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中实现外交转型
2019-09-20王存刚
王存刚
【内容提要】1949年以来,新中国外交历经三次转型,先后形成立国外交、富国外交和大国外交三种基本形态。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是新中国外交转型的应有之义和有效抓手,但其内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在1949—2012年間的两次转型中,新中国外交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形成并坚守独立自主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前者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保障国家安全和促进国家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后者则因其开放性、包容性而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新态势,习近平主席大力推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倡导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这是对独立自主原则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造性继承和创新性发展,在推进新时代中国外交转型的同时,有力推动了世界多极化进程的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关键词】新型国际关系;外交转型;中国外交
【DOI】10.19422/j.cnki.ddsj.2019.09.00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20世纪中国政治史与外交史的最大转折点。信仰马克思主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掌握了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东方大国政权,中国外交由此具备了开辟新局面、谱写新篇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新中国外交虽历经三次转型[1],但始终致力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并以此为成果实现外交转型。
新中国外交的三次转型:从立国外交、富国外交到大国外交
新中国外交的第一次转型发生在1949年,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其核心是由“屈辱外交”向“立国外交”转变。新中国外交通过这次转型,彻底改变了持续近百年的“跪倒在地上办外交”的尴尬姿态,确立并奉行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统一、以独立自主为底色的外交政策,其目的是在国际关系中获得真正平等的地位,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安全。新中国外交的第一次转型使中国很快与世界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其他国家建立了正常关系,进而陆续与“两个中间地带国家”,即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和北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正常关系。由此,新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尽管当时的中国主要领导人一再表示“愿意和世界上一切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建立友好关系”,[2]但迟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除法国外,中国与其他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进展不大。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前期,由于对时代问题的判断偏差、新兴第三世界国家革命力量的过高估计、中国在世界政治中影响力的过于自信,加之极“左”思潮的消极影响,中国一度奉行“革命外交”,包括采取“世界革命”的外交路线,形成“两个拳头打人、四面出击”的外交姿态,其产生的后果是多方面的,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一度十分严峻。[3]但随着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和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中美关系解冻与中日建交,特别是“一条线”“一大片”外交政策和“三个世界”思想的先后提出,“革命外交”的观念和做法逐步被淘汰,新一轮外交转型蓄势待发。
2018年6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外交思想在新时代中国外交中的指导地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图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图片来源:新华社)
新中国外交的第二次转型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89年中苏关系正常化标志着这一轮外交转型的结束,其核心是从“立国外交”向“富国外交”转变。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并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新中国由此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外交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在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明确提出:“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他还宣布,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三大任务,其核心是经济建设,它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4] 围绕上述三大任务,并基于对时代主题的崭新判断和对历史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中国对外交指导思想和具体对外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确立了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论亲疏的外交路线,坚定奉行“不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的政策。中国外交由此呈现日益活跃与主动的态势。从1978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陆续与世界主要大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关系,同周边绝大部分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同绝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保持了友好关系。此外,中国还先后参加了许多重要国际组织及全球和地区多边外交机制,对外关系框架进一步完善。20世纪90年代初到21世纪的头10年,面对两极格局瓦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美国“一超独大”、全球化迅猛发展等新态势,中国坚持奉行邓小平提出的“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对,善于守拙,绝不当头,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外交方针,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大国、周边以及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上继续取得积极进展,多边外交更加活跃,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由此发生历史性新变化:中国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越来越离不开中国。
新中国的第三次外交转型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其核心是从“富国外交”向“大国外交”转变。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把中国“进一步推到了国际社会讨论和处理重大问题的前台”,[5]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两大标志性事实预示着中国外交新一轮转型的必然性。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两大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不移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同月,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的重要论断。2013年10月,在新中国首次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奋发有为地推进周边外交”的新思路,并就周边外交的战略目标、基本方针、总体布局、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作出全面部署。