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编导专业创作中对于现代多元音乐风格的应用
2019-09-10缪思薇郑健
缪思薇 郑健
【摘要】:音乐与舞蹈从古至今就有着一种固有的联系,在我看来它们像是一对孪生姐妹,二者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组合关系。不管是音乐之于舞蹈;还是舞蹈之于音乐,它们都有者相互相成,相互促进衬托的作用,它们都可以让彼此的表达更完善、完美,让欣赏者拥有更多艺术想象空间和享受。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声,一个有声而无形,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予舞蹈编导更多创作的可能性。
【关键词】:舞蹈 编创 音乐
一、引言
谈及舞蹈编导创作对于现代多元音乐风格的应用,我个人觉得提一下音乐与舞蹈之间的关系,才更加有利于我们去探讨这个话题。在我国古代本身就有“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传统说法,诗、乐、舞三位一体,许多学者认为劳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劳动呼声、劳动动作、劳动音响是在劳动进行中自然形成的有着共同节奏的“结合体”,彼此是不可分的,由这三者发展演变成的诗歌、舞蹈、音乐在最初也是依着一定节奏结合在一起演唱,例如:《吕氏春秋·古乐》所载的葛天氏的歌八阕,在演奏时是“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牛尾”是道具,“投足”是舞蹈动作,“歌”是音乐,“八阕”是歌的内容,当然有辞。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古人的眼里音乐与舞蹈它们是一本同源的,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二,在《乐记·乐象篇》中说:“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而《毛诗序》中也有这样的叙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见诗乐舞都是因情感表达的需要而产生,且互生互补,达到对情感表达的最高境界。另一个侧面上来讲,从不同的视角来看艺术的划分,音乐可以划分在时间艺术的类别下,而舞蹈在其属性上来看也可以说成是时间的艺术,因为音乐与舞蹈的呈现都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值,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音乐与舞蹈的表达和传情,都用占有一定的时间。就作为时间艺术的舞蹈而言,一个个独立的动作只能像雕塑一样构成静止画面,而舞蹈是流动的雕塑,它是动态的是要占有一定的时间,不然与雕塑有何区别而言呢。对于音乐而言时间因素是显然而见的,它的时间单位通俗的来讲最主要体现在音调和节奏方面。综上所述音乐与舞蹈从古至今就有着一种稳固的联系,在我看来它们像是一对孪生姐妹,二者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组合关系。不管是音乐之于舞蹈;还是舞蹈之于音乐,它们都有者相互相成,相互促进衬托的作用,它们都可以让彼此的表达更完善、完美,让欣赏者拥有更多艺术想象空间和享受。
二、现代多元音乐风格于舞蹈编导的创作影响
著名舞蹈编导肖苏华老师在《当代编导理论与技法》一书中对于舞蹈,肖老师站在编导的角度做了这样的叙述:“舞蹈是一门在虚幻的空间、虚幻的时间,以虚幻的力为主,塑造形象,表达情感与生命感悟的表现性的人体造型动作的艺术”。[ 肖苏华.当代编舞理论与技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05]虚幻的时间、空间我们均不难理解,这是指舞蹈艺术的呈现需要占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来塑造形象表情达意。需要强调的是虚幻的力这个因素,根据肖老师及舞蹈界大多著名编导的看法,所谓的力主要是我们舞蹈表达肢体动作的力效,而影响它主要因素即节奏和速度,而这就与音乐有着很重要联系了。我们都知道节奏、节拍是音乐整体的骨架、节奏、节拍、和声、调式等要素有机的结合起来就构成音乐旋律,这些要素的组成变化多种多样,就构成千变万化的音乐,也就造就千变万化的音乐风格,为舞蹈编导编创作品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我们都知道舞蹈的呈现在很大程度需要音乐的协助,一方面音乐在舞蹈作品表现过程可以帮助其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塑造形象更加准确表现编导所想;另一方面每个音乐作品都有其完整的内部结构,它可以为舞蹈作品的内部结构布局提供灵感,帮助其表达。音乐最主要从听觉感官上给观众,而舞蹈主要从视觉感官上给予观众,一定程度上而言音乐可以弥补舞蹈带给观众感官上的某种“局限”,而舞蹈则又可以带给观众音乐无法获得某种视觉形象的可能,让音乐有了更多可能的诠释,再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可以说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可以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声,一个有声而无形,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予舞蹈编导更多创作的可能性。
