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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文学研究的观念、方法与格局(笔谈)

2019-09-13王达敏李思清潘静如马勤勤

关键词:传教士文学史文学

王达敏,李思清,马 昕,潘静如,马勤勤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文学史如何妥置民国古典文学

王达敏

民国时代的文坛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古典文学,或称旧体文学;另一部分是现代文学,或称新文学。这两部分文学各有独特的历史衍生过程,又有深刻的内在关联。它们既冲突,又混融,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各自使力,共同再造中华民族的新文明。

中国近代文学史的终点是五四。研究近代文学史的学者以为,近代文学是古典文学向现代文学的过渡,是为五四新文学的诞生做准备。因而,他们虽然将辛亥至五四之间的古典文学纳入研究视野,但在“过渡”“准备”思想指引下,在具体论述时,在古典文学与新文学元素之间,难免畸轻畸重,而五四之后的古典文学则因超出近代文学史研究范围而被忽视。

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点是五四。研究现代文学史的学者以为,现代文学是用现代文学语言与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思想、感情、心理的文学。因而,他们只将五四至1949年之间的新文学作为论述主体,对这30年间的古典文学要么存而不论,要么一笔带过,要么视其为新文学的对立面而口诛笔伐。

无论研究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学者,还是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学者,他们皆站在特定的意识形态立场上展开论说。长期以来,在特定意识形态和进化史观支配下,民国古典文学被遮蔽,被遗弃,成为文学史体系中的失踪者。

数十年来,如何在文学史体系中妥置民国古典文学,尤其是五四之后的古典文学,成为学界难题。

历史事实是:民国古典文学在诗、词、文、小说、戏曲、文论诸领域,皆创下了辉煌的实绩。

民国古典诗歌出现数度繁荣。据胡迎建所撰《民国旧体诗史稿》,1912—1917年间,古典诗歌流派纷呈,主要有以樊增祥、易顺鼎为首的中晚唐派,以王闿运为首的汉魏派,以张鸿、汪荣宝为首的吴门西昆派,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诗界革命派,以柳亚子为首的南社派,以陈三立、郑孝胥为首的同光体。其中,同光体流播最广,影响最大。1917—1927年间,因新文化运动兴起,古典诗坛受到抑制。1927—1937年间,古典诗歌创作开始复苏。当时南京诗坛非常活跃,诗家结社禊集、交流诗作、印刷诗刊之风炽盛。郁达夫、周作人、王统照等新文学家也为古典诗歌所溺,竞为五七言。1937—1949年间,古典诗歌创作出现鼎盛局面。面对民族危机,无数古典诗人满怀爱国挚情和忧患意识,既为山河破碎、田园荒芜而哭,更为军民英勇抗敌而歌。

民国词是千年词史的结穴。据曹辛华所撰《民国词史考论》和所编《全民国词》,民国词人众多,知名者不下五百家。这些词家略可分为四代:第一代以晚清遗民为主,包括朱祖谋、郑文焯、况周颐等,他们在民初词坛占据主流地位;第二代以南社成员为主,包括王蕴章、陈匪石、易孺、吴梅、汪东、吕碧城;南社之外有叶恭绰、夏敬观、张尔田、马一浮、张宗祥等,他们是民国词坛的中坚;第三代包括赵尊岳、龙榆生、夏承焘、丁宁、黄公渚等;第四代以潘景郑、吴则虞、沈祖芬为优。与清代相比,民国词社林立,词家通过词社同声相应,切磋词艺。其最著者:上海有淞社、超社、希社、丽则吟社、舂音词社、七襄社、沤社、午社、声社、歌社、词学季刊社,浙江温州有瓯社,常熟有虞社,北京有聊园词社、趣园词社、延秋词社,苏州有琴社,天津有须社、玉澜词社,南京有如社、同声社,等等。

桐城派是民国古文的代表。其一,河北莲池学者群体是桐城派在民国文坛的主力。曾国藩总督直隶(1868)后,他和弟子张裕钊、吴汝纶经过20年耕耘,将桐城派种子洒向燕赵大地。以莲池书院为中心,北方形成了一个以桐城派为旗帜的学者群体。这一群体绵延近百年,相承历六代,有文学成就者不下百人,影响遍及北京、天津、保定、沈阳等地。其二,桐城派学者参与了现代大学学科的建立。在清代,桐城派学者大多兼综四部,形成丰厚的博雅传统。进入民国,桐城派学者适应分科需要,在国家教学大纲的制订和伦理学、逻辑性、美学、文学批评、史学等现代学科的建立中,做出了卓越贡献。其三,桐城派学者的理解和宽容,是五四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在包括五四运动在内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桐城派受到冲击。但桐城派在政坛的领袖徐世昌、傅增湘等,在学界的名家马其昶、姚永概等,在变革中坚守,在分歧中理解、宽容新文化派,坚持文明对待学生,极力挽留蔡元培、营救陈独秀。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徐世昌等的斯文作为,五四要取得成功不可想象。

民国骈文虽然不如清代鼎盛,但也颇有可观。据郭战涛所撰《民国初年骈体小说研究》,1912-1917年间,骈体小说极一时之盛。徐枕亚的《玉梨魂》等,以美丽的文字抒写缠绵、纤细、轻灵的情感,和生命的忧伤。据谭家健所撰《中华骈文通史》,民国各级政府,各类军阀,民间团体和个人,常常以骈文发表通电:或颁布命令,或互相攻讦,或表达诉求。在哀祭、祝颂、信函、书序、启示、游记等文体中,骈体的应用就更为普遍。著名骈文作家有康有为、饶汉祥、刘师培、吴承煊、傅熊湘、樊增祥、屠寄、易顺鼎、李详、孙德谦、陈去病、柳亚子、陈含光、黄侃、黄孝纾、范烟桥,等等。

在中国古典文学体系中,诗文词位在雅部,小说、戏曲则属于通俗文学的范畴。据范伯群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进入民国后,通俗文学作品面向普通受众,既重视作品的趣味性、娱乐性,也宣扬传统的孝、义,惩恶劝善。民国通俗小说继承古典小说中志怪、传奇、话本、讲史、神魔、人情、讽刺、狭邪、侠义传统,并根据时代需要而加以改良和拓展。清末民初,通俗小说的主潮是谴责小说、哀情小说和历史宫闱小说;五四后,毕倚虹、平江不肖生、张恨水、还珠楼主李寿民、刘云若、宫白羽、王度庐等所创作的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受到热烈欢迎。据左鹏军所撰《晚清民国传奇杂剧文献与史实研究》,在民国剧坛,传奇杂剧,京剧与其他地方戏曲,外来的话剧,鼎力而三。此时,京剧达于极盛,其他地方剧种久演不衰,传奇杂剧的传世剧目有数百种之多。这些传奇杂剧的新变表现在:舞台性削弱,案头化倾向突出,传统戏曲所注重的歌唱、搬演、音律等元素逐渐失去地位;传奇、杂剧之间的文体界限变得模糊,难以有效区别。

民国时代的话体文学批评著作包括自成一格的诗话、词话、文话、曲话、小说话等。黄霖在为其主编的《民国旧体文论与文学研究》所撰《前言》中说,民国时代的话体文学批评空前发达,即使是话体之作最繁富的清代也瞠乎其后。关于民国文话,王水照编《历代文话》收入22种,余祖坤编《历代文话续编》收入10种。关于民国诗话,据曹辛华《论全民国诗话的编纂及其意义》统计,现存民国诗话著作逾两千种,张寅彭主编的《民国诗话丛编》辑入声名较著者、流传较罕者37种。民国话体文学批评家在著述中提出了诸多原创性概念。他们为承续中国文论传统、建构中国古代文学史做出了贡献。

概而言之,民国古典文学有如下特点:一是除了少数遗老外,用古典文学体裁进行创作的作家多半在国内进过新式学堂,或拥有出国留学的经历,或在家中通过阅读流行的报刊书籍接受欧风美雨洗礼。二是这些作家在吸收传统文学营养的同时,努力接纳西学。他们的作品在古色古香中,掺入了新的思想、新的审美趣味、新的思维方式、新的意境、新的艺术技巧、新的词汇与句法。三是这些作家大多努力参与社会实践,其中一些人从事政党政治,其作品因而浸润着浓郁的党派意识。四是这些作家的作品基本在报刊上发表,或在出版机构印刷发行。借助现代媒介,他们的作品在公共空间迅速传播。五是大批女性作家登上文坛,成为推动文学、社会进步的有生力量。

民国古典文学的辉煌实绩,在现有的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体系中,被遮蔽、被遗弃、被失踪了。民国古典文学是客观的历史存在,不容改变。我们唯一能做的,是调整现有的文学史学科,以妥置民国古典文学,从而还历史以公道。

