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的生态环境恢复了
2019-09-23
4月29日,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回头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武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察看了三家采石场生态修复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议。
“去年这个时候,三个矿山采石场无序开采,土地裸露,灰层满天,对大溪河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如今,露天的采石场已经被77亩的植被所覆盖,天蓝了、水清了、树绿了、景美了,这就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实效。”在“回头看”现场,武隆区人大代表邵楼禁不住为检察机关点赞。武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世勇介绍,发生这些变化的背后,正是源于该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2018年5月30日,武隆区检察院接到线索举报,反映鸭江镇鑫磊、巨金、东楚翔石材有限公司在采矿过程中,未严格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6月20日,该院向原区国土局、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采取植被复绿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对植被及土地进行及时修复。
“我们接到检察建议书之后,立即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环境大整治,建立矿山生态恢复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植被恢复。”武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其铭介绍,截至目前,矿山生态区已复绿5.1万余平方米,栽种树木约6.5万棵,栽种爬山虎1.2万余株,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自2017年7月以来,武隆区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条,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1份,80%以上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已整改到位,其余仍在整改当中。”座谈会上,武隆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晋意向代表委员们交上公益诉讼的答卷,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赠送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守护好武隆的生态环境。
“武隆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开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正契合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武隆区政协委员任其志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行政机关履职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文:李立峰 陳力 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