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2019-09-25陈平
陈平
5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确定了一系列新措施。这一重大利好消息迅速在全国家政行业传播,广大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者欢欣鼓舞。紧接着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重磅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6条政策措施,可以说这是家政服务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份文件,是家政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必将带领家政服务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做出重要指示,2013年在济南视察时,指出“家政服务大有可为,要坚持诚信为本,提高职业化水平,做到与人方便自己方便。”2018年全国“两会”上在听取济南阳光大姐汇报后提出,“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也是爱心工程,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当作事业来做,做实做好。”李克强总理也曾表示,千万不要小看家政服务、社会养老,这些都是朝阳产业,将来带动的就业比传统的动能带动的就业人数要多,属于经济的新动能。
领导的重视,社会的需要,百姓的期盼,多方面的关注迫切要求家政服务业需要通过提质扩容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适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这份《意见》含金量相当高,提出的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10个方面36条具体措施,每一条都是实实在在的落地政策。据了解,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深入实践、认真调研、反复斟酌、精心雕琢,这是送给家政服务业的“大礼包”。《意见》真正是从实践中来,深入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又从国家的发展大局统筹考虑,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内容通俗易懂、易于理解领会,是家政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规划发展书”“计划任务书”“操作工具书”的作用。
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质”是内部的成长。要从家政企业、家政人员的思想意识、教育培训、管理体系等方面来提升,要强内功;“扩容”是外部的优化。要从市场规则、从业者职业保障、舆论环境等方面来支持,要优环境。家政服务业生态中的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消费者、政府部门等各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相互间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中有很多突破点和创新点值得家政企业关注。
一是对家政服务业的范围进行了清晰界定。《意见》开宗明义,直奔主题。第一部分首先将家政服务业到底包含哪些内容做出了准确界定: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
这一界定将家政服务业的工作范围、服务内容做出了清晰划分,有利于清楚哪些家政企业属于家政服务业范围,也有利于政策实施的精准到位。
《意见》第一部分又接着指出家政服务业的重大意义“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这里提到了“新兴产业”让我们非常振奋,家政服务业是一个新的领域,而且要按照一个产业进行培育发展,同时还提到了家政服务业在国家最关注的就业、扶贫、服务民生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意见》充分体现出“高度”,引导家政企业要从服务大局、从国家的长远发展来认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重要意义,激励家政企业主动作为、勇于担当。
二是更加注重家政服务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意见》从源头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推进服务标准化,发挥示范规范作用等方面系统地推动家政企业按照规范的路子发展。
要让家政服务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就需要家政企业在一定的规则框架下运行。就要建造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高速公路”,需要设计围栏、设定时速、设计运行规则。家政服务业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措施,构建标准体系,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促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合理的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和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奖惩措施来构建起良好的家政生态。我们感受到,《意见》有“深度”,谋划长远。其主线就是在为家政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四梁八柱”,为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铺路架桥”,让家政企业在规则的赛道上跑的更快、跑的更稳、跑的更久。
三是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做出了清晰界定。在《意见》发布之前,曾经让很多家政企业困惑的一点就是一些家政服务业方面的政策有一个基本门槛就是“员工制”。之前的“员工制”是以为家政服务员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家政服务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工作时间灵活多样,能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的“员工制企业”在全国的家政企业中连1%都达不到,导致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家政企业无法享受。这次的《意见》中我们看到,国家对“员工制家政企业”重新做出了界定,这种界定更符合家政服务业实际,是一项重大突破。《意见》第二部分第六条“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家政服务人员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有了这样的界定,家政企业在税收,家政服务员在参加技能培训等方面都可以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可以说,《意见》在推动更符合行业实际的员工制建设等方面的措施非常有“力度”。
四是加大了家政进社区的扶持政策。《意见》第二十二条提出“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區可减免租赁费用。”第二十三条指出“加大社区家政服务税费减免力度。落实好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家政服务公益性强,家政企业用于场地和日常水电费、税费的支出占成本的一大部分。《意见》在场地使用以及水电、税费方面拿出实招,将会引导鼓励更多的家政企业扎根社区,投入更多的精力、财力注重细节,关注服务品质的提升,有利于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这让我们感受到《意见》的“温度”,也会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家政服务业的温暖。
这份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家政36条”出台既给家政企业带来了新机遇,也对家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是新挑战。我们需要认真领会《意见》的深刻内涵,把握发展方向,确定清晰目标,找到自身差距,务求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应尽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把家政当作事业来做,才能踏上新一轮发展的列车、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做出新贡献、实现新作为!
(作者为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