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强占江海关始末
2019-09-10马代
马代
上海因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交通网络,成为近代中国进出口贸易最重要的口岸。江海关每年的贸易总额和税收总额,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因此,全面抗战爆发后,江海关成为日本觊觎的对象。 1937年至1938年间,日本分别策划了强占江海关舰船、“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接收江海关、英日海关协定及江海关易帜事件,最终强占了江海关。1945年9月13日,国民政府正式接管江海关,江海关结束了被日本控制的历史。
一、前奏:日军强占江海关舰船
1937年11月12日,上海沦陷。1937年11月15日,日军强行占据停泊在法租界外滩的福星号、文星号、华星号、联星號等十艘江海关舰船,驱逐中外职员,并悬挂日本国旗,把这十艘舰艇充作战利品。 1937年11月21日,日军劫掠停泊于汉口路外滩江海关码头南面的三十余艘江海关缉私船和黄浦江唯一的救火船普济号。 至此,江海关所属的大小舰船全部被日军劫去,江海关的缉私工作陷入瘫痪。日本在上海大量倾销走私针织品,严重打击了上海本地针织业。
在强占江海关舰船后,日本加紧了对江海关的渗透。原津海关副税务司赤谷田助被调往江海关任副税务司,并兼任总务课长,原江海关职员加藤桂一被任命为核税处主任。 日本的下一个目标便是接收江海关。1937年11月29日,日大使署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日当局对中国海关所取之行动,乃因该机关具有政府性质所致。江海关乃南京之机关,与其税收,抵押与外国银行,因而具有国际性质,二者不可混而为一。日当局第一步为接收该机关,吾人不信任何人能反对日当局接收中政府之机关也。”日发言人又答复记者问话称:“日当局所采取之行动,尚未入第二步,日当局对于海关税收抵付外债问题,将顾全列强利益。” 此次新闻发布会可视为日本企图“接收”江海关及英日海关协定的先声。但截止到此时,经过上海的外国货轮仍需经过江海关交纳关税,江海关仍在独立行使行政职能。
二、“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接收”江海关
1938年,中国沿海的海关多半已经陷入日本之手,接收江海关自然成为了日伪政权的一个重要目标。1938年4月26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任命李建南为江海关“监督”。 江海关全体华员于1938年5月1日发表《反对敌奸接收宣言》,反对傀儡政权接收海关。 1938年5月6日,李建南挟“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海关监督任命,企图接收江海关,遭到江海关华员强烈反对。江海关全体华籍职员以及邮政局邮包部职工于1938年5月7日午后宣布一致罢工,并组织“保卫海关协会”,坚决反对日伪政府攫夺江海关。 江海关华员于1938年5月8日上午举行大会,并发表《江海关全体华员护关会反对伪组织接收宣言》,决不与日伪政权合作。 上海市民也积极支持护关运动,发表了《上国民政府电》、《致全国同胞书》、《告上海同胞书》及《致英美群众书》四份电文,称赞江海关全体华员“身当其冲,义愤填膺,誓为维护关权抗拒恶势力而斗争,不辞一切牺牲以赴此的,其忠勇实足与八百壮士媲美”,同时发表宣言:“(一)维护国家主权,保持海关行政之完整,坚决反对华中汉奸组织任何觊觎海关之企图。(二)反对未经中央政府同意之英日间关于中国关税之妥协。(三)拥护政府实行自主外交,正式否认英日间关于中国中国关税之妥协。(四)号召全国同胞,一致声援江海关华员护关运动。(五)联合全世界人士,一致抨击敌人之无耻走私。(六)发动全市力量,与忠勇卓绝之江海关华员共同奋斗到底。”
三、英日海关协定
自1859年李泰国担任第一任总税务司开始,直到1943年八十余年间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一直都由英国人担任。中国海关高级职员中, 英籍职员占绝大多数。英国也因此拥有中国海关的“行政权”。 1937年11月开始,英国和日本就中国海关抵押外债偿付问题与其附属问题进行谈判。会谈的第一个阶段在上海举行,于1937年11月开始,至1938年1月结束。第二阶段谈判在东京举行,从1938年2月开始,至英日签订非法协定结束。 1938年5月3日,日本和英国方面同时公布了关于上海海关税款处置问题的“英日海关协定”。其要点如下:
在作战期间,
(一)承认傀儡政权任命海关监督。
(二)在日军控制下的各海关所有关税收入,其中一部份得由总税务司拨充行政经费,其以关税作担保的外债本息与赔款,即得尽先予以偿付。各关摊派的比率,仍照原来所定的比率,予以确定。
(三)上述各海关的税收,均应移存横滨正金银行。
此外附带规定,
(一)汇丰银行自去年九月起扣存的日本部份庚款,应该交付日本。
(二)日本部份庚子赔款与一九一三年善后公债日本部份,应按期偿付本息。
为报复江海关华籍关员罢工,日军制造了多起逮捕江海关税警事件。 江海关当局被迫迁就敌方,将部分罢工关员分批调往华南各海关。 1938年6月1日起,日本逼迫江海关实施新税则,取消税收附加税,增加救济附加税。 虽然受到日本及伪维新政府的威胁与破坏,但江海关的爱国华员没有放弃斗争。他们向蒋介石上书,声明“誓守三个原则:(一)中国海关属于中国政府,华员不能违反中国利益而服务。(二)绝对尊重国家国格与华员人格。(三)海关现行制度非经政府同意,不得变更。” 英日海关协定事件发生后,国民政府当即在汉口发表谈话:“中国海关是中华民国重要行政部份之一,现在未得中国的同意,而外国竟自订立办法,英国并且承认日本支配华北八口岸关税的权限……不能不对英国表示重大遗憾。” 1938年5月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通过驻英大使郭抬祺向英国提出照会,声明“英国与日本订立关税的协定,中国绝不受任何约束,并且保留对于海关的一切权利与行动自由。英日两国未经中国之同意,对于中国海关问题订立协定,中国政府不得不引为遗憾。” 但是国民政府仅能在口头上发表反对英日海关协定声明,对日本攫夺江海关主权毫无应对办法。
四、江海关易帜事件
