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走别人借的公共自行车被行拘8天
2019-09-18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43期
近日,江苏常熟市民陆女士报警称:她用市民卡刷卡,用了一辆公共自行车去买菜,把公共自行车停在菜市场门口就进去了,等买完菜回来时却发现公共自行车不见了。
民警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是一名男子将该自行车骑走。随后,民警根据该男子的行动轨迹,查出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并且其落脚点就在常熟的一个酒店内。民警向该男子询问情况,该男子认为这是公共自行车,骑一下没什么事。殊不知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最终该男子因涉嫌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公共自行车由公民刷卡騎乘,在归还之前由刷卡的公民所占有。擅自骑走别人借的公共自行车,不是弄错了道个歉就行了的小事情,属于严重的盗窃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另外,借用的公共自行车在没有归还之前,公民是有保管义务的,在这个过程中遗失了,应当进行赔偿。(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