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
2019-10-07梁学明
梁学明
我还在这里。
二楼一间常年短租的屋子有了长住的主人,主人终于不再养狗。
当那间屋子被形形色色的人短租时,每任租客都不约而同地对狗情有独钟。我说不出那些狗的品种,总之就是那种体型不大、毛发凌乱的丝毛狗——“丝毛狗”这个名字是我从奶奶那儿听来的,她对宠物狗一律这么叫。
丝毛狗到底起不起看门的作用,我不得而知——它们看上去娇小、孱弱,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若主人偷懒,几天不给它们洗澡,它们简直跟街头的流浪狗别无二致,不过,一旦失控就会爆发惊人的力量。
丝毛狗何时会失控同样令人摸不着头脑。因此,住在这栋楼里的大人反复叮嘱自家孩子,每天出门上学、放学回家时一定要小心二楼的丝毛狗,在危险真正发生之前人为地给孩子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
我是一个对爸妈言听计从的孩子,爸妈将丝毛狗失控的一面渲染得越夸张,丝毛狗在我心中便越面目狰狞。久而久之,我一听到狗叫声就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非得等那声音飘远才敢往前走。我深知,要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战胜失控的丝毛狗纯属天方夜谭。然而,尽管我时刻警惕,可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那是一个冬日午后,我像往常一样出门上学,走到二楼时突然听见左边屋子里传出一阵嘈杂声。紧接着,一只其貌不扬的丝毛狗大叫着飞奔出来,撞到我腿上,一口咬下去。我当即被它的气势给震慑住,吓得嗓子都发不出声音,隔了好几秒钟才哭喊出来。我的哭喊声惊动了另一间屋子的住户,他们推门而出,与狗主人一起对闯了祸的丝毛狗瞪眼、跺脚加大吼,终于把它从我腿边赶开。我惊魂未定,连“谢谢”都没说,一瘸一拐地跑出楼道。下午,听邻居转述了我惊险遭遇的妈妈来到学校,向老师请假,带我去接种狂犬疫苗。前往诊所的路上,她紧紧拉着我的手,那急匆匆的样子好像我们正被一条龇牙咧嘴的丝毛狗穷追不舍。好在当时正值严冬,隔着厚厚的棉裤,丝毛狗只在我腿上留下一排小小的齿印。狗主人也声称这只丝毛狗接种过疫苗,无病无害。
当然,这件事的影响并未随着我一个月的疫苗接种周期结束而告终。这件事带来的后遗症是,我至今仍然害怕狗,害怕与其亲近,哪怕面对再可爱、再乖巧的宠物都只敢远远观望;而且,由于在疫苗接种期间未严格遵照医嘱忌口,我一直担心在某个月圆之夜自己会兽性大发,变成某种类似于狼人的生物,无法自控。
现在,二楼那间屋子的主人似乎对养狗毫无兴趣,但整栋楼依然有狗上下穿梭。我见得最多的当属一条金毛犬。它毛色纯正、性子温顺,陪伴一个老人生活,白天躺在楼道口晒太阳,夜晚与晚归的人沉默地擦身而过。每次上楼,我都尽量绕开它走,骨子里对狗的恐惧怕是一生难以消弭。
这只金毛犬提醒我,恐惧还在这里,我还在这里。
我还在这里。
楼下当街的小店易了主,照旧经营日用百货生意。十几年过去,店内面积没有扩大,经营内容没有改变,营业时间一如既往……连主要的消费群体似乎除了年龄增长之外也无其他改变。
有好几次,我想去装潢一新的小店瞧瞧,瞧瞧新店主的模样,摸摸冰凉的玻璃柜台,买一块巧克力或给爸爸带一瓶白酒。可奇怪得很,每次我都直接上了楼,大概是想到体重飙升的自己不适合甜食,啤酒肚越来越大的爸爸也不适合酒精吧!
