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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问答

2019-09-12

中华书画家 2019年4期
关键词:韩非臣子法家

问:您刚刚提到了法家,请进一步谈谈您对法家的看法。

答:天寒地冻的冬天会给人以安定和冷酷的感觉,生机敛藏、万物闭伏,世界笼罩在一种简单而冰冷的秩序之中,单调而寂静。这似乎就是法家有些冷酷的心灵。我一直觉得,当一个人的心灵完全被功利所充满和占据的时候,那就是冷酷的。不幸的是,这正是法家对生命和心灵的理解。

法家可以让人想起很多的名字,不过最重要的代表一定是韩非。这位生活在战国末期的哲人曾经追随过主张“人性恶”的荀子,同时还研究和解释过《老子》,吸取并强化了那种清冷的感觉。在韩非看来,以利害为主的计算之心是人之常情,“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在他看来,这也构成了人和人之间交往的基础。以君臣关系为例,其性质完全是彼此利益的交换,“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臣子出卖的是“死力”,君主用来交换的是爵禄,其间完全以计算之心相待,所以有“上下一日百战”的说法。

君臣关系如此,这个世界中一般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什么不同,韩非说:“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天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舆人、匠人希望他人富裕或者死亡与爱憎无关,唯一的理由是利益,这就是韩非揭示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真相。不过,最让很多人无法接受的是韩非对于父子之亲的理解。我们知道,这种关系被儒家认为是先天之爱的证明。而在韩非看来,其实质和君臣等关系并无不同:“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具出父母之怀妊,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其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母之泽乎?”同样是父母的血脉,男孩和女孩的命运却大不相同,那些生了男孩的在举杯庆祝,而女婴却有可能被遗弃。我们知道,传统社会中人们对待男孩和女孩确实有态度上的不同,《诗经》中就有所谓弄璋和弄瓦的区别,而韩非这里说得更加冷峻。究其原因,则是考虑到男孩和女孩在未来对于父母的利益有区别。在韩非看来,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都以计算之心互相对待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关系能够逃脱计算的命运呢?

在这种理解之下,爱和信任等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多余的。就君主而言,韩非认为不能信任任何一个人,“入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信任他人就意味着把自己托付给他人,也就意味着受制于他人。哪怕这个他人是自己的父兄妻子。韩非子特别写下了《备内》,认为君主应该重点防备自己的大臣、父兄和妻子。由此,爱一定也不适合于这个世界,君主不应该期待着把权力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一方面,“爱臣太亲,必危其身”;另一方面,对百姓的爱则会导致无功得赏,暴乱不止。韩非以治家来比喻国家的治理,“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从而提出“一断于法”的主张。

去除了爱、信任、血缘亲情等之后,法就成为韩非世界里的唯一主角。韩非批评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学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儒家以亲亲尊尊的仁义礼等挑战法的公正和权威,而墨家用立足于兼爱的侠义去破坏法的禁令。至于道家所说,不过是一些“恬淡”或者“恍惚之言”,完全不适合于君主的需要。一个明智的君主应该意识到,除了法之外,国家不需要其他任何的文字和主张。韩非说:“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后来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无疑是这种主张的实践。韩非认为,官府应将法颁布于天下,群臣、百姓,乃至于君主都要受到法的制约。君主不该为了任何的原因逞其私意,而破壞法的权威与尊严。司马谈说“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是很正确的观察。

从大的方面来说,法的核心不过就是刑德或者赏罚,韩非称之为二柄。这是有国者的利器,臣民有功者赏之,有过者则罚之。君主必须亲自执掌赏罚的权力,落入臣子之手是很危险的事情。这就又牵涉到对法家而言很重要的术的问题。所谓术,是指君主用来控制和应付臣子的方法,包括“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等。在韩非看来,只有法而无术,则君不足以知奸,权力反为臣所用。只有术而无法,则法令不行,不足以富强。因此,法与术的结合才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责任编辑:韩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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