“奋发有为”一词因与此前较长一段时间里使用的“韬光养晦”一词对比鲜明,旋即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201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指出,“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对外工作理念,使我国对外工作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6]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2018年6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种创新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7]至此,新中国外交第三轮转型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在这次外交转型过程中确立了习近平外交思想在新时代中国外交中的指导地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深化和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已经形成;在加强党对外交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外交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强化了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等条块的统筹协调,形成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调局面;外交姿态更加进取,强调主动谋划和顶层设计,积极倡导和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主动参与国际热点难点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与此同时,习近平反复强调,中国不颠覆现行国际体系,不谋求建立势力范围,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8]
新中国外交的三次转型,标志着中国外交的发展和进步,展现了中国外交的创新能力。它在为社会主义中国安全、发展和繁荣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同时,也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外交始终致力于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1949年春,毛泽东提出了新中国将要奉行的被称为“另起炉灶”的外交方针。“另起炉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重建中国的对外关系。新中国不承认此前国民党政府与各国建立的外交关系,各国如果要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必须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重新谈判。[9]二是重建外交体制和外交队伍。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深切认识到,要彻底改变旧中国与外国的关系特别是与西方大国的屈辱关系,沿袭旧外交体制、依靠国民党政府留下来的旧外交人员是无法做到的。从实践看,“另起炉灶”方针的效果显著而积极,正如新中国外交的卓越奠基人和伟大实践者周恩来所指出的那样,这一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10]总之,在“另起炉灶”方针指引下建立的新中国对外关系框架,与此前延续近百年、具有鲜明“丧权辱国”性质的旧中国对外关系框架具有本质区别。这种新型国际关系构成框架实现了新中国外交第一次转型的目标。
实际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新型国际关系”这一重要概念。但这种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底色的新型国际关系起初仅限于指称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中苏关系就曾被视为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此后,随着实践的深入和认识的升华,“新型国际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均有所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且意义重大的,就是中国与亚非拉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迅速取得进展,并在此过程中形成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和坚守,是新中国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重大创举。[1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适用于中国与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还演化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1955年在万隆会议上通过的十项原则,就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不结盟运动则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原则;1970年和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宣言明确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中国外交第二轮转型的开启,调整“新型国际关系”的认知和实践随之展开。邓小平是在构建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框架下思考“新型国际关系”问题的。在他看来,“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至于应当用何种原则来指导新的国际关系,邓小平主张沿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认为,“这五项原则非常明确,干净利落,清清楚楚”,[12]最有生命力,最经得住考验,能够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发达程度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江泽民和胡锦涛继承了邓小平的上述思想并作出进一步发展。1995年10月,江泽民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中,列举了当今世界存在的违背时代潮流、违反各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多种对外行为方式,呼吁“恪守以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准则”,倡议“建立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13]1997年4月,江泽民在俄罗斯国家杜马发表演讲时又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而且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14]江泽民在阐述新型国际关系时还突出强调尊重和维护世界多样性,指出在一个多样化的世界中,各国有权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有权对本国资源及开放进行适度控制,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确立发展机制以使本国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去享受发展成果。胡锦涛则提出“新型大国关系”的概念。2010年11月,胡锦涛在接受欧洲媒体采访时表示:“各国人民的命运前所未有地紧密相连。各国应该以宽广的胸怀和战略眼光,努力建设政治上互尊互信、经济上互利互补的新型国际关系,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2012年5月,胡锦涛在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又提出了“推进互利共赢合作,发展新型大国关系”的倡议。[15]新型大国关系无疑是对新型国际关系的具体化。总之,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头10年,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反复强调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必要性,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有助于推进世界多极化进程,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新态势,新中国外交第三轮转型渐次展开,外交理论与实践创新不断取得新成果,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动建设新时代的新型国际关系。习近平曾在国际国内多个场合反复提及“新型国际关系”这一概念,并在201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阐述了新时代的新型国际关系内涵。他指出:“我们要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16]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更为系统地提出要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在新型国际关系的三项标识中,相互尊重是基本前提,它意味着各国在互动中应当视对方为平等伙伴,愿意通过协商方式和平解决彼此间的争端和分歧,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因而它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根本对立的。公平正义是基本原则,它意味着各国在互动中应当共同遵守具有普遍意義的国际规范,愿意通过形式正义实现实质正义,因而它与践踏规则、偏私邪恶是根本对立的;合作共赢是基本目标,它意味着各国在互动中要放弃对抗手段,在相互协调中实现自身目标,因而它与单边主义、赢者通吃理念是根本对立的。
