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面纱后的“黑老大”
2019-09-28正裕
正裕
你能想象一个高位截瘫、整日坐在轮椅上,生活需要别人照料的残疾人竟是黑社会性质团伙的老大吗?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此前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军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的宣判结果。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焦作市公开审理的涉黑第一案,这个名震江湖的“黑老大”张某军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物呢?
“黑老大”竟是高位截瘫患者
在当日庭审现场,涉黑团伙头目张某军始终坐着轮椅,进出法庭还需几位法警抬过台阶。人们在惊诧中不禁疑问丛生:这样一个重度残疾人,怎么成了“黑老大”,领导控制这么大规模的犯罪团伙呢?随着检察官的铿锵指控,张某军组织、指挥黑社会性质团伙非法作恶犯罪的全过程浮出水面……
现年54岁的张某军,原在当地一家工商银行某营业所担任押款员。不幸的是,在一次押款过程中,由于同事的防暴枪不慎走火,打中了张某军的脾脏和脊椎。经医生抢救,虽然命保住了,可年仅23岁的他从此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并因此失去了工作。于是,张某军拿着十几万元赔偿款开了一家歌舞厅。
初起,由于歌舞厅经营中常受到附近某村村民滋扰,借着一次帮人“平事儿”的机会,张某军拿着一把雨伞外面裹着一件大衣,前往该村找人理论。结果对方误以为他拿着一把枪,吓得当场下跪认错。最终,他不仅把事儿平了,先前滋扰的村民也不敢再找“茬子”乱来,其歌舞厅的生意也一片红火。从此,张某军在“江湖”上一下子声名大振,不少人认为他胆子大、为人仗义,爱打抱不平,更有人送其绰号“拐某军”“老拐”。
由于张某军的“传奇”经历,加上有人给他一番添油加醋的描述,“社会上”的人纷纷佩服他的聪明和胆气,称其“万能通”,但凡有事都来找他帮忙。有的人家孩子大了没工作,也都托人送到他这儿跟他干“混口饭吃”。办案人员注意到,围拢在张某军身边的大多是20多岁的年轻人,学历不高,基本无业。据他手下的一些“小弟”说,跟他干不仅有工资,家里有啥大小事,他都能帮着解决,不受欺负。一时间,张某军甚至被人传成了在当地无所不能的人。办案检察官说,张某军之所以从一个重度残疾人沦为犯罪组织头目,除了其本人主观意识外,其背后被人夸大的名声,也是一只无形的手,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很多人疑窦丛生:一个高位截瘫的人,如何领导控制这个犯罪团伙?张某军自诉,他是个重残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顾。于是,他找到朋友的亲属李某伟为他开车、帮他洗澡等。其实,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伟、闫某轲、李某、张某飞直接受张某军的领导和指挥,在照顾张某军生活的同时,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张某军除了靠帮人讨债“平事儿”,把收取的好处费给组织成员发工资外,还介绍组织成员与人合开赌场。一方面给组织成员增加收入,一方面从中抽取所谓“茶水钱”。并借此在赌场放高利贷,对方一旦还不起,就通过暴力胁迫等方式逼对方还债。
组织犯罪团伙涉“八宗罪”
张某军因行动不便,平时也不多出门。他名义上经营着一家歌舞厅,是“奉公守法”的个体工商户,但实际上却操纵和指挥着一个犯罪团伙,无视法律,作恶多端。
2011年6月,沁阳市某村部分土地被规划开发住宅小区,村委会在组织拆迁期间,遭到村民阻拦。为顺利拆迁,村干部找到张某军,欲借助其恶名出面“镇一下”。张某军当即带领十余人到拆迁现场震慑群众,村民们因慑于“拐某军”威势,敢怒不敢言,致使多个村民合法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2012年9月,沁阳市某商场为重新整体出租,欲强行对商场内正常经营的商户进行清场,遭到众多商户强烈反对。该商场老板遂聘请张某军为公司副总,雇用张某军手下“小弟”为保安,在商场内为其提供专门的办公室,并给予其月薪1.6万元,委托其全权处理此事。张某军带人多次与商户“谈判”,最终逼迫多家商户接受低价赔偿,撤离商场。
通过此类活动,张某军及其手下不仅从中获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同时,一个以他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逐步形成,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张某军团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在以沁阳市区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多次插手民间矛盾或经济纠纷,形成了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所到之处闹得人心惶惶。
2012年11月,该团伙组织成员闫某轲等人在沁阳市公安局王召派出所院内公然恐吓当事人刘某,还将派出所工作人员李某打伤。后在派出所内对民警破口大骂两个小时,致使政府职能不能履行。
2014年9月,张某军受雇插手民间纠纷,组织、指挥手下成员持刀殴打、恐吓被害人廉某,强行“扣留”被害人的一辆英菲尼迪汽车。后虽经公安机关多次索要,张某军拒不退还,该车辆被非法“扣留”近20天才得以追回。
2016年夏天,张某军亲自组织、指挥团伙成员为沁阳市人大代表、村主任马某军讨要50万元债务,公然将沁阳市南关村村委办公室作为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的作案场所,致使基层政治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15年6月2日,张某军团伙骨干李某伟、闫某轲、李某为讨要1万元赌债,驾车将被害人侯某拉走,扬言带其去见他们的“头儿”张某军。李某伟等三人在车上对侯某进行殴打,并持刀将其砍伤。经鉴定,侯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随后,张某军为使李某伟等三人逃避打击,出资11万元摆平此事。
