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烟老大”用6万多条高档烟打点关系
2019-09-10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余云东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30万元。
破纪破法的“烟老大”
2016年10月,余云东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免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根据有关线索,深入调查,余云东严重违纪问题终于陆续浮出水面——
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2009年3月至2014年3月,余云东长期无偿占用昆明海天酒店(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下级单位)客房,用于住宿和存放个人物品,房费累计达141万余元;违反议事规则,向云南佛学院捐款100万元;违规领取薪酬122万余元;收受现金、贵重物品价值达790万元,套取公款408万元。
“靠烟吃烟”,授意下属无偿调取高档香烟64381条供个人享用和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中大量饮用茅台等高档酒水。
選人用人自己说了算。余云东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决定先后从烟草系统外调入杨某某等32人;违规将社会聘用员工保某提拔为海天酒店副总经理;在职数已配满的情况下,违规将自己的司机杨某某由正科级提拔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指使下属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烟草系统工程项目中予以照顾,先后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共4亿余元;先后6次组织亲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广州、惠州等地游玩、购物,违规用公款报销费用77万余元。
在商人袁某某承接云南烟草保险咨询和经纪服务中提供帮助,收受袁某某等人现金235万元;安排下属景某某用公款购买购物卡50万元、从海天酒店套取现金20万元用于个人送礼及花销。
2013年6月,时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的余云东,得知其被举报后,要求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处按照其个人意图形成了《关于匿名信件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谎称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其本人不存在任何举报反映的问题。为逃避组织审查,余云东先后4次向省局财务处处长徐某某详细打探、了解巡视调研及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安排海天酒店将其免费入住酒店的信息删除,并向审查工作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入住信息,安排其朋友诸某某转移、藏匿违纪所得,多次更换手机及电话号码……
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几乎全部覆盖在这位“烟老大”身上,向世人呈现了一部身为国企领导人员却胆大妄为、破纪破法的人生悲剧。
滥权妄为,破坏烟草系统政治生态
烟草行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和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起着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云南在烟草行业中奠定了“烟草王国”的地位,烟草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首屈一指。
“您的这个位置,可不比副省长的位置差。”“您所在的企业是省内最大的经济支柱,您的企业咳嗽一声,省内经济都会感冒。”“很多领导要办事,还得‘求’着您,您可要关照我们啊。”……在各种吹捧声中,余云东逐渐膨胀,理想信念动摇,渐渐迷失了人生正确的航向。
“特别是熟悉情况、各项工作打开局面以后,态度就变了,变得没有耐心,变得骄横。对内部同志摆架子,盛气凌人,对外部常常以财大气粗显摆,以‘烟老大’自居,对上常常以自我吹嘘、自我夸耀邀功。”余云东坦言,在成绩面前,他慢慢忘记了自己是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
烟草行业经济链长,上下游产业广,是各路商人老板眼中的“财路”。为了与烟草搭上“线”,私企老板们从送茶叶、食品到送购物卡、现金,从几千元到上万元,让余云东一步步沦为商人“围猎”的对象,成为商人牟利的“工具”。
“与‘玩得好’的同事、‘合脾气’的私人老板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吃吃饭、喝喝茶,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朋友圈、生活圈、官场圈相互交织,大家有事相互照应,有好处会互相分享。”余云东说。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余云东主政云南烟草期间,买官卖官、违规选人用人、近亲繁殖等问题几乎覆盖全省烟草系统,不仅严重破坏了烟草系统政治生态,也给云南政治生态造成重大污染,给“烟草王国”这张名片抹了黑。
以案为镜,强化对烟草行业监管
党内没有特殊的党员,没有特殊的组织,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全省坚持以案为镜,以案明纪。在全省烟草系统开展汲取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
纪检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了涉及余云东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72人,其中处级干部3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6人。 (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