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移民“失誤”揭露人才培養的弊端
2019-10-08凱里
凱里
今年7月,澳門廉政公署表示,已經完成對包括張祖榮在內的貿促局3名成員,涉嫌在審批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時觸犯受賄、偽造文件、違返保密及濫用職權等罪名的案件。在移交司法機關後,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按檢察院建議,批準對貿促局前主席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政府今次的打貪行動,不僅樹立起廉潔的施政形象,也預示著引進外來人才政策須嚴格把關認真審視。
張祖榮在被廉署拘捕前,即去年6月,曾拜訪人才發展委員會,探討澳門未來的人才需求狀況,並提出該局在構建“年度優先引進人才的行業”清單基礎上,將優先引入“金融業”、“資訊科技產業”、“中醫藥產業”、“葡語市場及中葡翻譯”、以及“會展業”等方面的專業人才。令人質疑,當時張主席口中的專業人才有何標準參考作理據?以及究竟引進上述外來人才是為了推動本澳多元發展,還是為某些人仕途謀劃出路,相信政府很快會給出答案。如果繼續推行技術移民,那麼,要如何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也要考慮如何保障本地人才的士氣不被動搖。
政府近年積極推出人才培養的機制,特別是在投放資源培養本地人才時的不遺餘力,且在物質上的獎勵可謂各有千秋,比如以研究生為受惠對象的獎學金、以大專學生為受惠對象的學習用品津貼、以文化藝術為受惠範疇的資助計劃、面向澳門學生的學士學位特別獎學金、以及其他特定地區學生的獎學金等;此外,也有課程獎學金與實習相結合的培養計劃,例如“UNESCO實習計劃”、“粵港澳大灣區澳門青年實習計劃”、“工商管理碩士課程資助計劃”、“葡國高校校長聯盟研究生課程資助計劃”等等,都是為了配合現屆政府構建的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然而,純粹的獎金鼓勵可能造成學生選擇專業時有所偏頗,往往可能會選擇政府劃定優先獎勵的專業或者具有公信力的學校,而將自身興趣拋諸腦後,到頭來,該拿的獎金拿到底,該學的專業不精通,形成兩頭不到岸的局面。
一般來說,受惠學生在享用福利畢業後,能否學以致用、能否回饋予本澳,仍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基於上述獎勵大多是單向的,建議從以下三點建立短、中、長措施,以穩固本澳人才資源:
(一)以助學金取代獎學金的補助。為了鼓勵學生做好職業規劃,安守本職,即做好作為學生的本份。建議把獎學金資源轉化為助學金,並設立受惠學生追蹤機制。助學金的推出,不是為了吸引學生一窩蜂地搶佔資源,而是為了讓資源用得其所,讓真正有需要的學生申請,杜絕部份以讀書為“職業”的專業戶。同時,擴展優先培養其他多元產業的人才,譬如醫療、建築、科技等專業範疇。並要求受惠學生學成歸來時,進行為期至少兩年與所學專業相匹配的工作。
(二)解決本澳青年人才住屋問題。本地人才如果找不到落腳地,那麼他們回鄉就業的意欲可想而知。面對價格高企的私樓市場,對於初出茅廬的年輕一代,往往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要依賴父母一輩才有可能成功上樓。建議政府規劃出台3萬4千公屋申請時,跨部門劃定本澳頂尖人才範圍,為他們提供住屋。可參考“珠海英才計劃”,包括高層次人才在珠海可選擇拿住房補貼,其中頂尖人才600萬元、一類人才200萬元、二類人才140萬元、三類人才100萬元。如不選擇住房補貼,頂尖人才可選擇入住2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全職工作滿8年即可獲贈該住房。
(三)鼓勵更多企業加入央積金制度,降低人才流失率。現時本澳的社會保障制度除了強制性社保外,還有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分別設有共同計劃及個人計劃。共同計劃適用於受僱人士,參與計劃的僱員及其僱主每月分別按僱員基本工資的5%進行供款,同時設有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及供款可攜性。雖然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自2018年起實施,但是截至今年7月僅有186個僱主加入公積金共同計劃,當中包括六大博企、學校、公共事業、酒店、社會服務及商業機構等。建議政府加大宣傳力度,鼓勵更多企業加入該制度,唯有退休有保障了,才能穩定人才流失。
可以說,廉署緝拿前貿促局主席張祖榮一案,堵住技術移民的漏洞,不僅平定了民心,也為本澳人才培養亮起了警示燈,因應九月份的待業、就業期的來臨,期待新一屆政府真正制訂並落實有效的人才政策,為本澳儲備更多不同產業的專才創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