三十多年来,一些敏锐的学者感到了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以五四作为分水岭而带来的困扰,开始了突破五四界限的有益探索。第一,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1985年,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在《论“20世纪中国文学”》《20世纪中国文学三人谈》中提出“20世纪中国文学”概念。此后十余年间,将“20世纪中国文学”理论化为实践的著作有:严家炎、钱理群主编的六卷本《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仅出版第一卷),严家炎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孔范今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黄修己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这些学者将触角伸到五四之前,主要是为了追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起源,那些所谓缺乏现代性的古典文学作品并不在其考察范围,五四之后的古典文学尤不为其所措意。第二,关于“民国文学”概念。陈福康、张福贵先后提出“民国文学”概念,孙郁在《民国文学十五讲》中对新、旧文学有所论述,李怡、张中良主编的“民国历史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书从民国史视角研究现代文学。第三,关于“雅俗双翼展翅”概念。范伯群提出,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存在纯文学与通俗文学两翼。长久以来,学者只留心纯文学,而将通俗文学这一翼弃而不顾。虽然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所撰《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1998年版中加入三章论述通俗小说的内容,但毕竟篇幅有限,无法达致雅俗两翼的均衡。因此,范伯群期待出现一部“雅俗双翼展翅”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第四,关于“晚清民国传奇杂剧”概念。左鹏军所撰《晚清民国传奇杂剧文献与史实研究》对1840—1949年间的传奇杂剧进行了贯通性研究,他用“晚清民国”来代替“近代”“现代”称谓,从而为自己的论述留下了更多空间。此外,孙之梅、胡迎建、杨萌芽、刘梦芙、张煜、潘静如的民国古典诗歌研究,曹辛华、李剑亮、张晖的民国词研究,均在学界赢得声誉。以上诸多研究者皆突破了五四界限,皆对民国古典文学有所关注,但在文学史体系中如何从整体上妥置民国古典文学,则尚无有力结论。

在文学史体系中妥置民国古典文学,有两条路径不妨一试。

第一条路径:将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两个学科合并为一个学科,在合并后的新的文学史框架中,从晚清到民国时代的古典文学应占据恰如其分的地位。首先,根据王飚在《中华文学通史·近现代文学编·绪论》中的说法,1840—1949年间,中国文学体系完成了整体性的从古典向现代转型,因而在中华文学通史中,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应该合为一编。其次,1840—1949年间,古典文学继续沿着既有轨道前行,各种体裁均有出色表现;现代文学从无到有,一步步茁壮,散文和小说取得非凡成功,而新诗和话剧的影响则一直难与古典诗和戏曲比肩。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虽时有不谐,但又互相影响,彼此呼应。合并后的文学史应该如实地描述百余年间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各自发展的轨迹,如实地呈现二者之间丰富、复杂的关系。第三,在历史学界,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两个学科早已合并为一个学科。张海鹏主编的《中国近代通史》从现代化的角度,全面叙述了1840—1949年间的中国历史过程,是这一领域的标志性成果。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合并为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合并提供了重要依据。第四,合并后的文学史学科可以命名为中国近代文学史,也可以命名为中国现代文学史;在英文中,近代和现代本无实质区别。如果考虑到1840-1949年间古典文学的通贯和繁盛,考虑到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的冲突和混融,考虑到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两个学科合并后取名“中国近代史”的先例,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合并后名曰“中国近代文学史”,似更妥适。但是,如果侧重考虑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侧重考虑在古典文明和西方文明交汇中现代性的孕育、成长,侧重考虑文学史发展的总体趋势,这一段文学史连同此后的当代文学史一起,与中国古代文学史相对,命名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亦无不可。

第二条路径:取消中国近代文学史学科和中国现代文学史学科,将晚清文学还给清代,将民国时代的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还给民国,撰写统一的、有机的“中华民国文学史”。这条路径的实质是把朝代作为文学史叙事的单位。第一,中华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既与清朝不同,也与后来的新政权有别。它是一个独立的历史时代。把这一历史时代的文学史作为独立学科进行研究,在学术层面完全可以成立。第二,就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实践而言,以朝代划分文学史段落是古今通则。古代正史中的《文苑传》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但撰史者将一个朝代的文苑作为该代历史的有机部分加以描述,凸显此一时代文学和历史的特征,文学史的脉络在不同朝代的更替中得以显现。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史学科创立以后,以朝代为单位展开文学史叙述的模式并未从根本上打破。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和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就是这一模式的典范之作。但这两种中国文学史均设有近代文学编,将中国文学史的下限断在五四,又逸出了以朝代划分文学史段落的格局。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则彻底地坚持以朝代为单位划分文学史段落的原则,果断地取消中国近代文学史的独立地位,将鸦片战争至中华民国建立以前的文学明确归于清代文学范围,将此后的文学丢给另一个时代。其实,把1949年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终点和中国当代文学史的起点,根本依据正是易代。第三,虽然文学史与历史有所不同,但历史毕竟是文学史发生的背景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对文学史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以朝代为单位划分文学史段落自有其合理性。第四,从长时段看,所谓中国近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以及中国当代文学史,都仅是相对的概念,并不具有史的稳定性和恒久性,只有按朝代为单位划分文学史段落才具有稳定、恒久意义。

以上两条路径皆可妥置民国古典文学。不过,比较起来,在“中华民国文学史”的框架内,将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一并论述更有理据,更为顺理成章。但是,无论采取哪条路径,文学史家都必须挣脱特定意识形态和进化史观的束缚,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都必须跨越和淡化五四界限,都必须坚持多元思维,否则,民国古典文学在文学史体系中便永难赢得其应有的历史地位。

近代文学视野中的“Christian Literature”——关于新教在华文学活动的研究史回顾与思考

李思清

讨论近代文学的新变,不可避免地要从西学东渐、翻译文学等论题谈起,而这又都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马礼逊、米怜等英美基督教新教传教士的来华。新教在华传教士普遍将文字事工视为与医务、教育、慈善等并列的部门(department),一向重视有加。据美以美会传教士保灵(S. L. Baldwin)统计,1810—1875年间新教传教士用中文(含方言)撰写的宗教出版物达1036种,世俗性的文学作品477种,总计1513种。这当然是不完全统计。另外还有大量在中国出版但是用满文、蒙文、马来文、日文、英文写成的出版物。新教传教士不仅带来了西学,也通过编、译、写等方式参与了近代中国的文学生产。近百年中,从事传教士研究的学者代不乏人,成果堪称丰硕。有关文学活动的研究也在深入。

在华传教士们谈及文字事工时,常用词汇有“Publications”“Christian literature”“Literary works”等。伟烈亚力《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在华名录》称著述为“publications”;1877、1890、1907年召开的在华传教士大会上,文学事工被列为重要议题,他们的提法是“Christian literature”;季理斐《基督教来华百年史》称翻译、印刷、著述等事工为“literary works”。民国时期,教界人士又有“文字事业”的提法。学术界的称谓更加多样。韩南将米怜、郭实猎等人所写的中文叙事文学称为“传教士小说”;吴淳邦则称“中国基督教小说”;陈庆浩研究了“基督教古本汉文小说”;宋莉华有“传教士汉文小说”的提法。黎子鹏认为,“韩南及宋莉华的称法,没有涵盖中国基督徒单独创作的小说”,故他提出以“晚清汉语基督教小说”来指代研究对象。传教士使用“Christian literature”时,“literature”指的是广义的“文学”,“汉语基督教文学”中的“文学”则通常是狭义的。最近的研究史也证明,进入研究者视野的“Christian literature”多是狭义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从韩南所讨论的传教士小说,到黎子鹏所考察的以《天路历程》汉译为代表的翻译文学以及以《约瑟纪略》为代表的“演义”文学,都有此倾向。王国强在考察《中国评论》(1872—1901)与西方汉学的关系时,将近代在华西人的中国文史研究成果称为“侨居地汉学”,这是将传教士对中国文学作品的阅读与介绍也涵盖了进来。

以文字为载体、为手段的这些“文学活动”(literary activities),或体现为转瞬即逝的言语与声音(如《圣经》故事演说与福音宣讲),即口头的;或以手稿或印刷物的形式存于世间,即通常所说的“文本”或“文学”;而金属活字铸造、印刷出版、书籍分发销售、图籍选购、图书室筹建、英语教学、西学知识传授等事工,则是与文本、文学相关的生产与传播活动。也就是说,“文学活动”包括了如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传教士在华所写的汉语(包括方言)、非汉语(如蒙文、日文)以及母语(如英语)文学;二是《圣经》故事演说与福音宣讲等以声音为手段的文学事工;三是印刷、出版、期刊、杂志等带有文学性质的生产传播活动。这些有形的文本与无形的实践共同发力,作用于中国社会和人的精神,成为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的动力引擎。“文学”在这儿是广义的,也是跨国界(指作者身份)和跨语言(指语言载体)的。