有一天,我走到楼道口,见那儿摆着一张木椅,上面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旁边站着一个小孩子。男人手里握着一台掌上游戏机,小孩子凑近看,两个人不亦乐乎。我定睛一看,那个男人正是老店主的儿子,如今他胖了一大圈。
当我也同眼前这个站在他旁边的小孩子一般大时,我和奶奶住在楼上。
夏日午后,奶奶总爱往地上洒水,将每个房间弄得湿湿的,说这样凉快。奶奶洒完水,坐上躺椅休息。过了一会儿,水慢慢蒸发,带走热气,屋子里果然清凉不少。这时,奶奶掏出几张皱巴巴的角票,让我下楼去买两支冰棍上来——奶奶爱吃香芋脆皮冰棍和绿豆冰棍,而我爱吃水果口味的冰棍,因为水果口味的冰棍总能将我的舌头染得红红的。
我揣着钱,兴奋地跑下楼。楼道里变幻多端的光线有多奇妙,地面上光影交叠的形状有多漂亮,我全都无暇理会。
跑到位于楼道口右侧的小店,我走进去,把钱堆在柜台上。“哗啦啦啦——”一堆纸币里总有几枚硬币,一不留神它们就顽皮地从柜台滚到地上去了。
店主可没空招呼我,她正跟几个大妈在店里打麻将,留下自己的儿子在门口看店。
于是,店主的儿子一边收钱,一边问我要什么口味的冰棍,然后打开我非得踮脚才能看到里面内容的大冰柜,取出两支冻得硬邦邦的冰棍递给我。他的手臂撑起冰箱盖时结实饱满的肌肉在烈日下泛着金光,不仅如此,阳光还将他的五官勾勒得如雕塑般硬朗精神。他爱耍酷,对顾客没有多余的话,没人光顾时就望着街道发呆;傍晚牌局散场,他不用再顾店,就蹲在店门口的阶梯上,低着头发呆。
我后來想,第一次给我灌输“帅哥”这个概念的人就是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又给我灌输了“大叔”这个概念。
听说,他现在还单身,跟老店主住在一起,做过小生意,无固定工作,衣着越来越不讲究,自然也没以前那么爱耍酷。但无论如何,我从他发福的脸上仍能窥见那帅气的轮廓,尤其是当他同那个小孩子一起笑的时候。
我还在这里,不知道当我也变成大叔的时候,会不会还在这里。
我还在这里。
那个理发的爷爷不在这里,那个算命的爷爷不在这里,他们去了天堂;我的奶奶也不在这里,她带着沉甸甸的旧衣服与旧时光,搬去别的地方。
那个理发的爷爷把理发店开在家里,凭借精湛的技艺与实惠的价格,积累了不少顾客,那会儿马路对面的新潮发型屋还没开张,理发业远不如今天发展得蓬勃。
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一个黄昏,我会乖乖地坐上能调节高度的理发椅,任理发的爷爷拿着剪刀在我头顶上动作。他理发时相当细致,十分照顾我的感受,连让我把头摆正的语气也极轻极柔。这时,奶奶找张椅子坐下,看着从纱窗孔漏进来的夕阳发呆,间或跟理发的爷爷搭几句话。
再晚些,他的老伴串门回家,看到闲坐无事的奶奶便热络起来,端茶倒水,还从随身带回的塑料袋里掏出几个刚买的青皮橘子。
两个年龄相仿的老妇人在一起时交谈得也不多,更多时间是在阳台上赏花、听风。此时,理发的爷爷不再说话,专心工作,屋子里静得只听得到剪刀“咔嚓咔嚓”的声音,还有头发飘然落地时那轻如呼吸的细响。
我老寻思,理发的爷爷会不会在清晨梦醒时分,拾起自己与老伴枕边落下的根根白发,陷入回忆?我也忍不住想象他给老伴理发的画面,那画面一定很美,虽然他的理发店只接待男客。
后来,理发的爷爷先他老伴一步辞世。他老伴在没有他的屋子里独居几年,一个人睡觉、做饭、打扫、养花……一个人伤心与怀念,最终被儿女接走。
跟算命的爷爷聊天,也是奶奶的日常活动之一。
算命的爷爷请了一个保姆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他会在晴空万里的日子准备好签筒和古书,去马路对面的树荫底下摆一个小摊。
一張四方桌、两张矮凳……保姆帮忙摆好之后,算命的爷爷往那儿一坐就是一上午。他习惯里面穿白色棉布背心,外面套一件宽松的麻料或绸面衬衫,下身穿深色长裤,太阳稍大就再戴一顶草帽。他气定神闲地坐在清风暖阳之中,像一个道人。
顾客光临时,他讲话不急不慢,如一泓活水,总有源源不断的信息输送出来;整日没有顾客也是常事,他要么翻翻书,要么闭目凝神,要么静静观察来往不多的车辆和行人,悠闲自在得很。
我站在自家阳台上,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绿树、暖风、光影……年幼的我时刻担心下一秒他会消失,羽化成仙。幸好奶奶偶尔会走入这片风景,增添一抹人的气息。不过,他们都太珍爱宁静的时光与流动的风,以至长时间地相对无言。
老人是可以看到风的,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当我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时也曾经看到过风,后来我长大了就看不到了,这听上去矫情,但千真万确。