2017年春季,张某军、刘某印、李某伟三人商量开设赌场。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李某伟、刘某印伙同赵某洋(另案处理)在沁阳市普罗旺世小区常某强家中、凯旋门小区等多地开设赌场,组织人员以“推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每场按500元向张某军支付“茶水费”。其中,刘某印、赵某洋系股东,李某伟、张某冬、万某开在赌场放贷。此外,李某伟负责找寻赌博场所、运送赌博用具,并指使闫某杰等人负责站岗、放哨,刘某印指使朱某盼、陈某莎(另案处理)负责“抽具”。赌场开设期间,组织赌博100余次,赌资累计近300万元,张某军抽头渔利达25万元。
在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张某军给组织成员规定,讨债过程中不准伤人,拘禁被讨债人不能超过12小时。同时,张某军通过给组织成员发工资,带领组织成员聚餐、打靶,到其成员家中拜年等活动,笼络团伙成员,使其成员更加紧密地跟随和听从他。李某伟结婚时,张某军甚至免费提供一套婚房对其进行拉拢,让李某伟成为对“老板”最忠心的铁杆分子,也成了该犯罪团伙的第二号人物。
通过多种手段的拉拢和威慑,张某军在其团伙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凸显。2017年2月的一天,李某伟伙同闫某轲到某人家中要账,闻听对方称张某军为“拐某军”时大怒,认为对方不尊重其老板,欲动手殴打对方。由此,张某军在团伙成员中的威信和地位可见一斑。
>>庭审现场 作者供图
7年中,张某军涉黑犯罪团伙先后作案30余起,气焰十分嚣张。由于张某军以经营歌舞厅作为掩护,其人有时并不在作案现场,也未亲自动手,再加上其高位截瘫、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看守所难以收容,警方对其以劝说、警告、经济处罚为主,时常显得无可奈何,对该犯罪团伙的打击一时陷入困境。
多行不义终受法律惩处
随着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特别是有关涉黑涉恶犯罪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使办理该犯罪团伙案件的干警们又有了底气,下决心端掉这个涉黑团伙。警方查证,自2011年以来,以张某军为首的涉黑组织,在沁阳市及周边进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当地警方和检察机关对张某军涉黑组织成员予以逮捕和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7日,此案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因此案牵涉面广,事关重大,焦作市委政法委对此案高度重视,中站区法检“两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主诉公诉人办理此案。在立案初期,检察机关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按照涉黑“四个特征”多方面指导公安刑警取证。由于该案人数多,违法犯罪事实多,检察官们先后审查案卷57卷,并辗转多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掌握了大量确凿有力的事实和证据。
庭审开始后,19名被告人先后被法警带入法庭。他们的年龄普遍较轻,多数为90后,而且还有1名女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是被几位法警抬着轮椅通过台阶的第一被告人张某军。只见张某军坐着轮椅,穿着靴子,腿上盖着一件棉睡衣。轮椅旁边还挂着白色的尿壶,但并没有导尿管。
在张某军接受公诉机关提问时,表情有点木然,回答问题时不紧不慢、避重就轻。他还一再声称,自己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怎么能组织和指挥得了这样一个犯罪团伙呢?
检方指控,自2011年以来,以张某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李某伟、牛某沙(另案处理)、闫某轲等6人为骨干成员,以闫某杰、闫某丰、李某贝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19名涉黑组织成员,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窝藏8项罪名,涉及犯罪行为18起、违法行为13起。其中,张某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的案件数量最多,达到9件。
公诉人认为,该犯罪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放高利贷等非法手段,依靠组织强势获取经济利益,利用收益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肆意插手民间纠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在沁阳市范围内多次有组织有目的地实施犯罪活动,对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完全符合涉黑组织的特征。
张某军黑社会性质团伙的判决受到民众与媒体广泛关注。2018年12月27日,中站区法院一审宣判:张某军等人涉嫌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成立,判处第一被告人张某军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2年、4年、5年、11年、12年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某军等不服一审宣判,提起上诉。2019年5月中旬,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某军等人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