最近40年间,关于近代来华传教士与文学的关系研究,已成一个方兴未艾的研究领域。从最初旨在探究传教士白话译经对语言变革的贡献,到发现传教士留下的大量中文译著之文学或文献价值,再到“传教士小说”“汉语基督教文学”等概念的提出以及翻译文学研究的兴盛,一批文学研究者投入于传教士与西学东渐、传教士与中学西传等论题的研究,使得该领域成为近代文学研究的一大热点,仅2015—2018年间出版的重要著作就达20余部,另有译著及文献类书籍多种。至于历史学界的传教士研究,同样根深叶茂。

相关论题的研究路径大略有三:一是以文学为切入点的传教士研究,二是以传教士为切入点的文学研究,三是以语言对译为切入点的翻译研究。这些路径,又都需兼顾文学活动在传教圈(Evangelical circles)与世俗界 (Lay public)的不同影响(此处借用Murray A. Rubinstein的提法)。而世俗界又可两分为知识界与不识字的民间,前者可以通过分发有形的文本以发挥影响,后者则需要通过演说、交谈等声音的方式展开。以下结合常见的几种研究范式略作分析。

(1)基于档案的传教士研究。以施其乐(Carl Smith)、苏精、李志刚、吴义雄、顾长声、陶飞亚、林美玫等为代表。苏精出版有《马礼逊与中文印刷出版》《上帝的人马——十九世纪在华传教士的作为》《中国,开门!马礼逊相关人物研究》《铸以代刻:传教士与中文印刷变局》《林则徐看见的世界:〈澳门新闻纸〉的原文与译文》等书,贡献尤著。(2)文学史研究。这类研究,致力于细致敏锐的文本细读,多从文类及文本出发,以文学史为论述框架。以韩南、宋莉华、黎子鹏等为代表。传教士所写的一种类乎小说的叙事性宣道文字,韩南称之“传教士小说”;宋莉华称之“传教士汉文小说”;陈恩维将《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的论说文引入中国传统论说文的历史脉络中,阐释其特质与新变。(3)文学翻译或翻译文学研究。研究对象主要是传教士及其中国同道的翻译作品而非原创作品。从方法上看,这类研究可称之基于文学史的文本对译研究,重视分析文本的跨语际转换。以宋莉华、宋丽娟、王燕等为代表。宋莉华关注传教士小说由英文到中文的译入;宋丽娟和王燕的方向相反,更关注中文经典被译介到英语世界的情形。以上学者偏于实证。赵稀方、王宏志等人的研究则提供了有启发性的理论视角。(4)中西文化交流研究。该范式偏重对文献生产过程、传播过程尤其是接受和影响过程的考察,以熊月之、张西平、邹振环、谭树林等为代表。其下又可三分,一为中学西传研究,二为海外汉学研究,三为西学东渐研究。刘丽霞《近现代来华传教士与中国文学研究》以《教务杂志》《中国丛报》为例讨论传教士对中国古典文学、新文学的译介,是关注到了发生在中国本土的“中学西传”。(5)以《圣经》汉译、中国经典英译及词典编纂为重心的翻译/语言研究。以杨慧玲、邓联健、何绍斌、薛凌、赵晓阳、游汝杰等为代表。学者们在探讨《圣经》汉译的文体问题时,往往向下呼应五四白话文运动。传教士与《圣谕广训》之关系也是近年研究热点。(6)口岸文人、中国助手研究。以施其乐的香港精英及“中间人”(middlemen)研究、陶德民的罗森研究、段怀清《传教士与晚清口岸文人》、王立群《中国早期口岸知识分子形成的文化特征》以及姚达兑对王韬、管嗣复、蒋敦复、杨味西等人的研究为代表。(7)个案考证型研究。多从人物、文献或事件入手,具体而微,深入细致。例如宋丽娟、林惠彬同时注意到,传教士修德所译、出版于1829年的《时钟表匠言行略论》为“目前所知最早译介到中国的西方基督新教小说”,纠正了美国学者韩南的说法(韩南认为1873—1875年连载于上海《瀛寰琐记》上的《昕夕闲谈》为第一部汉译小说)。有些论著虽不以考证为旨归,但考证同样出色。(8)文献整理与编译。以熊月之、黄时鉴、张西平、沈国威、陶德民、张晓、俞强等人为代表。顾钧、杨慧玲、尹文涓、邓肇明、段怀清、倪文君、赵康英等翻译了一批重要文献。周振鹤主编的《基督教传教士传记丛书》收入马礼逊、卫三畏、丁韪良、李提摩太、裨治文、伟烈亚力、狄考文、理雅各、林乐知、台约尔等人的传记或研究性著作。美国爱默蕾大学、哈佛大学等校图书馆所藏传教士文献目录以及《中国丛报》等早期报纸杂志得以整理或影印出版,为相关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文献基础。

麦华陀在倡议为中国人建阅览室时曾说,其目的是“鼓励中国人对工艺和常识感兴趣,而不仅是对文学研究有兴趣”。作为传教手段的文学活动怎样参与了传教史?文学的意义又在哪里?这是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前者的落脚点是历史学(尤其是教会史),如陈建明等人的研究;后者的落脚点是文学史、文化史。当然,近年研究也更多体现了二者的融合,如黎子鹏的研究(黎子鹏著有《福音演义:晚清汉语基督教小说的书写》、NegotiatingReligiousGaps:theEnterpriseofTranslatingChristianTractsbyProtestantMissionariesinNineteenth-centuryChina,编有《晚清基督教叙事文学选粹》《赎罪之道传——郭实猎基督教小说集》《道德除害传——清末基督徒时新小说选》《中国基督教文字事业编年史(1860—1911)》等)。这也是相关研究史的第一个特征,即文、史视角的由分到合。第二个特征是史料与史观的兼重,即将新材料与新视野结合起来。史观的更新,其难度甚于史料的突破。总体来看,“转型期”“现代化”“基督教中国化”等是研究者常取的理论框架。历史界多用后两项,文学界常强调前两项。第三个特征,是个案研究、微观研究突出,整体研究尚嫌薄弱。围绕单个人物、差会或特定地域的单位研究较多,长时段的纵深研究、跨学科的比较研究与影响研究较少,有“点繁”而“面简”的倾向。另外,当前研究也经常将论题的“宗教色彩”加以过滤,从而造成解释上的隔膜。这涉及宗教与世俗的关系问题。

以下论题的研究尚不充分,因此,它们也有望是未来的学术生长点。(1)总量研究。目前,我们了解1867年之前的传教士著述主要依赖伟烈亚力等人的目录或著录。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来华传教士数量更多,他们的著述情况需要做细致深入的整理。仅傅兰雅一人的中文译作即达157部。针对传教士文献书目开展总量调查,集中力量编写总目提要是当务之急。(2)过程及活动研究。传教士著述的写作、翻译、出版过程以及中国助手的参与情况、合作模式等,是近年研究的热点。印刷、出版、传播甚至铅活字的铸造这些“活动”性的内容,以往多在印刷出版史框架内讨论,若文学研究者从目录、版本、校勘等角度入手,当有新的发现。(3)传播与接受研究。既有研究较多呈现传教士分发《圣经》及宣道读物的过程、方式、次数及分发数量,较少涉及这些读物在中国人中的阅读与接受情况。(4)传教士对中国文学的阅读与接受。该领域的研究已在进行,如卫三畏《中国总论》、郭实猎《中国开门》等早有学者关注。这是一个涉及面广、也有一定难度的领域。《察世俗每月统记传》《中国丛报》都有对中国文学的介绍;伟烈亚力编《中国文献记略》(NotesonChineseLiterature)则是对中国经史子集的集中探讨;魏安编《马礼逊藏书书目》(CatalogueoftheMorrisonCollectionofChineseBooks)反映了马礼逊当年在华购买、收藏中文文献的情形;丁韪良《汉学菁华》(TheLoreofCathay)也有对中国文史的系统评述。以上均有待开掘。(5)年谱、传记及个案研究。中国学者所写的传教士传记或年谱尚不多见。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雷雨田《近代来粤传教士评传》、沈迦《寻找·苏慧廉:传教士与近代中国》及《一条开往中国的船:赴华传教士的家国回忆》、葛桂录《英国三大汉学家年谱:翟理斯、韦利、霍克思》等,都是很好的尝试。个案研究更是空间辽阔,仅以已成热点、研究成果较多的郭实猎为例,郭所撰汉文小说十余种,仅《是非略论》等少数几篇进入研究视野。(6)文献资料尤其是英文文献的利用。施其乐、苏精、吴义雄等人的研究多得益于英文文献。其实这类文献仍有研究空间,如Indo-ChineseGleaner、ChineseRepository以及国图所藏传教士档案缩微胶卷(片)等,都是宝藏。Indo-ChineseGleaner译载中文文献20余则,涉及《神仙通鉴》、王阳明《谏迎佛疏》《筹海图编》《太上感应篇》等;还载有阮元两首五言古诗(《四十咏怀》《起早歌》);又载有《论为异教徒所作基督教出版物之风格问题》一文,文章介绍的是一位叫“Poh Gae”(博爱)的朋友的观点。吴义雄认为作者当为米怜,该文阐述了基督教出版物的风格问题,涉及用中文写作基督教读物的原则、技法等问题。诸如此类的材料不胜枚举,期待引起研究者的重视。(7)文学文本研究。传教士所撰写的狭义上的文学文本,如游记、印象记、中国人物速写、民风民情的描绘,在华所写的英文小诗、散文等,期待有学人做全面的整理。如《傅兰雅档案》收有傅兰雅的多篇旅行札记,《北华捷报》上也有不少文学性的游记。即使像米怜《张远两友相论》这样受关注较多的作品,也仍有探讨空间。小说主人公之一的“远”曾提及自己的年龄为“26岁”,而这正是梁发随米怜前往马六甲时的年龄。“远”是否以梁发为人物原型?至于此书后来多次修订再版,版本众多,也值得深入研究。