习近平外交思想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这一思想深嵌新中国外交的宝贵经验和理论成果,特别是创新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新时代的鲜明特点;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体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境界,以及“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开放胸怀;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精神实质上高度一致,并赋予这些宗旨和原则以可见、可行、可依循的内涵;与人类文明发展趋势完全契合,必将为全世界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国已经为构建新时代的新型国际关系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首先,中国坚持把发展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作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突破口。数量众多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群体性崛起,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升高;它们在既有国际体系中相互帮衬,特别是在变革既有国际秩序方面协调行动,这是当今国际关系中引人注目的现象。这加速了世界多极化进程,强化了国际关系民主化趋势。作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中最具影响力的一员,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具有指向性意义。尤其是中国和俄罗斯这两个毗邻而居、差异甚多且一度关系不睦的国家,彼此间坚持以“不冲突、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为宗旨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多年来始终在高水平上快速发展,推动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为各国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树立了可资征引的范例。其次,中国坚持把与欧洲诸国的关系作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着力点。欧洲是传统国际关系的滥觞之地,但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启和发展特别是欧盟的建立,表明当今欧洲的国际关系已较此前数百年发生了本质性变化。中国与欧盟国家存在许多共同利益,在一些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看法。因此,中欧彼此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有着现实基础。当代中国领导人始终高度重视发展与欧盟国家的关系,习近平更是明确提出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伙伴关系的重大倡议。[17]
广义上讲,1949年以来新中国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长期实践,是对传统国际关系范式的持久性、历史性超越。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相比,传统国际关系的历史虽然并不长,但它却对近代以来的国际格局乃至人类文明走向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传统国际关系中,基于防范心理而产生的战略博弈是最为典型的形态;对抗、冲突乃至战争是相关各方处理彼此关系最为常用的手段;形成均势乃是相关各方对彼此关系的预期。传统国际关系之所以能够生成并持续存在,按照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家的解释,是因为国际无政府状态所致。美国康奈尔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曾断言,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存在和演化,使得“国际体系是一个险恶而残忍的角斗场,要想在其中生存,国家别无选择,只得为权力而相互竞争。即便是满足于和平生活的国家也会被指责参与了无情的权力竞争”。[18] 人类显然不能容忍这种破坏力巨大的悲剧反复上演,必须找到新办法、发现新路子。新中国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持续努力,就是为了做到这一点。
新中国外交转型与新型国际关系构建的历史经验与未来展望
三次转型是70年新中国外交史的重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新中国与世界关系持续变化、中国领导人对时代主题认知的不断更新、中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是新中国外交转型的应有之义和有效抓手。外交转型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创造了前提条件,规约了努力方向;而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则体现和丰富着外交转型的具体内容。
外交是国家事务的一部分。新中国外交的三次转型以及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持续努力,都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新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在不同历史阶段有所差异,因此新中国外交的指导原则、战略、政策和行为必须随之进行调整,当这种调整达到一定程度时,就是外交转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中国外交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思维方法。
中国外交转型特别是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已经对国际体系产生了深刻和积极的影响。作为一个大国,新中国的对外政策和对外行为所产生的影响通常会超越双边层次、地区层次,超越单一领域,产生全球性、多方面的广泛影响。从具体实践上看,新中国外交的每一次转型,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每一点努力,在塑造中国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都会促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持续上升,从而对国际力量对比、国际体系运行、国际秩序演化产生程度不等的影响。
展望未来,面对世界转型过渡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强的国际形势,面对历史交汇期更加复杂动荡的外部环境,无论是稳步推进新一轮外交转型,还是积极构建新时代的新型国际关系的努力,都需要有更多的创新思维、理念和举措。只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服务民族振兴、促进人类进步这条主线,更加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更加有效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外交就会更好地造福中国人民、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责任编辑:苗田田)
[1] 对于何谓外交转型,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本文认为,外交转型是指一国对其外交事务的构成要素、层次与内容进行部分重大改变的行为。从构成要素上讲,外交转型涉及外交理念、外交原则、外交目标、外交战略、外交政策、外交体制、对外行动方式等多个外交具体方面;从层次上讲,涉及全球、地区、双边等三个基本层次;从内容上讲,涉及经济、政治、安全等多个社会生活领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外交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46页。
[3] 杨公素:《对新中国“革命外交”的几点回顾》,载《国际政治研究》,2000年第3期,第45-50页。
[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5] 《胡锦涛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85页。
[6] 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00页。
[7] 同[6],第538页。
[8] 同[6],第524页。
[9] 1949年10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称:中国同外国的外交关系要建立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在该公告发布后,中国政府以外交部长周恩来的名义将该公告送达各国政府。为表示外交上的严肃性,中国政府又提出建交要经过谈判手续的建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外交文选》,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9頁。
[11] 2014年6月,习近平在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辟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适用于各种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体量规模国家之间的关系。”
[12] 同[4],第282-283页。
[13]《江泽民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78-479页。
[14] 江泽民:《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奋斗》,载《人民日报》,1997年4月24日。
[15] 同[5],第583页。
[16] 同[6],第200页。
[17] 同[6],第102-103页。
[18] 约翰·米尔斯海默著,王义桅、唐小松译:《大国政治的悲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