教育需要“惩戒”
2019-10-08彭昌梅
彭昌梅
【摘 要】本文探讨了学校教育教学中对中小学生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目前,我们的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心理脆弱、抑郁,难以承受挫折和压力,以致走上极端。学生在健康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挫折教育,需要惩戒教育。
【关键词】惩戒教育;明辨是非;健全性格;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8-0065-01
目前,我国中小学生事故屡见报端——失联、跳楼、自焚……好多均非正常死亡,让人痛心啊!可见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是多么的不容乐观!当下的学生心理普遍比较脆弱,难以承受挫折和压力。许多学生只听得进表扬,听不进批评;只能接受成功,接受不了失败,面对逆境束手无策。这与我们教育中只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忽视学生的内在心理辅导与教育有重要关系。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铁不打不成钢.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挫折教育,教育惩戒学生是挫折教育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什么是惩戒?惩戒教育就是在不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批评、处罚等手段使其感到痛苦,从而促使其认识错误并改正自身过失的一种教育方式。“惩”是一种手段,“戒”才是真正目的。由于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所以极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以为惩戒就是体罚,就是对学生身体和心灵施暴。其实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在目的、性质、手段上都有区别。我们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更不能把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实行的惩戒措施一概否定。可以这样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虚弱的不完整的教育。
一、惩戒让孩子明辨是非
中小学生身心没有发育完全,对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低。学生的言行总是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而为,即使犯了錯误他们或许也意识不到,更有甚者还自认为是正确的,此时教师对学生在道德行为规范中的过错行为实施惩戒,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进而能够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故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二、惩戒健全孩子的品格
在学校教育中,我们提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惩戒是教育者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的一种最好的选择。一个学生犯了错,只要承认错误,大可言语教育之,如果他不承认呢?或是屡教不改呢?任由他继续下去吗?如果学校、教师不采取强有力的惩戒教育,这无疑是对被错误行为侵犯的受害者和未犯错误者的一个打击,这是一种姑息和软弱,是教育的真正失败。“养成”教育就会因此变成“惯成”教育,致使个别学生目无规章制度,行为散漫放任,语言狂放不羁,更别说责任和担当。
其实惩戒在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上是其他教育手段所无法替代的。俗话说得好:火炭落到脚上才知道烫。通过惩戒使学生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对自己行为负责。从某种意义上说,惩戒可能比赏识更能使学生学会负责,因为通过惩戒,使学生从缺点和错误中吸取教训,使学生对错误的体会更加深刻。学生只有在学校学会遵守各种纪律后,走上社会才能遵章守纪,适应各种各样的工作制度。因此对违纪学生进行惩罚,可以使他们明白某些界限是不能逾越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健全孩子的品格。
三、惩戒能够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在学校教育教学中,我们都希望通过教师的知识和道德上的权威率先垂范,去引领学生,去创造和维持学生学习所必需的外部纪律。然而事实上,即便是最优秀的老师,也必然会遇到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秩序不服从管教的学生,遇到这种学生,教师为了形成和维持学习所必需的纪律要求,惩戒这种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我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方晓说过:在提倡表扬、鼓励、赏识的同时不应忽视“处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处罚”即是惩戒。合理的教育惩戒,不仅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还能有效地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维护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惩戒教育的方法途径
1.健全制度,有章可循。
在《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指导下,学校、班级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纪班规实施细则,整理成文,通报全校师生。务必让学生知道哪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做错了会受到什么处罚;也让老师知道哪些事该管,怎样来管。处罚条例必须清晰、具体,易操作,不违法。
2.有理有据,严格执行。
有了制度纪律,还必须有监督执行者。执行者可由老师或班干部来担任。在各细则后注明哪条、哪款由哪一个人来执行,必须明确到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一名学生。做错了事就该受到相应的惩戒,而不能是一句简单的“对不起”就草草了事,以达到教育的“扬善抑恶”。
3.奖惩结合,讲究策略。
中小学生需要“惩戒教育”。但在教育中应该有奖有惩;要体现人文关怀,讲究策略和艺术。教育惩戒应针对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错误性质、程度以及违反者的个性特征,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性格比较内向的学生就要用比较温和的惩戒方法,可以单独对他进行批评引导以免伤到孩子自尊心。对于故意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就应该通过班规来进行制约。在教育惩罚中因人而异选择不同的惩罚措施,以期达到惩罚一次,杜绝一类错误行为,惩罚一人,教育一大片,形成一个良好班风的积极效果。
“惩戒”是一种教育,决不是“讽刺”、“挖苦”和“体罚”,它是以育人为前提的。我相信老师只要把学生所犯的错误讲清楚,罚的目的讲透彻,使学生明白受惩戒是自己错误行为的必然结果,惩戒自然也会被接受。假以时日,学生的良好的行为规范就能养成,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形成,学校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
参考文献
[1]唐湘云.新疆伊犁巩留县第二中学《“赏识教育”和“惩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