荷兰学者范·勒尔(J. C. Van Leur)曾对前人撰写印度尼西亚历史的方法提出批评:对荷兰人到达之前的历史记录是以印度尼西亚人的视角,但这一视角在写到荷兰人到来后的历史时发生偏移,印度尼西亚人只能通过荷兰人的眼睛反观自己。皮尔森在研究非洲东海岸斯瓦希里地区社会结构变迁时提到,“东非创造了‘跨境居民’(transfrontiersman)这一词汇,专门用来描述跨境活动的居民,以此作为‘边疆居民’(frontiersman)的反义词”。(参见[澳]迈克尔·皮尔森著,闫鼓润译:《港口城市与入侵者:现代社会早期斯瓦希里海岸、印度和葡萄牙》)虽然皮尔森强调“跨境居民”指的跨境活动的、“趋于本土化”的欧洲人,例如在葡萄牙帝国境外(譬如在孟加拉湾)活动的葡萄牙人,但这个词是出于东非人的视角,并没有将东非人内部的“跨境”活动者(例如经济代理人、商贾等)纳入进来。

如今我们讨论近代文学中的“Christian Literature”,也会发现类似的现象。马礼逊、裨治文、麦都思、伯驾、合信、卫三畏、马儒翰、美魏茶等英美传教士所写的文字,均出自外国人的手笔,但其生产地、传播地都是中国,目标读者也是中国人。这些跨境、跨教甚至跨语言的文学文本与文学活动,背后所体现的固然是传教士的思想和眼光,但它们的发生、发展,都有与之息息相关的中国语境。传教士们的文学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介入了、参与了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是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的内在成分。对相关的文本史、活动史的考察,一方面有助于通过外国人的眼睛反观自己,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地基于中国思想史、中国文学史的脉络,从中国人自己的视角观察之、研究之,从而走出传教士们当初所投射、所预设的宗教框架。而皮尔森所提到的“跨境”思路,也启发我们将学术关注重心从传教士身上,转移到传教士周边的中国助手、中国信徒(即本土人中的“跨境”活动者)身上,以及转移到二者间的关联上。若如此,则有关传教士的文学活动史之研究,便不再只是“在中国发现中国史”,也是“在中国发现世界史”——因为“Christian Literature”既是近代中国的文学现象,也是一个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民族主义相伴而生的世界命题。

“晚清”还是“近代”?——中国近代文学研究中的概念更替与新旧融合

马 昕

1957年,教育部颁布《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该文件依据历史学界当时所盛行的新旧民主主义理论,将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期间的文学史单独提出。次年,北京大学中文系集体编纂的《中国文学史》和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组学生集体编纂的《中国文学史》出版,这两部带有深刻时代烙印的文学史著作不约而同地设置了“近代文学编”,以响应《大纲》的要求。自此之后,近代文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到中国文学研究界的承认。迄今为止的大部分近代文学史著作,都将近代文学的上下限定为1840年和1919年,以此来连接古代与现代。这一断限与所谓“晚清”的时间段基本重合,这就使研究者出现了学术措辞上的微妙分歧。中国文学从古代到现代的过渡时期,究竟称作“晚清”还是“近代”,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近代”一词的背后,赫然站立的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曾经盛行一时的“新旧民主主义文学研究范式”。这一范式所暴露出来的泛政治化倾向,其内核实则是社会进化论的思想。文学在历朝历代都深刻地受到社会政治的影响,这也是自古以来的文学批评家所普遍承认的道理。明人高棅提出“四唐说”,胡应麟又据此思路提出宋诗四期说,背后显然是一种以王朝政治的盛衰代变来解释文学史的思维习惯,这类思路中暗含的是一种文学发展的“循环论”思想。正如叶燮在《原诗》中所说,“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但就一时而论,有盛必有衰;综千古而论,则盛而必至于衰,又必自衰而复盛”,“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而“新旧民主主义文学研究范式”的政治化倾向,与古人的文学分期思维的根本差别,就体现在将“循环论”替换为“进化论”,在由“旧”到“新”的递变中,蕴含着为无产阶级革命寻求合法性的政治要义。

近代文学研究范式中的进化论思想,实则又根源于近代史研究中类似的现象。这直接促成了“近代文学”与“近代史”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同质性。梁启超在其《中国史叙论》中,最早提出“近世史”概念,即“近代史”之雏形,依托的正是19世纪后半叶兴起于英国的社会进化论学说。但自一战结束以来西方世界对国家主义的反思,以及二战结束以来后殖民主义思潮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社会进化学说早已被丢入人类思想世界的垃圾堆中。受此牵连,“近代文学”这一概念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与所谓的新旧文学转型、文学现代化转向等概念相关的一系列结论,也都面临着这一新思潮的冲击。即便是近代文学界在旧民主主义研究范式之外又开创出“中国文学体系的转型研究范式”,仍然不能摆脱进化论的嫌疑。旧文学向新文学的转型,无论是近代政治发展的附属产物,还是文学自身内部的演化规律,都面临着“新”与“旧”之间巨大的鸿沟。

左鹏军在《近代文学研究中的新文学立场及其影响之省思》(《文学遗产》2013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在中国近代文学研究中,早已形成并长期存在着一种以新文学、新文化为价值标准与评价尺度的学术观念和思想立场。”他认为这种观念和立场是近代文学研究在整个中国文学史研究中明显滞后的直接原因。这番话无疑点出了近代文学研究长期以来的痼疾,但从21世纪以来学术界所发表的近代文学研究论文来看,左鹏军所担忧的事情似乎已经得到了缓解。相比于民国时期新旧分途中鲁迅、周作人、胡适、阿英等新派学者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今日的近代文学界倒真是“风水轮流转”,开始转以旧文学为研究重点。与此相伴随的则是,“近代文学”这一概念的使用频率开始减少,而“晚清文学”的使用频率则有增多之势,虽然始终是前者多于后者,但二者的差距在明显缩小。

我们在“中国知网”的“期刊库”中以“主题搜索”的方式检索“近代文学”和“晚清文学”这两个关键词,会发现学术界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频率呈现出以下变化趋势:

由上图可以发现:在1981—2000年之间,“晚清文学”概念的使用频次一直都很低;但在2000年之后,则有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在2013年达到高峰。若将两个概念的使用频次相除,得出二者之间使用频次的差距的变化趋势,则如下图所示:

上图表明,“近代文学”与“晚清文学”在使用频次上的差距,自2000年以来明显变小。产生这一变化的根源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就与学术界对“近代文学”概念的反思有关。1998年,王德威发表了文章《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认为五四新文学的研究传统,压抑了晚清文学就已出现的多种可能性。王德威主要依据的是小说方面的情况,但其结论对诗文来讲同样适用。这篇文章所代表的,是一种在近代文学研究者心中长期埋伏却未被明确揭发的对旧有研究范式的反思冲动。在此之后不久,“晚清文学”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开始被大量使用。

细致比较“近代”与“晚清”这两个限定语的差别,会发现前者的语义中有着明显的过渡性质,“近代文学”这一研究对象的独立价值也随之而难以彰显,不得不长期藏身于现代文学的麾下,并且与古代文学也有着扯不清的联系;而后者的语义中则寄寓着丰富的含义。所谓“晚清”,并不直接对应着“现代”或“五四”,而是使我们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晚周”“晚唐”或“晚明”。它们作为王朝的最后阶段,都面临着王纲解纽、思想变动的相似境况,都孕育着各自时代里最富于新意的文化灵魂,也同样都对开启新的时代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所谓的“晚”,并不是初盛中晚的不断循环,而是在循环的外衣之下包裹着彻底不同于过往的文化元素。当我们在说到晚清的时候,并不应该抱有那种落寞无所依的文化怅惘,而应该怀有一种对新时代文化曙光即将照射大地的期待之情。只不过这种曙光,并不单独地属于所谓的“五四”新文学或“现代文学”,而是唤醒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从“近代”到“晚清”,我们在概念更替之余,看到的不仅是所谓研究范式的转移,更应该是研究心态的彻底变化。