后来我长大了,老人们先后离开,我还在这里。
我还在这里。
爸妈的卧室里摆着一只木头箱子,箱子里塞满棉被与岁月。
冬天一到,棉被从木头箱子里拿出来,平整而饱满地铺上床;如此一来,木头箱子里就只剩下旧日岁月了。
根据妈妈的描述,这只木头箱子是爸爸从城北旧居搬到城中又搬来城南的,期间还被爸爸重新粉刷过一次。因此,现在我看到的木头箱子并非它本来的面目——它本来是深棕色的,散发木头与樟脑的香气;现在它是明黄色的,油漆与潮湿的味道浓烈。
这只木头箱子自重不轻,容积不小。
当我还跟奶奶住在城北的阁楼时,有一次,奶奶把木头箱子里的棉被拿到阳光下晾晒,我趁她不注意,把脑袋凑近看。木头箱子里什么都没有,像个黑黢黢的洞,令人发憷。我伸手进去,发现根本触不到底,摇晃的细胳膊除了拍打到空气之外一无所获。奶奶整理好竹竿上的棉被,回头找我,嘴里呼唤我的小名。我吓得赶紧缩回手,呆呆地看着奶奶,说不出一句话。
当天晚上睡觉之前,我不禁想,这只木头箱子在玩儿躲猫猫时大有用处——我完全无须蜷缩身子,只要微微低头,箱子就能严丝合缝地合上盖;如果我愿意,拉上同样瘦小的邻家伙伴一起躲进去也不成问题。
梦中,我尝试这么做,却没有成功。每当我抬脚试图踏进箱子时,奶奶就会过来抱走我,不是说我的鞋子脏,就是说箱底不干净。第二天醒来之后,邻家伙伴邀我下楼玩儿他新买的滑板车,我很快就迷恋上踩着滑板车飞驰的快感,等我几天之后再想起木头箱子时,里面已经重新装上棉被,根本没有我的藏身之处。
这只木头箱子当然不只装过棉被,还放过衣服,藏过存折……说不定,奶奶的嫁妆也曾摆在里面。不然,妈妈也不会老说这只箱子是传家宝,等我成家之时还用得到——这么老派的话在我看来跟木头箱子无异,是上一辈的东西。
奶奶搬走以后,这只木头箱子就放在爸妈的卧室里。我觉得奇怪,奶奶这次搬家竟然没有带上木头箱子,要知道,这只木头箱子可一直是跟着她走的。她是想留给我玩儿躲猫猫吗?可我的四肢早已在无数个睡梦中拔节生长,虽然我长得不高,却怎么也没办法再蜷缩进木头箱子了。是她年迈,搬不动木头箱子了吗?可她明明带走了里面最重的东西,那沉甸甸的旧日岁月,留下的木头箱子空空如也,连我都搬得起来。
几年之后,木头箱子被扔掉了,我还完好无损地在这里。
我还在这里。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 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如此温情的句子总令我回想起仿佛如隔三生的童年。
那时,全家人围坐在火炉边听外公拉二胡,凄怆的调子在喜庆的春节里实在不应景,但大家还是表现出颇有兴致的样子。或许只有我不觉得外公拉出来的曲调悲怆,指着外公手中的二胡向妈妈问东问西。遗憾的是,外公的二胡技艺没被家族里的任何一个孩子继承下来,而那竟也成了我关于外公最深刻的记忆之一。
随后懵懵懂懂的成长岁月里,我见过一个行为怪异的中年男人,只要天气不太冷他就不穿上衣,我总能碰到他,他好像无所不在;我见过一个善良诚信的店家,他经营小本买卖多年后终于存够钱来扩宽店面,还添了一个娃娃;我听过一个女孩儿在夜里大声唱歌,中文歌英文歌换着来,老破音但歌声异常嘹亮;我听过一个男孩儿在楼道里抽泣,他连续数日因贪玩儿而晚归,被他气急败坏的妈妈拒之门外……生活在南方的我,同《城南旧事》一书中生活在北方的英子一样,在一座城市的南边长大,只不过我未曾料到,自己当年那双在木头箱子里来回搅动空气的手,竟也开始记叙起旧日时光来。
我写作的房间有一张开向阳台的窗。原本明晃晃的日光可以透过窗玻璃洋洋洒洒地抖落下来,房间因此出落成一个通透明亮的温暖容器。不过,妈妈说南方夏日的阳光太炽烈,于是用一张巨大的黑布从左至右地将阳台与外界隔离开来,冬天也懒得换下。有时候,我走过去打开窗户,双手停在质地粗糙的黑布上,只觉得烫手——仲夏灼热的温度全被吸纳进沉重的黑色里,风吹过来,黑布抖动的频率像极了一个女人焦灼的呼吸。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日复一日地阅读、写作,长时间地睡觉或发呆,过着寡淡如水的世俗生活——水虽无色无味,却没人能离开它。
“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林海音在《城南旧事》的自序里这么写,她告诉自己,也告诉我,生命的本质是不断告别。
如今,变宽敞、变干净的街道没有将我带走;延伸至无尽远方的马路,不再像一个谜题那样,令我意乱神迷;五颜六色的小汽车,简化成一个个象征匆忙的符号,而非即刻出发的隐喻……我还在告别,我还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