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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藏堰塞湖抢险救灾实践及思考

2019-09-10罗再均次仁卓玛德吉白姆

水利水电快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雅鲁藏布江堰塞湖应急处置

罗再均 次仁卓玛 德吉白姆

摘要: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3日,金沙江昌都市江达县白格段和雅鲁藏布江林芝市米林县加拉村段先后形成4次堰塞湖,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藏自治区水利部门迅速通报险情,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应急监测和预测分析,及时报汛,开展防御预案和重建规划编制,有序开展水利抢险救灾工作。详细介绍了金沙江和雅鲁藏布江4次堰塞湖的基本情况及水利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了思考分析,并对堰塞湖灾害防御和处置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应急处置;水利抢险救灾;堰塞湖;金沙江;雅鲁藏布江;西藏

中图法分类号:P315.9

文献标志码:A

1堰塞湖基本情况

1.1会沙江堰塞湖

2018年10月10日22:00,金沙江昌都市江达县波罗乡白格村段右岸(左岸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绒盖乡则巴村)发生山体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堰塞体顺河长约2100m,最大宽度700m,平均宽度约450m,最大厚度约100m,平均厚度约40m,估算体积约3100万m3。堰塞湖回水长度34km,湖面面积7.7km2。

堰塞体于12日17:15漫溢开始自然过流;13日00:45,堰塞湖坝上最高水位达2932.69m,对应堰塞湖蓄水量约2.9亿m3;13日06:00过流流量达到最大值10000m3/s,于14:30基本退至基流。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实测的水情,洪峰于15日01:00通过石鼓站,洪峰流量5250m3/s,小于石鼓断面5a一遇洪水,基本消除洪水对下游河道的威胁。

11月3日,“10·10”白格堰塞湖山体滑坡点再次发生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据现场观测,第二次滑坡由右岸“10·10”山体滑坡大裂缝处残留体滑动引起。堰塞体高程2966~3010m,高出原河道泄流槽73~77m,较首次堰塞湖堰顶高程高约36m。堰塞湖满蓄库容约7.7亿m3。至11月13日,湖区水位总涨幅64.04m,堰塞湖蓄水量约5.78亿m3。

为降低对下游区域的影响,经现场查勘和分析,金沙江“11·3”山体滑坡堰塞湖前线联合指挥部按照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方案,决定对堰塞体采取工程措施开挖泄流槽进行引流。泄流槽开挖于11月8日起实施,至11月11日下午完成,泄流槽全长220m,泄流槽底坎高程2952.52m,顶宽42m,底宽3m,最大深度15m。12日10:50,泄流槽开始过流;13日18:00出库最大流量约3.1万m3/S;14日08:00退至基流。截至16日14:00,堰塞湖出入库水量基本平衡,剩余水量约0.79亿m3,堰塞湖险情排除,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取得了胜利,实现了零伤亡。

1.2雅鲁藏布江堰塞湖

2018年10月17日,林芝市米林县派镇加拉村下游约7km附近雅鲁藏布江左岸支沟发生冰川崩塌形成泥石流,堵塞雅鲁藏布江主河道,形成堰塞湖。泥石流形成区最大高程约4100m,泥石流流通区沟长约8.3km,平均比降约2.1%,顶部高程约为2830~2860m,底部高程约为2750m,顺水流方向长约2.4km,宽度约850m,估计体积约4000万~6000万m3。堰塞湖坝前最大水深约为79.43m,回水长度26.0km,估算库容6.05亿m3。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

堰塞体于19日13:30开始自然过流,流量逐渐加大,估算最大瞬时流量为32000m3/s,同日21:30洪水前锋到达墨脱县德兴水文站;至20日16:00水位回落至725.59m,流量3030m3/s,德兴站过程洪量5.8亿m3,基本排除堰塞湖险情。

10月29日,雅鲁藏布江“10·17”堰塞湖处色东普沟因上次冰崩残留冰体等消融下滑形成冰川泥石流,致使雅鲁藏布江再次断流,再次形成堰塞湖。通过三维遥感测量数据分析,堰塞体顺河长约3500m,宽415~890m,高77~106m,总方量约3000万m3,最大拦蓄水量约3.26亿m3。堰塞湖自10月31日09:30开始自然溢流,推算12:30堰塞体最大过流量约18000m3/S。洪水前锋于10月31日17:00抵达德兴水文站,18: 30该站出现最大流量12500m3/S,至11月1日12:00过水流量降為2350m3/s,堰塞湖险情基本排除。