研究范式与心态的第一个转变,是旧文体的现代性转化研究。

19、20世纪之交,梁启超以“新民救国”为主旨,提出了“新文学”的概念,具体包括诗界革命、文界革命(主要指散文)和小说界革命,使这三种文体成为率先完成现代化转型的样板。1904年,柳亚子、陈去病、陈独秀相继发表文章,对传统戏曲都进行现代性反思,主张戏曲应吸收西方戏剧的营养,以表现社会现实为宗旨。自此之后,与西方文学能够建立起直接联系的四种文体(诗、散文、小说、戏曲)走上了现代化转型的康庄大道,而词、骈文、八股文等文体则错失这一机会,似乎和近现代文学的发展主轴渐行渐远。我们暂且称前四种文体为“新文体”,称后三种文体为“旧文体”。下文则以此为线索,来观察近代文学研究的一些新鲜变化。

如果我们将“近代”与“晚清”的用词差异放置在文体层面上加以分析,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近些年来,从《文学遗产》《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等权威学术期刊所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来看,学者们在探讨涉及新文体的话题时,通常喜欢在标题中用“近代”一词来限定该文体;反之,则喜欢在标题中使用“晚清”一词作限定语。在对新文体的研究中,也需要作进一步细分,有些论文虽然探讨的是诗与散文,但话题视域仍然停留在古典文学的范畴之内,例如探讨桐城派古文自身的演变历程,或者是清代唐宋之争的话语背景下探讨宋诗派的特质,这类论文则仍然喜欢在标题中使用“晚清”一词,而如果涉及与五四新文学关系密切的话题时,研究者就偏向于在标题中使用“近代”一词。我们对2014—2018年的情况进行统计,在所有21篇论文中,只有3篇不符合我们发现的这条规律。再结合上一节所说的“近代”与“晚清”这两个措辞的消长趋势,会发现学术界对古典文学传统的认肯,与对五四新文学研究传统的反思,直接推动了词、骈文、八股文等旧文体的研究。21世纪以来,对这些文体的研究成为近代文学界的亮点。

不过,对旧文体的研究也有高低之分。其等而下者,索性彻底沉湎于传统的问题意识与话语体系,其对晚清词、骈文与八股文的研究,与对清代前中期词、骈文与八股文的研究并无二致。按此趋势发展下去,至少在这几个研究领域内,近代文学研究很可能会与古代文学研究合流,从而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与近代文学被现代文学吞并的命运其实并无根本差别。如果对近代诗、散文、小说与戏曲的研究再呈现出向现代文学过分靠拢的趋势,那么整个近代文学研究将会出现严重的分化,旧文体流入古代文学,新文体并入现代文学,最终将会逐渐取消近代文学的整体价值。

而旧文体研究的等而上者,则反其道而行之,特别注重挖掘旧文体当中的现代化路径。这部分学者并不认为旧文体就不具备任何新的元素,只是其中新文学与新文化的色彩需要经过深入发掘才能见到而已。例如在词学方面,陈水云《有声的词学——民国时期词学教学的现代理念》(《文艺研究》2015年第8期)一文,认为现代大学对于中国词学的现代转型有重要推动作用,具体表现在词学教学时有一个由讲究微言大义转向揭示情感、意境的过程,推动词学研究摆脱清代以来过分专业化与技术化的发展路向,使词学走向了普通读者的大圈子。昝圣骞《论清末民初词体声律学的新变》(《文艺研究》2017年第2期)一文,认为晚清以来重音律、尚乐声的研究思路开始向重格律、倡吟诵的方向转换,而对报刊、图书和大学讲堂等学术传承、传播新媒介的运用,又为词体声律学不断赢得新的发展契机,使词学获得现代化转向的可能。

除了探讨旧文体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较为成功的案例,近些年来,学者们还关注到一些失败的案例。属于旧时代的科举经义文也曾试图通过自身的改革,获得新的生命,但可惜由于或必然或偶然的多重因素,最终宣告失败。例如安东强《清末废八股后的四书义与五经义》(《文学遗产》2015年第5期)一文,认为张之洞在主持科举改制时对经义文的改造,无法满足新旧各方的改革期望,最终归于失败。经义文体没能像词和骈文那样获得现代化转型的最后一次机会,最终的结果就是,它彻底地从当代中国人的经典阅读范围中退出了。可见,近代文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变故,都有可能影响到我们今天的文学阅读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关注旧文体的失败,也许比关注那些成功的案例,更富有理论的趣味和研究的空间。

研究范式与心态的第二个转变,是新文体的传统资源研究。近代文学研究者除了喜欢在旧文体中寻找现代化可能性,还喜欢在新文体中寻求传统资源。统一来看,便是一种“新中有旧,旧中有新”的近代文学研究新格局。

受中国文字特点与文体传统的制约,旧体诗与西方诗歌之间的差距比较大,但古文与西方散文的差距则较小。因此,与诗相比,散文是完成现代化转型的便捷之途。近几年来,在近代文章学领域的一些新成果,就很好地实现了新旧、中西等不同文学传统之间的对接。例如,陆胤《清末西洋修辞学的引进与近代文章学的翻新》(《文学遗产》2015年第3期)、陈恩维《传统论说文的现代性起点——以〈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所载论说文为中心的考察》(《文学遗产》2017年第6期)等文章,立意皆在于此。

与西方文学关系更近的,则是小说。学者们在对这一新文体展开研究时,也同样开始向传统资源中寻求现代化转型的依据。例如宋莉华的系列论文(例如《传教士汉文小说与中国文学的近代变革》,《文学评论》2011年第1期;《理雅各的章回小说写作及其文体学意义》,《文学评论》2017年第2期;《近代传教士对才子佳人小说的移用现象探析》,《文学遗产》2018年第4期),认为西方来华传教士用中文撰写或译述的大量小说,将西方的文学及其文学技巧引入中国,但也对中国文化及章回小说的文学传统予以学习和采纳,甚至将中国文学纳入西方学科体系。它们不同于传统的东亚汉文小说,也不属于译介之作,而是从中国古典小说之树上生发出的新的枝桠。

在戏曲方面,从近代戏曲与传统资源的关系这一角度切入的优秀成果也有很多。例如马丽敏《晚清戏曲宗元观念与王国维的元代戏曲研究》(《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一文,认为晚清至民初焦循、梁廷楠、姚燮、俞樾等人的戏曲评论与研究中,宗元倾向非常明显,为元曲“一代之文学”观念注入了丰厚的理论积淀与材料基础,并直接影响了王国维的戏曲研究。王国维对元剧的研究,固然有传统诗文、戏曲观念的影响,但与晚清戏曲家的建构更为前后相接。他融中国传统戏曲观念、研究方式与西方文艺理论为一体,借助于对元杂剧的研究推举现代学术观念,完成了中国古典戏曲的现代化转型。

2012年10月14—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办,文学研究所近代文学研究室与现代文学研究室承办的“中国文学从古典向现代转型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黄霖先生在会上发言,提出“临界通变”的概念,以界定近代文学的特质。他认为:“‘通变’一词,在以往关注‘变’的基础上更强调‘通’的一面,注重探求通行古今的某些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内在因素‘临界’则与‘渐变’相对,指形成‘古’与‘今’两种不同形态的突变时期。”其实概括而言,所谓的“变”既可以指涉由旧民主主义文学向新民主主义文学的转变,也涵盖了近代文学的现代化转型,过去的研究范式主要是立足于“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基本论断展开的;而所谓的“通”则更多地指向新旧文学之间的相互融通,在这一融通的过程中,旧文体中蕴藏着现代化的可能性与多样性,新文体也包孕着传统资源中的营养。这里的“通”,既是新旧之通,又是古今之通、雅俗之通,也包含着中西之通。近代文学界有必要对这种强调“通”的研究范式做好充分的阐释。

