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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作”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与传承的新路径

2019-09-18郝备

时代人物 2019年10期
关键词:哈密刺绣文化遗产

郝备

新疆维吾尔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留下了许多宝贵、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凝聚着不朽的民族文化精神,蕴涵维吾尔民族特有的风俗习惯、思维方式以及对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维系民族生存文化、维护民族团结都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更好的保护与传承成为我们广泛关注和重视的重要话题。本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赴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调研,深入县乡村,与基层的相关部门和各族妇女群众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和了解,同时听取了当地的各有关部门的汇报,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其中存在许多保护与传承问题,试图找到解决对策,形成此调研报告,以期为“密作”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找到解决对策。

“密作”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现代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文化软实力。刺绣作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理论建构、工艺技法和内容展现上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文化体系,被列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6月,哈密维吾尔族刺绣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目前,哈密维吾尔刺绣共有36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维吾尔族刺绣企业及合作社231家,有技能熟练的绣娘4000余人。2016年年3月,国家文化部在哈密设立全国首个传统工艺工作站。

刺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指确保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密作”刺绣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和少数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过程中形成的文化元素,是构建民族精神的重要力量与核心,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密作”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多样的平衡性,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增长极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保护密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認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

哈密市“密作”刺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哈密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少数民族刺绣产业的支持力度,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通过举办妇女刺绣比赛、开展靓丽服装展示等活动,为少数民族刺绣手工艺品产业搭建发展平台。先后组织妇女巧手、经纪人、从事编织刺绣的相关企业参加亚欧博览会、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喀交会等展销活动,为刺绣产品开拓市场,挖掘销售渠道。同时积极发展刺绣协会、基地、合作社,组织妇女由零散式家庭制作向集中、统一的规模化制作转变,帮助妇女就近、就地转移和灵活就业。编织、刺绣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提高妇女的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哈密市委、市政府制定规划和行动计划,拨出专项经费,全力支持传统工艺工作站发展。成立哈密市手绣协会,每个乡镇成立刺绣合作社,在有基础的村设立刺绣合作组,由合作组管理绣娘,形成传统工艺工作站→协会→合作社→合作组→绣娘工作链条。文化部、教育部将哈密刺绣骨干成员培训纳入“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安排专门经费,每年为哈密安排100人以上的培训名额,并通过刺绣协会、合作社、职业教育扩大培训成果。国家发改委在哈密设立“维吾尔族刺绣”哈密传习所。哈密市文体广新局、雅昌ARTPLUS智·造·民艺项目组联合《环球时报》、环球网、《北京青年周刊》、《设计》杂志等媒体邀请各领域热爱手作的各界知名人士,共同发起“重拾手作传统,关爱绣娘生活”行动,代言哈密传统刺绣。

清华大学选派两个批次的专家组,采取“实地考察+即时交流+集中讲座”的形式,对哈密非遗企业和传承人制作、设计、销售、企业管理等环节中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哈密选拔命名10名“密作”刺绣师,设立“密作” 刺绣师工作室,专注刺绣产品的本土研发,抢占竞争制高点,推动刺绣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同时,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园区,设立刺绣等手工艺“培训、研发、设计、生 产、展览、销售”一体化平台,着力提升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盈利能力。

“密作”品牌刺绣法律保护与传承存在的问题

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亟待建立。“密作”品牌刺绣起步晚,国家层面的一系列民族文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包括专利、版权、商标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新疆也有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27条具体措施,针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建立起了民族文化地方保护的基本制度,由于“密作”品牌刺绣等工艺品的创作、创造,其传承和利用已经面临不容回避的民事权益问题,仅仅依靠现有制度和法律为民族传统文化提供全面而有效的保护性措施显然不够。

“密作”品牌刺绣法律保护与传承等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对“密作”品牌刺绣的保护大都在宣传层面,局限在对刺绣文化单一的收集、整理等行政保护,所提出的保护条款没有与知识产权保护相挂钩,对影响到刺绣知识产权及其主体与客体、产权的认定程序、价值的实现与利益分享、侵权责任等问题,都还没有明确的法条或规定。即便是有侵权案例有仅依靠现有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缺乏体系的规范、健全和完善。

