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限制职业技能津贴不当领取行为
2019-09-24向春华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6期
主持人: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同时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两个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规定,该补贴为1000元至2000元不等。实践中,有中介机构帮助职工获取这些技能等级证书,每个证书的获取成本只有数百元,对职工来说有利可图,因此有的职工前后取得了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的职业技能津贴可能存在虚假。应如何防止其中的骗取技能津贴等不当行为?
河北读者 薛先生
薛先生:
所述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建议对此种情形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相关机关而言,也应当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特别要针对考试、鉴定等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填补漏洞。此外,也需要进一步研究职业技能津贴的有效性,如是否应设置上限。发放该项补贴是为了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改善劳动者职业技能,防失业、促就业,而不是单纯通过“考证”增进收入。如果仅仅通过“考证”以获取补贴,而获取的绝大部分“证”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则需要对此予以一定的限制。
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