在堰塞湖险情得到基本控制后,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及时安排工作组赴受灾区域开展水利设施受损调查,摸清水利工程受损情况,着手编制水利设施灾损评估报告。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害共造成昌都市江达、贡觉、芒康3县12乡40个村25606人受灾。水利基础设施直接经济损失约2.37亿元,77处供水设施、3座塘坝、42处堤防、184km灌溉渠道、120 km农村电网线路及水文监测设施、山洪灾害非工程设施等不同程度受损。雅鲁藏布江加拉村堰塞湖灾害共造成林芝市米林、墨脱县8个乡(镇)、34个村(居)11000人受灾。林芝加拉村堰塞湖灾害造成米林县和墨脱县的防洪设施、人畜饮水工程、农田灌溉等水利基础设施共计24处受损或受影响,经济损失约0.73亿元。

根据有关部门对滑坡残留体开展的现场调查、稳定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滑坡后缘及上下游侧壁存在大量开裂变形破坏残留危险体,仍有下滑、再次堵江形成堰塞湖的可能。

2应急处置情况

接到报告后,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等的有力支持下,在四川、云南省水利厅的密切配合下,自治区水利厅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了解现场情况,上报相关信息,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1)及时通报险情。第一时间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防办”)、长江水利委员会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以及四川、云南省水利厅通报险情,并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及时掌握金沙江、雅鲁藏布江干流水文情况,共享现场观测数据,为人员安全转移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水情、工情信息支撑。

(2)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强化应急值守。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堰塞湖启动自治区级防汛应急响应I级1次、Ⅱ级2次、Ⅲ级2次、Ⅳ级2次,是西藏自治区历史上启动响应次数最多、响应级别最高的la。区、市、县3级防汛部门从接到险情报告后,严格执行24h防汛值班;自治区水利厅厅长孙献忠与防办工作人员日夜坚守,密切关注堰塞湖动态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实时动态报告堰塞湖发展变化情况及上下游水情,为自治区堰塞湖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先后派出由水利厅党组书記达娃扎西、厅长孙献忠、副厅长巩同梁、副巡视员西曲等同志带队的水利工作组随西藏自治区工作组第一时间抵达堰塞湖现场,指导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3)立即开展应急水情监测工作。昌都市及林芝市水文分局编制水文应急监测方案,第一时间组织应急监测队伍赶赴现场,设立临时水位站;一线应急监测人员不畏艰险,克服生活条件艰苦、监测条件差、设备简陋等各种困难,迅速开展人工应急水情测报工作,加密测报频率;通过水情快报、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水情信息,共发送水情信息短信两万余条,水情快报近百期。

西藏自治区水文部门于10月11日18:30完成在白格堰塞湖区的波罗水位站的设立,开始观测湖区水位。水文工作人员于10月17日13:00到达雅鲁藏布江加拉村堰塞湖现场,在距堰塞体约18km的上游建设了临时人工观测水文站(加拉临时站),每10min观测一次,间隔0.5h报送一次水情信息,于当日13:47向自治区水文信息中心报送出了第一份水位数据,并要求奴下、德兴两座水文站加密测报水情。10月29日,再次发生堰塞湖灾害后,在达林桥下游约4 km处设立了湖区水位站(距离堰塞体19km),于29日16:37开始人工观测湖水位,现场测报人员克服寒冷、崩岸涌浪等艰险,全天候24h驻守湖边,实行48段制人工加自动监测,每0.5h监测一次水位。

(4)强化信息报送和上传下达工作。西藏自治区防办作为此次水利应急抢险工作的组织部门,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先后编发堰塞湖情况简报98期,下达做好应急处置、人员安全转移等各项工作及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20份。及时将长江水利委员会防办、四川省防办共享的水情信息及相关分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及市县水利局等。

(5)开展对印度报汛工作。根据水利部信息中心安排,自治区水文局及时向印度报送雅鲁藏布江干流水情信息,累计报送水情信息169份。

(6)开展灾后水利损失评估和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在有效控制险情后,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灾后水利评估调查工作,开展完成了《江达县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水利设施灾损调查评估报告》《林芝加拉村雅鲁藏布江堰塞湖水利设施灾害损失评估报告》以及《昌都江达县金沙江堰塞湖、林芝加拉村雅鲁藏布江堰塞湖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大纲》,着手开展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规划工作。

(7)编制西藏自治区两江堰塞湖防御预案,开展堰塞湖资料归档工作。为做好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金沙江和雅鲁藏布江堰塞湖险情、洪水的防御和应急处置,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编制了《西藏自治区金沙江和雅鲁藏布江堰塞湖防御预案》;全面收集堰塞湖相关资料,汇编成册,作为历史资料存档,为今后堰塞湖抢险救灾提供参考。