“密作”品牌刺绣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性障碍较为突出。“密作”品牌刺绣涉及的民族文化方面的知识产权领域宽泛,直接的结果常常是行政保护职能的缺位和保护区域上的缺乏有效的规范,特别是涉及商标、专利、网络域名等都在保护力度方面有欠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责、权、利,各部门之间缺乏有他、协调,很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效率不高、政策不统一性等现象的发生。有时也只能依靠政策的倾斜来实施文化保护。

刺绣产品样式单一、产品的更新换代不及时,自身产品质量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目前,民族传统刺绣品多集中开发民族服饰、被褥、手工刺绣、地毯等极为普遍的产品,而对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开发力度不够,各种具有地域特色、民俗风情的文化类、专项产品少,表现为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致使产品雷同现象严重,造成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难度。加之有的产品生产工艺简单、粗糙,产品质量档次停留在一般水平上,附加值低,利润空间窄,市场竞争力不强。

文化保护的实际资金投入与监督的实施欠缺,对实施文化生态保护建设的地区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和支持不够。缺少资金及技术人员。随着刺绣产业的发展,哈密刺绣产品实现品牌化,资金缺乏仍然是一个短板。政府部门的专项资金和补贴资金不足,保护力度不够,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条件差,无法及时贷到款,加之经营者自身的经济条件差,影响合作社正常运转。

“密作”品牌刺绣法律保护与传承的措施建议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方式。将“密作”品牌刺绣文化资源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是最为有效的保护。新疆应先建立健全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以法律方式保证文化保护的法律地位与运作程序,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以及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保护和司法保护,同时,传承人自身也应强化培训、注重产品研发。整合培训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分层次进行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刺绣队伍的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技能培训,保证绣出合格的产品。刺绣企业要承担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的责任,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应该加强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训,为刺绣产品的研发、宣传提供支持。

第二,迅速建立“密作”品牌刺繡相应的市场保护体制。用经济的手段保护“密作”品牌刺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保护的一个及其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完善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法保护,弥补法律机制动态保护不足、民事法律保护相对缺失,开发利用没有法律规范的引导的局面。“密作”品牌刺绣文化保护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前提,依靠市场方式,通过“密作”品牌刺绣文化产业发展自身的扩大与积累来改变以往文化保护中单一的输血模式,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设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积极培养一批民族刺绣设计与开发方面的专业队伍,注重挖掘和发挥民间手工艺传承人作用,重点支持研发具有观赏性、纪念性、文化性、艺术性、实用性和收藏价值的精品,并申报注册商标。

第三,政府应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战略规划,以文化、民族、发改委智能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专门工作小组,增强管理力度,推陈出新,既尊重现有的传承方式,同时,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加强技术交流,提高生产工艺。加大从事刺绣人员技术交流力度,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疆内外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先进技术、交流经验,并引进优秀人才,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民族刺绣品经销专业队伍建设。

第四,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刺绣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全民保护,遵循文化原生态原则,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要。“密作”品牌刺绣在文化保护中,充分发挥强大、广泛的力量,尤其是社会支持和全民保护,运用多种途径特别是现代传媒营造保护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与社会舆论,从而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依托“靓丽工程”,通过现代媒体,宣传推介哈密刺绣产品,组织刺绣企业积极参加各类洽谈会、交易会、招商会。每年借助亚博会、喀交会及本地的哈密瓜节、胡杨节、冰雪节等举办多次少数民族刺绣艺品大赛,展示少数民族的文化和智慧,提升哈密刺绣产品的知名度,为哈密刺绣产品的发展搭建平台。通过“互联网+”为哈密手工制品开辟更广阔的销售市场,促进其规模化生产,帮助地区各族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增收致富的梦想,激发各族妇女建设和谐美好哈密的激情。

第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教育部门的美术学院、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院所与编织刺绣手工制品从业者之间牵线搭桥,每年组织美术、工艺、市场营销等专家巡回到各地州市开展编织刺绣手工艺品制作培训,提高编织刺绣手工制品从业者工艺水平;并从研发、设计上给予支持,将传统编织刺绣手工制品赋予现代元素,提高它的艺术性、观赏性和时尚性,增强新疆编织刺绣手工艺品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康建辉、张勇军、孔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J].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3期

[2]赵静.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十年的研究现状[J].科学之友,2011年03期

[3]冯倩.论原生态民歌及其保护[J].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01期

(作者单位:中共新疆哈密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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