1938年11月4日,在日本的策划下,江海关大楼突然悬挂起伪五色旗。1938年11月6日和13日,江海关再次发生易帜事件。据报载消息,日本指使伪“维新政府”设法完全接受沦陷区域的各海关,并打算从1939年1月开始,将“日”、“华”、“满”三国税率统一,以便利日货的进出。
随着抗战的深入,中国形成了新的与外界经济交流的交通网络。中国抗战已经不再依靠关税收入,而是依靠大后方的支援。广州、梧州、汉口、滇缅公路的蒙自等处,都担负起战时贸易的任务,江海关的地位已经被西南诸省的重要口岸所替代。 1937年10月,国民政府实行转口税制度,即使越过海关偷税漏税的商品,在运达内地以后,也会被征收相应税款。国民政府为供应军需,筹备国防建设,增强抗战经济力量,于1937年在国内发行第一期救国公债5亿元;1938年和1939年,又发行金公债5亿6千万元、国防公债5亿元、建设公债、军需公债等,并组织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专门办理劝募事宜。 这些公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关税丧失后国民政府的财政困境。从英日海关协定到江海关易帜事件,中国除了牺牲主权以外,对中国抗战的财政方面的影响较小。
时人张家珂把1938年11月4日江海关易帜和1938年11月3日日本首相近卫声明、11月4日日本外相有田谈话联系起来,认为日本明白不能击败中国,于是企图动摇中国抗战中的人心。日本策划江海关易帜是在“试探各国的意向”:如果各国“对于日本指使张挂伪旗无表示”,那么日本就会独霸长江市场;如果各国同日本谈判,那么日本人又会乘谈判之机攫取利益。张家珂指出,各国需要“互相合作,采取更强硬更有效的切实办法”,来应对日本的侵略。 此后事件的发展应验了张家珂的预言。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美国珍珠港。翌日,美国对日本宣战。12月9日,中国正式向日本宣战,并加入同盟国。不久之后,英国等同盟国也对日本宣战。1942年元旦,美英苏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举行会议,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标志着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最终形成。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13日,国民政府正式接管江海关,江海关结束了被日本控制的历史。
【参考文献】
【1】《沦陷区域的海关问题》,《申报》(上海版),1938年11月17日,第4版。
【2】《十巡舰被劫持》,《申报》(上海版),1937年11月17日,第7版。
【3】《浦江差轮卅余艘昨全部被劫持》,《申报》(上海版),1937年11月22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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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關新派日员均系迁调》,《申报》(上海版),1937年11月29日,第4版。
【6】《江海关照常办公》,《申报》(上海版),1937年11月30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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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英日非法订立海关协定》,《全民周刊》,1938年第1卷第23期,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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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上海全体市民为江海关护关运动致国内外文电》,《团结周报》,1938年第19期,第15页。
【13】姚贤镐:《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海关行政权丧失述略》,《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3期,第144—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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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江海关被攫与英日协定》,《东方杂志》,1938年第35卷第10号,第18页。
【16】《沪敌悍然逮捕江海关税警》,《申报》(香港版),1938年5月10日,第2版;《沪海关职员被敌架去》,《申报》(汉口版),1938年5月13日,第2版。
【17】《江海关员被远调华南》,《申报》(香港版),1938年5月27日,第3版。
【18】《沪护关会呈蒋委长报告抗争经过》,《申报》(香港版),1938年6月16日,第2版。
【19】《沪护关会呈蒋委长报告抗争经过》,《申报》(香港版),1938年6月16日,第2版。
【20】《江海关被攫与英日协定》,《东方杂志》,1938年第35卷第10号,第1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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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江海关被攫与英日协定》,《东方杂志》 1938年第35卷第10号,第17页。
【24】财政部公债司编:《十年来之公债》,中央信托局印制处,1943年。
【25】《江海关易帜与各国利益》,《译报周刊》,1938年第1卷第5期,第121页。
【26】张家珂:《江海关张挂伪旗事件》,《华美》,1938年第1卷第30期,第7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