近代诗词的“未充分经典化”及其研究

潘静如

近代诗词研究在近些年颇为显眼,相应的,近代诗词的文献整理工作也非常喜人。但是,从学理上讲,研究者都会发现近代诗词研究又有一些让人不安或疑惑的地方。这可能源于研究队伍迅速壮大,而近代诗词还远远没有完成“经典化”过程。简而言之,就是研究的热情与密度可能超过了被研究对象所能承受的阈值。实际上,即使从鸦片战争算起,也还不到200年时间。五四以后,旧体诗词创作依然源源不断,民国年间颇负才名的诗人像钱仲联、启功、程千帆、周退密等人都活到了21世纪,与我们这些研究者相去咫尺而已。诗人的生活、生命并不像历史事件那样有一个明确的节点,因而,实际操作中,我们一般所说的“近代诗词”,在范畴上更接近于“近现代诗词”。其积淀为时甚短,显而易见。伴随着学术研究的职业化和学科体系的建制化,近代诗词已然摆在了研究者的面前,去诱惑乃至“强迫”研究者加以研究。怎样去处理近代诗词便成了一个问题。

近些年近(现)代诗词的文献整理异常热闹。尽管这一工作可以上溯到很久以前,但从学术史的角度讲,最富于标志性的事件似当数21世纪伊始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的《中国近代文学丛书》,这套丛书由钱仲联作序,影响很大。以笔者个人为例,新一代学人心目中的近代诗“经典作家”似乎很大程度上都是从这套丛书中定格的。这里需要反躬自问的是:这套丛书为什么选了这些“作家”?近代“经典作家”的印象或形象自何而来?这就涉及短短一二百年间,近代诗词“经典化”的机制。

近代诗词名家的“经典化”大致分两种主要途径:一是“自我经典化”。谈及“自我经典化”,陈衍的《近代诗钞》《石遗室诗话》是代表。这里抄录或选录的同辈诗人的大量作品以及对他们的揄扬,还有他们日常关于“同光体”“学人之诗”等言论或见解的记载,即是群体性的自我期许、自我经典化。像汪辟疆《光宣诗坛点将录》《近代诗派与地域》、钱仲联《近百年诗坛点将录》《近代诗钞》等情况与陈衍不同,因为他们并不像陈衍一样把自己放在内。但要注意的是,尽管具体的意见不一,他们这些著述的眼光、品味正是受了陈衍《诗钞》《诗话》的影响,不妨说是对晚清士人“自我经典化”的一种变相延续。词方面,像况周颐撰述《蕙风词话》、叶恭绰抄录《广箧中词》、龙榆生一再为《彊村授砚图》造势等等行为,亦含着类似的因子。张宏生先生在研究晚清词的时候对这一同类现象非常关注,曾拈出“晚清词坛的自我经典化”一说。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笔者原意借用过来,放在整个诗词领域,来展现一种当时人自我期许、自我经典化的机制。二是“文学史的经典化形象塑造”。首先要强调文学史书写常常受晚清民国士人“自我经典化”表述及行为的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后人的文学史书写却并不是他们的附庸。换言之,就塑造经典而言,后世文学史家的权力可能还远在“当事人”之上。“文学史”这种东西本身是舶来品,它的大规模出现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著名的文学史著述如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陈子展《中国近代文学之变迁》、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等都是例子,他们各人的品味当然相当不同,这里不去细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写的文学史在各大高校通行,影响力尤其不可低估。以诗家而论,像贝青乔、张维屏、夏曾佑以及南社诸多诗人的“经典化”形象就颇倚赖于这些文学史著述。学界后来当然颇有反省,先是20世纪末20年的“重写文学史”风潮,再是21世纪初的“走出文学史”呼吁,嬗变之迹昭然。职是之故,我们今天的文学史著述更加多元、更加开放。但不论如何,文学史著述总归会受到学术风尚、个人偏好等等因素的影响。这样一来,不到一百年的“文学史书写”与“文学史重写”所塑造的“经典”,其成色就很令人生疑了。举个例子,胡适、陈子展两家的文学史,多贬低同光派诸家,但现在陈三立、郑孝胥等人的诗歌地位、诗歌成就得到了愈来愈广泛的认可,而新中国成立后文学史所一例推崇的贝青乔、张维屏、夏曾佑等诗人反而不大有人提起了。

这样看,这两种经典化途径好像都不那么可靠。但毕竟,经由这两种途径,近代诗词领域诞生了好些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家”,诗界人物比如龚自珍、黄遵宪、王闿运、郑孝胥、陈三立等人,词界人物比如蒋春霖、项鸿祚、“晚清四大家”、文廷式、王国维等人。笔者在称他们为“经典作家”时是刻意打上引号的。这包含两个意思:第一,作为作家,他们已然是近代最负名望的作家,但与作品本身得以在文学史长河中列为经典还不是一回事;其二,就目前而言,他们的作品是最有希望成为经典的。这两个意思似乎存在着张力。笔者以为,要去探求这一张力的来由,就必须追溯“经典化”的本质是什么,有哪些类型。根本原因在于经典化是一个非常漫长、条件也很苛刻的过程,不是一二百年可以达成的。这里容许笔者征引一下西方关于经典化的典型说法。按吉尔洛利《文学经典的生成问题》(CulturalCapital:theProblemofLiteraryCanonFormation)一书中的观点,文学经典的生成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机构和制度实践,或教育;(2)一系列保存和流布下来的作品,或典籍;(3)生产出来的语言知识,或标准语言。上述的两种“经典化”途径都不能严格满足这三种类型中的任意一种,只能说在某一类型模式上有接近的一面,但尚未经受时间的考验。

近代诗词的“经典化”,既不充分,研究时似乎就要小心,不能视同汉魏六朝诗或唐诗那样加以研究。可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近代诗词作家数以万计,近代别集、酬唱集、报刊中的诗词作品尤不可胜数,甚至目前还无法粗略估计。这两方面的事实,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近代诗词的研究路径,亦即方法论上的反思,否则,可能会枉费工夫。笔者原意以目前学术界的研究动态为基础,结合个人经验,对此略作思考,聊当问路之石。

首先,好多学者都认识到,宋代以后的诗歌有一个日常化、地域化及私人化倾向;按张剑教授的说法,这是近世诗歌的“情境诗学”。简单说,便是诗歌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不再是那么“艺术”、那么“空灵”。宋以前的诗歌一直处在演变模式之中,而宋以后诗歌则只有有限的拓展,体式、体制上没有大的变化。因此,说夸张点,唐以前的任何一首诗歌都经得起反复考据、反复赏析,只要能发现新问题就行,但宋以后的诗歌则不然,也许只有极少数大诗人配得上这样的待遇。清初贺裳《载酒园诗话》云:“选宋诗,不复可绳以古法,真须略玄黄取神骏耳。但当汰其已甚,违拜从纯,不可无此度也。”虽然是从选本的角度立论,但所谓“不复可绳以古法”“略玄黄取神骏”正是看到了宋代诗歌的若干特质。近代诗词在艺术上毫无疑问也是有突破的,像龚自珍的诗、王国维的词,都是古人集中所罕遇之境,不妨做一番艺术研究。但应当大方承认,这样的例子并不多。当我们抓住任何一个三流乃至四流的近代诗词作家做一番艺术分析的时候,就不免让人生厌。验之目前的学术界,这类文章不在少数。说得过分一点,这类研究如果不是让人对近代诗词研究生出憎恶的话,那么也是让人生出怜悯之情。要而言之,针对近代诗词的艺术研究要加以节制,所谓“略玄黄取神骏”。

其次,我们还可以注意“诗可以群”这一诗学传统。当然,在近代诗歌这里,“群”字可以包含多层意思:可以指作家,比如结社唱和;可以指作品,比如同一题材的诸多不同作品;也可以指文本、题目、意象,即通过同一文本、题目或意象而联结起近代的诸多诗词作品。近代诗词的个人单篇作品,除非是出于特别作家或特别事件,否则往往支撑不起密集而详慎的考究,那么围绕着相关问题,对一群作家、一组作品、一个意象加以研究,则是一个适合的路径。事实上,比如几年前有一篇文章叫《城南诗社、地域认同与现代天津文化空间的转换》就写得非常精彩,以城南诗社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时下学界很关注的城市文化空间的问题。笔墨集中在群像上,就不会给人用力过猛之感。至于同一题材的诸多不同作品,早已引起研究者的注意,比如罗惠缙就特别注意过近现代诗词的“同题群咏”现象。胡晓明曾经有一篇很经典的文章叫《落花之咏:陈宝琛王国维吴宓陈寅恪之心灵诗学》,就是围绕近代不同诗人的“落花诗”加以展开的,文章以此为契机,探索“落花诗”的心灵密码,展现了近现代诗与思、历史与政治、个人命运与国家大局、信仰与理性的诸多问题。显而易见,即便是陈宝琛、王国维、吴宓、陈寅恪这样的诗词大家,其作品也须通过群像观照方能获得更大的阐释空间,否则终不免局促、穿凿或肤廓。再容笔者举一个自己的例子。笔者之前发表过《清遗民话语系统与清遗民现象》,就是讨论晚清的诗人们是怎么使用“贞元朝士”这一词的,这一词又富有哪些独特的意蕴,又是怎样与整个近代士人的处境、精神息息相关的。写这篇文章时,笔者大约翻检了六七十种重要别集,外加若干种诗话、酬唱集,就是为了集中寻找“贞元朝士”的用例。这样的处理,意在将并未充分经典化的文学置放在“群”的视野之中加以省察,从而避免单薄、空疏之病。

