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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刑罚体系重构的法理基础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发展

2019-09-11黄琰

法制博览 2019年7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摘 要:现如今,人工智能已日渐成熟,相应的就有许多违法分子利用智能机器犯罪,因此我们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分析人工智能时代的犯罪行为,对犯罪者进行刑事惩罚,以智能机器承担刑事责任为中心,建立刑罚体系。在未来,必须重新制定刑罚体系,将人工智能犯罪扼杀在摇篮里。

关键词:人工智能;刑法体系;法理基础

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0-0218-01

作者简介:黄琰(2000-),女,汉族,河南平顶山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专业。

当今社会已经初步进入了人工智能时代,而且人工智能已经对人类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直接促进了社会发展的步伐。但是,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相关学者认为这会对传统的法律秩序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实际上人工智能的出现已经是大势所趋了,具有不可逆性,当然其出现也具有必要性,因此我们就要对人工智能重新构建刑罚体系,对利用人工智能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人工智能带来各种的益处。

一、人工智能时代犯罪理论分析

当今社会要判断人工智能犯罪是否需要构成刑事犯罪,以及需要如何惩罚,这就要探讨犯罪的四要素。

(一)犯罪主体分类

过去人们认为人工机器与智能机器并无区别,机器只是人类所使用的工具,而工具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这两者存在着本质差别,人工机器没有自主学习能力,也没有自我意志,但是人工智能机器不同,它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工具了,它已经具备了独立的意识,对事物具有辨别能力。而当人工智能机器产生了自我意识后,那么它就具备了犯罪主体的主观意愿。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团伙拥有的智能机器具有两个深度学习技术的方面。一个是犯罪团伙将需求的指令输入到智能机器,智能机器通过排查筛选后,然后找出符合要求的人。另一个是从犯罪对象角度出发,利用智能机器,通过解析来获得图片以及编码的规律,找出破解方法。对于这种智能机器来说,它仅仅是犯罪者手中的工具,而不是犯罪者的帮凶。但是当智能机器具备了自我意识之后,那么它就具备了犯罪主观意愿,不再是犯罪工具,而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如果要判断智能机器是否犯罪,就要看它是否触犯了刑事犯罪的标准。而智能机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他人计算机系统数据等一系列事件,这是符合刑事犯罪的标准的。因此,对于未来的智能机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条规则将沿用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客观。

(四)犯罪客体

在智能机器掌握了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后,犯罪分子利用智能机器,入侵到企业的网络后台,同时还盗取许多人员的个人信息,然后将非法得到的信息经过整理后再卖给黑客团体,之后黑客对信息进行匹配再卖给网络诈骗团伙,形成一个恶性的买卖循坏。这一系类的操作严重干扰了网络秩序,对社会产生了严重危害。

二、人工智能刑罚体系重构

(一)智能机器刑事责任重构

相对于智能机器,它已经存在自我独立意识和辨别能力,所以应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威慑,让其约束自身,务必达到不触犯法律的界限。当前,我国已设立很多刑法处罚,但是都不适用于智能机器,因其没有相应的政治权利,所以应针对智能机器设立一套独特的刑罚处罚法案。首先,对待智能机器要像对待人一样,设立一个硬性标准,达到标准就要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由轻到重。然后,对违反规定的,不需要完全销毁,因为其本身是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我们只需对其进行格式化就可以了,这既对它进行了处罚,也节约了再造的资源,改编它的程序也能使得它成为新的智能机器。

(二)智能机器与研发者及其使用者关系的重构

当智能机器为强智能机器时,它将不再是犯罪工具,而已经是犯罪主体了。因此,应将智能机器与研发者及其使用者重新构建关系。研发者为它设计了深度学习能力,但是研发者并未直接参与实施犯罪而设计智能机器,可以说其不存在主观故意,并且研发者也未曾想到他研发的机器会被应用于犯罪事件,所以也不存在间接故意。所以,无论智能机器是否触犯刑事案件,研发者都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智能机器的使用者。于是,在讨论刑事处罚时应考虑智能机器、研发者、使用者的關系。

(三)智能机器研发者的风险范围、控制、监督义务

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家长对孩子具有监管义务,这同样适用于智能机器。在不久的将来,智能机器将具备人类的思维能力,这就需要研发者对研发出来的智能机器进行监督,对其进行有效地控制,还要对其风险范围进行预料,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此之中,也应为研发者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只有明确地规定出界限,对研发者做出法律约束,研发者才会将开发的智能机器危害性降到最低。

三、结语

在当今社会,科技发展之迅速,而人工智能时代的刑法体系重构就非常有必要,虽说目前的智能机器还不算成熟,但是不排除犯罪分子对其进行利用,这就会导致由个人意志引导实施的犯罪行为。为了对其进行约束,我们应重构刑罚体系,追究智能机器的研发者、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 参 考 文 献 ]

[1]于阳.论刑罚适应性及其实现[D].吉林大学,2014.

[2]卢勤忠,何鑫.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与刑罚理论[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6):116-124+191.

[3]冯骁聪.量刑的生命在于经验[D].西南政法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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