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每个民族由于其地域、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丰富多彩风格多样的民族音乐,于舞蹈编导而言,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的创作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的把握就十分重要了,每个少数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性格特点,在其音乐上就有其明显的体现,要创作出优秀的能很好体现其民族的民间舞作品,就得把握好各民族的音乐风格。例如汉族部分山东的鼓子秧歌,其音乐多为锣鼓伴奏,最明显的节奏型为:“隆咚咚 次咚咚 筐得儿/累次 筐嗒”,从节奏中我们就可以感受到山东大汉的粗犷豪迈,乐观直爽的性格。再者维吾尔族,由于地处新疆因丝绸之路重要点,中西文化的交流形成其独特的音乐风格,以切分为特点,如赛乃姆节奏型:“咚 哒哒 依咚哒 咚咚 哒 ”节奏鲜明切分点明显,造就的点颤为特点的舞蹈,编导在创作维吾尔族舞蹈時就要紧紧抓住其特点才能准确的表达。又如朝鲜族,它是一个儒雅含蓄而又沉稳的民族,像其古格里节奏型:“咯噔 咯哒 空 哒啦啦 空”,就很好的反应出了其含蓄深沉、柔中带刚、文儿不弱、雅而不俗的民族性格,编导在创作舞蹈作品时就要把握好这节奏带来的沉韵,顿韵。
从音乐中寻找创作灵感。前文我谈到音乐舞蹈都具有表情达意的作用;音乐有其内部结构。舞蹈编导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就可以从这两方面下手为舞蹈作品创作寻找灵感。近来兴起过一种音乐编舞法,就是根据音乐的结构和情感来编创舞蹈作品,如德国著名的舞蹈大家皮娜包希用斯特拉文斯基创作的《春之祭》创作的同名现代舞《春之祭》在国际舞蹈界取得了很大的反响。乔治·巴兰钦强调将舞蹈表现为一种“视觉化的音乐”创作的《莫扎特组曲》,《巴洛克协奏曲》等舞蹈作品。又如获得第九届法国国际舞蹈比赛现代舞表演一等奖的作品《也许是要飞翔》就是以丁薇演唱的音乐作品《冬天来了》灵感创作的。还有肖苏华老师提出的交响编舞法,即按交响乐机构形式来进行舞蹈创作,为舞蹈创作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所以作为舞蹈编导用学会灵敏的去感受和把握音乐作品为其创作带来更多的可能。
三、由“破”而“立”(破节奏)
舞蹈与节奏密不可分。 何为由“破”而“立”,这里指的是舞蹈表现中打破音乐的强弱拍,在音乐的强拍时,舞蹈上做弱化的处理;在音乐弱拍时,舞蹈上做强化的处理。纵观目前的大多舞蹈作品,不管是为舞蹈量身作曲的作品,还是以音乐为灵感创作的作品,大部分在音乐与舞蹈的强弱处理上都是同步的,即音乐强舞蹈就做强化处理,反之则反。我个人认为在音乐强时舞蹈上做弱化的处理,有时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试想一下,音乐进入高潮时,如果舞蹈部分静下来做弱化的处理,听觉上强,视觉生弱,一个激昂澎湃,一个静如湖水,这样就会产生鲜明的对比,从而打破常规化,带来的艺术效果是否会不一样呢,不言而喻!所以舞蹈编导在创作时,可以尝试打破音乐与舞蹈配合的常规,尝试更多的可能也许会出来,意想不到的艺术效果。
四、结语
音乐与舞蹈的关系,从上文所述,可以看出音乐不止为舞蹈的表达起到了烘托作用,还为其创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不管是从音乐中寻找灵感,还是打破音乐与舞蹈配合的常规,我们需要把握现代音乐多元化的风格,为舞蹈创作探寻更多的可能。以上为笔者浅层次的看法,在这个方面其实还有很多的可能,作为笔者希望在今后学习中不断地丰富和提升自我,在此方面有更深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肖苏华.当代编舞理论与技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2.05
【2】 王一川.艺术学原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7
【3】嵇哲. 中国诗词演进史[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1
【4】周玉.论舞蹈创作的诗性追求[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