最后,对近代诗词的处理,最好是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框架或视野下,比如社会史、制度史、观念史、知识史、学术史、精神史等视野。近年来精彩的诗词研究差不多都是如此。比如,沙红兵《晚清海外诗:“从周边看中国”》注意到,晚清诗人在中国周边国家或地区所作的“海外诗”,呈现出一种“从周边看中国”的独特视角与方式。诗人身经从朝贡体系向殖民体系的痛苦转移,以大不一样的视野和心情审视祖国与周边关系、国际关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如果了解近些年的学术界动态,我们便知道沙文受了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葛兆光等学者“从周边看中国”思想史研究路径的影响。再比如,罗时进《近代典型文学事件阐论——以柳亚子〈分湖旧隐图〉征集题咏为例》聚焦于那些戏剧性的、姿态性的或典型性的文学事件是怎样被塑造的,又起到了怎样的效果。在这里,事件与“文学”活动、“文学史”书写之间的关系非常明显。罗文指出,柳亚子有意识地运用《分湖旧隐图》的征集题咏方式,使之从一个艺术作品产生的“事实”变成有影响的文学“事件”,从而进入南社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依笔者之见,从这一“文学事件”不仅可以窥见“南社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更可以窥见中国古代文学生产、文学史叙事生成的某种机制。最后,可以再举一个朱家英的例子。朱氏《清末博学鸿词科与中国文学传统的“重振”》一文关注整个中国文学传统(辞章学)的现代命运。该文颇加留心晚清光宣之际清廷诏开的第三次博学鸿词科。博学鸿词科的诏开,乃是清廷的一种官方活动,亦即一种建制化活动。官方企图藉此提倡“中国文学”(主要即传统辞章学),扭转西学冲击下中国传统之学的式微趋势。但此一官方努力最终仍然归于失败。作者认为,失败的原因在于取径的狭窄与过于明显的政治目的难以唤起广泛的支持,外加上背后派系纷争的掣肘。凡此诸例,皆是显证。每一篇文章都是将诗词置放在特定的框架或视野之中加以考察,从而彰显了作为一种存在,近代诗词及其演变自身所具有的意义。实际上,很多近代的史料丛书——比如20世纪台湾文海出版社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近几年凤凰出版社的《中国近代稀见史料丛刊》,都收录了大量的诗(词)文集。这种现象在元明以前各朝的史料丛刊中也有,却绝不像近代史料文献丛书这样普遍。不论是编纂者、还是研究者对此都不感到任何的违和。这已经透露出我们看近代诗文集的眼光自始便超越了“集”、“诗”或“艺”的固有印象。这在研究上自然也体现出来。必须指出的是,近代诗词研究虽然是被放在“史”的脉络下展开的,但绝不是史学研究的附庸,其立足点仍在诗词本身。换言之,诗词并不是真的简单地充当史料,即古人之所谓“以诗证史”,而是说诗词本身是社会生活、历史的一环;透过诗词,适足以观照社会生活、历史及其演变的方方面面。

近代诗词“未充分经典化”引起的问题,一言以蔽之:“研究的热情与密度超过了被研究对象所能承受的阈值。”但其实,并不是真的“超过了被研究对象所能承受的阈值”,而是在方法或理念上没有作相应的调整,平面化、零碎化的研究过多,因而有时候显得肿胀或累赘,用通俗的话来说,便是显得有些“虚胖”。故而,笔者提出以上问题加以探讨。但近代诗词研究从来不是几种路径可以规范的,以上仅是笔者的一孔之见。事实上,近代诗词“未充分经典化”引起的研究路径或方法论上的危机与反思,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中国近代文学的发生学问题——以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创作为例

马勤勤

发生学研究源自两百年前的自然科学领域,随后日益广泛地应用于其他学科,甚至逐渐为西方的人文社会科学家所接受。它使史学家认识到研究起源的重要性,历史学的核心开始由总结历史教训变为研究起源、联系和发展。自世纪之交以来,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学研究方兴未艾,甚至愈加成为学术的前沿热点和新生长点。如刘纳立足于从文学史上整体观照的《嬗变:辛亥革命时期至五四时期的中国文学》,还出现借由现代性视野展开发生学考察的多部专著,其中可以王一川的《中国现代性体验的发生》、郑家建的《中国文学现代性的起源语境》、杨联芬的《晚清至五四: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三部为代表,另有从各类文体(新诗、散文、小说等)、种种思潮(无政府主义、激进主义、民族主义等)、学堂教育、海外体验、语言变革、印刷技术、性别文化等不同侧面层层开掘的尝试。客观上看,近二十年来,从清末民初入手以求探寻五四新文学源头的论述策略逐渐成为一种研究范式。这种变化一方面因应着中国近代文学学科从新民主主义论的话语体系向着中国文学现代转型论来转移的学术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不断打破故步自封、走向深化成熟的结果。

然而,有意味的是,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生学研究相比,中国近代文学的发生学问题却没有引起学界的充分重视,甚至极少被人讨论。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是从事近代文学研究的学人似乎与现代文学研究者共享着同样的问题意识,即在清末民初为五四新文学的发生寻找证据。但需要追问的是,从现代文学的发生来发现“晚清”的过程,不可避免地是以一种作为“现代”的资源,参与和指导着“发现”的方向与归宿。这种描述策略大体是以“五四”新文学为思考的准绳与圭臬。这个重新探寻“现代文学”起源的过程自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剔除和遮蔽“近代文学”中不符合所谓“现代”的质素。然而这些“质素”对“近代文学”而言,真的只是一种无意义的存在吗?我们该如何避免“近代”继续沦为“现代”的注脚,彰显“近代”作为“近代”的独一无二?

以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创作为例,基于近代文学研究的思维惯性,人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中国女性小说的发生有一个从清末民初自然导向五四的过程。但据笔者考察可知,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自身是相当多元化的存在,至少可以梳理出四种迥然有异的创作面向,即以陈翠娜为代表的闺秀传统、以刘韵琴为典型的革命取向、以高剑华为核心的市场诉求、以直隶第一女师学生为例的学校风范。表面上看,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与冰心、庐隐等五四女作家的创作似乎前后相继,但实际上,据笔者在《隐蔽的风景: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研究》中的考察,从中国女性小说发生的脉络里看,陈翠娜、刘韵琴以及高剑华各自所代表的创作面向,都与五四女作家的创作倾向相去甚远,只有以直隶第一女师学生为例的女学生创作能够有效地解释五四新文学女作家的“浮出”。由此可知,多元化的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在“新文学”主导的“现代文学”反向延长线之外,还有其他可能性的创作道路存在;“清末民初”与“五四”之间既不是前后的接轨,也不是突然的断裂,需要突破庸俗进化论的线性逻辑,特别是要警惕所谓“转折/前史”之类的话语惯性,重新认识“近代”自身新旧杂陈、多声复义的精彩纷呈。

在笔者看来,应该从方法论上探索中国近代文学自身的发生学问题。与其从五四出发倒看历史,不如顺流直下在近代中国这一具体时空里把握古今的演变与中西的汇聚。从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创作来看,倘若拘囿于为五四新文学女作家的浮出历史地表作解释,将会使研究的格局限定在分析近代女性小说的新思想与新形式等方面,譬如津津乐道于作品中的婚姻自由观、妇女解放论、白话写作、叙事形式更新等等,尽管论述得再尽善尽美,结论却是注定的——为五四女性文学的出现做了重要准备。然而,如果刨根问底的话,这种假想性的准备是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清末民初的某位或某几位女性小说家已经具有了现代民族国家意识,五四女小说家就会天然地具备吗?抑或清末民初的女性小说创作中已经出现了第一人称叙事的形式,冰心、庐隐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叙事会是从这些作品中习得的吗?从常识来判断,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历史目的论操控之下的学术研究必然带来对史事本相的偏移。当我们将一个相当丰富的历史演化简化为同性之间在文学内部的符号性传递后,历史的丰富性便被后人抽离出来的理论逻辑推演所遮蔽,历史研究的魅力也就无所附丽。

毋庸置疑,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创作自然而然会为五四女性小说家的出现提供历史的势能,但这并非是它们存在的全部价值。特别是两者之间更非一种简单化的承接关系,因为无论是清末民初还是五四,二者各自都是复杂的文化系统。相较于从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里寻找五四女性小说“前史”的做法,更为关键性的问题是,“小说”特别是白话小说,对于中国古代女性而言,是存在创作禁忌的文类,那么中国女性小说到底是何时又何以发生?从小说文类来看,长期以来形成的似乎已经天经地义的男权中心的文学规约如何在传统到现代的转换中轰然倒塌?

