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舞蹈元素在群文舞蹈创作中的体现分析
2019-09-28周俊
摘要:隨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当今社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发展,文艺作品成了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一种主要的形式和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记录的从古至今源远流长的民俗舞蹈,是不同的民族文化孕育而成,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关,也成为其最大的特点,也成为了表现人们生活方式,民族个性的一种手段。它以人为本,凭借模仿、形象、记录等手段,通过身口相传的方式来不断传承,这些都是“非遗”的宝贵财富。在我国文化艺术不断丰富,更加丰富多样的形式的民俗舞蹈渐渐走向了舞台,来表现不同的文化生活,如何保留和创新,让这些传统文化更好的发扬,成了我们的首要的任务。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群文舞蹈;影响;创作
近年来多元的群众文化得到老百姓的喜爱,不断地深入推进,反映着浓厚的生活气息,民俗传统舞蹈与群文舞蹈有着密切的关联,都是反映当时时代文化以及人们的思想感情,但也各有其特别之处,随着人们精神水平的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被纳入“非遗”的舞蹈元素在群文舞蹈的表现当中,创造了更加深刻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的结晶,目前,群众文化高度发展,其前提就是群众,有着较强的生活的气息,其内涵能够与民众产生共鸣,其创作素材也主要是来源于生活,通俗易懂又具有一定的艺术特性,“非遗”的舞蹈元素将会在这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一、“非遗”舞蹈概括
“非遗”在2003年的时候有了明确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现形式,表演,知识技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当今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是表现民族情感的重要手段,包含这人们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归属感,是维系社会感情的力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种记录了各民族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舞蹈,包含了丰富的民族文化的底蕴,紧贴民族的生活方式是其显著的特点,是民族个性和审美习惯的体现。
二、群文舞蹈与专业舞蹈的异同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而舞蹈则以它特殊的艺术手段和形式,生动而形象地向人们展示它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从整体来看,人民群众则是专业舞蹈和群文舞两者共同的服务对象。同时,创作者本身都必须具备一般编导所应具有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并在创作上都要经过从选材、构思到具体形象体现的编创过程,这些都是群文舞蹈与专业舞蹈在创作上的共同的艺术规律。
然而,群文舞蹈由于它的前提是群众,其宗旨首先要符合于群众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它的创作必须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即群众性。换言之,群文舞蹈的开展其首要的着眼点在于向群众普及舞蹈文化,并因地制宜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群众的舞蹈文化素养,最终达到满足群众对舞蹈文化生活的需求。这是在工作性质上与专业舞蹈的显著区别。
三、“非遗”舞蹈元素对群文舞蹈创作的主要影响
(一)对舞蹈艺术性形态的影响
不同的地区都有其独特的物质和生活文化形式,各地区的舞蹈反映了当地独特的生活特色和文化。法国的批判家曾经指出“一部作品的生命力是由它所处的时代的精神和环境中的风俗人情决定的”,这就很好的说明的不同地区的悠久历史,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多元的形态和特点,加以创作,提升,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面貌。
(二)对作品内涵的影响
这些舞蹈作品不仅是反映一个民族地区的生活习惯,民俗文化,风土人情,更重要的是能够表现民族的文化思想,一个舞蹈作品的灵魂便是这个作品的内涵。内涵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环境因素,由于不同地区人们生活的环境各有不同,在群文舞蹈的创作过程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不同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无物质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对人民的思想文化情绪的不同影响;二便是时代精神的因素,一个时代的精神是这个时代整体的精神的总结和升华,通过舞蹈形式对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进行凝练表达,成为人们寄托情感的一种表现方式。
四、怎样对“非遗”舞蹈做到保留与创新
众所周知,我国民族众多,民族文化丰富至极,传统民俗舞蹈更是不胜枚举。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高的热度,让“非遗”舞蹈得到更好的传承使我们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对非遗文化的重视采取了多种项目措施来推进,在这过程当中,要把有意义的有价值的东西尽可能地记载保留下来。
五、结束语
创作者对生活的环境和现实生活进行周密的考察,总结出新的素材,再以新的创作形式表现出来,艺术创作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了更高的生活追求的表现,要求在精神上也得到满足,一种新的精神生产活动,来源于基层,群文舞蹈是基层人们生活的精神需求。“非遗”舞蹈在一定程度上与群文舞蹈有一定的联系性,通过其独特的核心元素,从不同的方面激发群文舞蹈创作的构思和艺术灵感,这样能够是群文舞蹈充分表现 ,更好的继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增琴.非遗舞蹈对群文舞蹈创作的影响[J].参花,2019(22):156.
[2]丁旭.试论民族民间舞蹈的保护与传承[J].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8):249-250.
作者简介:周俊,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