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公布
2019-09-10
科教新报 2019年27期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将重点评价以下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發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