小说在中国古代长期被视为“君子弗为”的“小道”,女性承受儒家传统妇德的规塑,更需要对小说避而远之。翻阅王利器所辑《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即可发现,与小说阅读相关的闺门禁忌相当严苛,不仅为官方法令和社会舆论所禁止,连家规家训里都有明确的反对条目。例如,如道光十四年(1834)二月上谕内阁:“近来传奇演义等书,踵事翻新,词多俚鄙,其始不过市井之徒,乐于观览,甚至儿童妇女,莫不饫闻而习见之。以荡佚为风流,以强梁为雄杰,以佻薄为能事,以秽亵为常谈。”又如,石成金在《家训钞》中称:“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不可多得;其他便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无耻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也。”还有胡方鸣的《桷堂文钞附信天翁家训》说:“学识字,看正经书。目鱼书及小说不可到眼,汝父平生最憎女人读目鱼书,犯之不孝。”

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女性从事小说创作则更是不敢想的事情。对此,早在1930年,谭正璧便敏感地把握到了这一文学现象。他在《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一书中说道:“中国文学是韵文的,说得时髦些是音乐的,这句话如移来专指女性文学,尤其来的切合。女性作家所专长的是诗、是词、是曲、是弹词,她们对于散文的小说几乎绝对无缘;不但她们没有作过古文的传奇,就是白话的通俗小说的作者也仅发现了一人。”这个人便是才女汪端。在收录于汪端《自然好学斋诗钞》的《孝慧汪宜人传》中,陈文述记述了汪端“节录明史,搜采逸事,以稗官体行之”的《元明逸史》最终却被她自己焚毁的事情。

1935年,《中国女性的文学生活》增订出版时,谭正璧又补上了另一位女小说家陈义臣,理由是王蕴章的《然脂余韵》记载她“志高迈,恒以身列巾帼为恨,因撰《谪仙楼》说部寄意”。然而,据刘晓军发表于《学术研究》2009年第2期的《“说部”考》一文可知,古人所称之“说部”是一种著述的体例,并非今人所理解的单一性的文体概念,它大体上包含论说体与叙事体两类,是由“说”之诸种义项衍生出来的众多文章、文体与文类的汇聚。即便到了民国以后,“说部”二字窄化为“小说总汇之名称”,也依然包含着“记载体、章回体、诗歌体”等多种可能。故而,《谪仙楼》说部不能确证为章回体的白话小说。而且,谭正璧在20世纪60年代完稿的《评弹通考》将其列入“弹词”,但他在1984年修订出版的《中国女性文学史话》中,依然将陈义臣与汪端并称通俗小说作者,而与弹词作者区隔开。可见,在谭正璧这里,陈义臣是否创作过稗官小说,他并没有定数。

目前,已知的出版于梁启超发起“小说界革命”之前并且留存于世的女性小说只有一部——晚清著名女词人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但作者当时未敢以女性身份署名付梓。198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影印《红楼梦影》时,尚不知原书扉页所题之“云槎外史”为何人。一年后,赵伯陶在《红楼梦学刊》上发表《〈红楼梦影〉的作者及其他》一文,依据藏于日本的海外孤本顾太清之《天游阁集》,考证出“云槎外史”是顾太清。由此可见,中国古代才女与小说之间即便存在隐微的联系,也会因为种种外在的制约与自我的压抑,而淹没在社会对女性与小说创作关联认知的压抑话语之中。

而且,不得不说,《元明逸史》与《红楼梦影》出自女性之手的事实能够为世人所知,也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倘若没有陈文述的记载,或者说如果汪端不是有清一代堪与袁枚比肩的“提倡妇女文学最力者”陈文述的儿媳,汪端创作小说的“出格行为”终将掩埋于历史尘埃之中。赵伯陶所据日藏本影印页片在大陆久已失传,所幸顾太清之《天游阁集》有初期抄本在很早的时候传入日本。可见,顾太清得以“浮出”也是小概率事件。

严格地说,女性创作小说并不一定是古之未有的现象。这一点也可以从魏爱莲的研究中看到。她在《美人与书:十九世纪中国的女性与小说》中指出:闺秀写作在19世纪进入了新的阶段,正是由于女子开始大量的阅读小说甚至参与小说创作的结果。例如,李汝珍《镜花缘》的十四首题词中有四首出自女性,因此她断言《镜花缘》的读者包括了官宦家的女子。这也直接导致了作品中有许多女性主角,情节也更偏“女性化”。但毋庸置疑,女性小说作者在短时间内群落性的出现、成批量地公开发表作品并为男性主导的文坛所接受是迟至清末民初才出现的新现象。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不仅通行的文学史对此不着笔墨,甚至其在女性文学史里也处于“失语”状态。

进入新世纪,海内外陆续有一批学者指出了中国女性小说史当从近代讲起这一史实。可以确认,早在“五四”以前,女性小说家群体已经具有相当程度的规模。只是前人有关中国近代女性小说的研究,于作者真实性别身份的甄别方面,存在粗疏与不严的问题,将一些署名为“某某女士”但性别无法确指的作者全部纳入统计范畴,不免失之宽泛。笔者经过更为严格细致的甄别,在《隐蔽的风景: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研究》里,考证出清末民初时期从事小说创作的女作者至少有56人,她们的小说创作约计141篇(部)。

以往对中国现代女性写作发生的叩问以五四新文学女作家为依归,因此讨论其发生学时会聚焦到清末民初,但继续追问近代女性小说何以发生的时候,则不甚了了。其实,这原本应该是进入清末民初女性小说研究的入口,是展开研究工作的前提与基础,然而目前有关中国近代女性小说的研究仍以作家作品论为主,尚且处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现有对中国近代女性小说出现成因的分析还十分笼统,一般会大而化之地来谈小说界革命和清末民初的妇女解放思潮的影响,却都不过是相当模糊的背景介绍。可见,中国近代女性小说真正意义上的发生学研究还付之阙如。为此,必须认真考察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背后促动其兴起的制度性因素。

譬如发表制度,即作为新媒体的报刊对于女性小说作者的催生效应。再如象征资本(symbolic capital),借用布尔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来看,它意味着声誉或威信的累积及其影响力,是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形式之一。具体到中国女性小说的兴起上,清末民初时期西方“女小说家”的译入即提供着这样的象征资本。此外还有诸多可以探讨的方向,比如教育制度、稿酬制度等等。总之,要重视文学产生的社会条件及其作用,以之来理解孕育文学的各种生活关系。这又涉及文学的建立、承袭、传播和接受等等社会因素,需要把作为新文类的“女性小说”放到与之共存的文学环境、文学交际、对文学的肯定与评价等方面来把握这一文类的兴起过程。因为有“发生”必然会有“接受”,有“接受”才会有“影响”。在接受与评价的背后,蕴含着女性创作小说合法权的辩难、文学场域与性别权力的重新划分、文学史书写与经典化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中各方力量的角逐与争夺,才能够标记出清末民初时期女性小说创作的升沉起伏与历史定位。

以清末民初时期的女性小说创作为例,意在勘破中国近代文学发生学研究的困局。中国女性小说的发生既是中国固有文化在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遭遇的新生裂变,又是中国现代化初始阶段性别秩序重建的文学表征。它不仅具有“终结点”的文化意味,同时凝聚着丰富的 “原点”意义。作家作品的涌现只是冰山一角,是它的表象存在,而其所隶属的是一个“共时”空间中异常广阔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场域。对于研究中国近代文学而言,同样需要有这样的眼光。

讨论中国近代文学的发生,不能被后于近代产生的五四新文学所确立的“纯文学观”或曰单纯的“文学性”标准自缚手脚,不妨将近代文学从纯文学的视野中解放出来,重返其杂文学的原生语境里,由此呈现出来的便不只是文学上的标本,而是文化史的意涵。不过相较而言,困难在于:现代文学奉新文学为中心,具有相对统一确定的特质与方向来谈发生学,而近代文学自身的异质性几乎无法调和。如果研究者拒绝将其简单地当作导向五四新文学的过渡阶段的话,如何把握和建立近代文学的自足空间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而这也是彰显近代文学学科自信的必经阶段。

近代文学研究应该走出向外寻求认同的状态,不必将主要精力放在论证这前后80年的文学如何为古代所无、如何开现代之先,倘若能够充分打开其自身的研究空间,打破分科治学的局限,打通文化机体的重重经脉,做出有价值、有分量、有眼界、有高度的学术成果,自然会吸引古代文学的研究者往后看,招来现代文学的研究者向前看。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是我所理想与期待的,也是我愿意用此一生尽绵薄之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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