3存在问题

2018年10月11日至11月13日近一个月的时间内,西藏自治区两条主要江河连续发生4次堰塞湖,发生频次高,且事关下游重要设施和城镇的防洪安全,涉及国际河流外交事务,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迅速行动,整体处置成效良好,但依然存在一些局限和短板。

(1)自治区水文监测站网稀疏,预警预报能力欠缺。目前全国平均每3000km2_个水文、水位站,而自治区现仅有103个水文、水位站,平均每10000km2不足一个水文站;雅鲁藏布江为自治区最主要的江河,自治区境内长2000多千米,仅有5个水文、水位站。自治区水文测站网基础薄弱、覆盖率低、设备陈旧、自动化程度低,远不及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在此次堰塞湖应急处置工作中,凸显出水文站点少的弊端,无法更准确地掌握堰塞体上下游水情和开展有效的预报与分析;凸显应急水文测报能力偏弱、手段单一等问题,在关键时刻主要靠人工测报,设备陈旧落后,不仅测报受环境、时间等限制,而且还增大了测报人员的安全隐患。

(2)地质灾害监测、预测手段缺乏,堰塞湖判断、防御较被动。堰塞湖均发生在较偏僻的区域,缺乏地质灾害及堰塞湖监测手段。堰塞湖的发生依靠下游河道水量明显减少等现象进行判断,影响了堰塞湖灾害的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置。目前自治区内可能发生堰塞湖的区域,缺乏现代化的地质灾害监测手段,加之河道水情监测站点极少,导致发现、处置堰塞湖灾害主动性缺乏。

(3)灾害发生区交通闭塞,影响处置工作的开展。2018年4次堰塞湖灾害点地处高山峡谷及无人区,交通单一甚至没有交通条件。发生堰塞湖后,交通条件受限,无法及时赶到受灾一线了解准确情况,部分预估、目测的堰塞湖及堰塞体基础指标存在较大误差,严重影响堰塞湖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如何高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是今后研究的重点工作之一。

(4)部门与省际合作仍有待优化。金沙江干流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所辖河流。金沙江白格堰塞湖位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交界处,左岸为四川省辖区,右岸为西藏境内,而堰塞湖的下游影响区还有云南省。灾情发生后,各部委迅速指导支持,各省区快速成立联合应急指挥机构,但如何实现相关部委及省区间的高效联动,仍存在优化空间。

(5)堰塞湖后续处置工作的开展有待加强。“11·3”金沙江堰塞湖人工干预处置完成后,其左岸依然残留有堰塞体残留物,同时右岸依然还有较大方量的开裂变形滑坡危险体,无法排除滑坡危险体再次下滑堵塞河道的可能性。目前后续处置工作涉及两省区、多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合作,寻求后续处置工作的有效途径。

4建议

当前,金沙江和雅鲁藏布江4次堰塞湖险情基本排除,但因气候变化冰川冻融加速、地质构造断裂和地震活动频繁等因素共同影响,两江流域仍有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可能。原滑坡体及周边山体有可能再次滑坡引发堰塞湖。且其他江河流域也不排除发生类似灾害的可能。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两江流域沿岸调查力度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布置合理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等监测站点,在重要区段设立视频监测站点,同时建立常态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同时建立常态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设备的动行维护管理。着眼于下游的长远防洪安全,开展西藏自治区内重要区域、沿江沿河区域水文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水文站网建设,提高监测覆盖率,提高自动化水平。

(2)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部门间的职责职能还未理清,下一步需要针对特殊灾害,加强部门间、省际联动机制的优化以及相应的演练。

(3)推进洪水风险管理。针对堰塞湖泄流后洪水对下游河段边坡及建筑物可能造成的影响,建议加快推进洪水风险管理,完善人员、财产的转移、登记、评估以及风险转移等工作机制。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下游有重要城镇和基础设施的灾害易发区,组织全面调查,进行全面勘测和评估,做到防患于未然。

(4)开展评估,强化后续处置。在当前观测、勘查和研究的基础上,评估灾害点残留堰塞体及滑坡残留体的稳定性,确定处置方案,尽早进行处置,防止汛期再次引发类似灾害。同时加快落实堰塞湖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洪水调查,设立永久的水文标志,收集洪水资料,做好记录和资料整理,建立档案,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历史信息和参考资料。

(5)加强专题研究。堰塞湖发生及溃决的预测及处理是一项科学系统的课题,建议进行专项课题研究,为今后类似灾害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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