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放快件箱收件人说了算
2019-09-10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31期
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姓名地址提供投递服务。
“新规将对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佳宁说,一方面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可以有效应对“门难进”“楼难上”的现代工作居住环境,缓解企业投递压力、减少爆仓现象,将有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快递业实现服务标准化。
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用户权益。智能快件箱赋予了用户在寄递时空上的充分自由,能够有效避免交寄取件的时空与用户工作、生活安排上的冲突;通过扫码寄递方式,取代了快递员直接入户,可有效降低用户信息泄露的隐患,同时也能有效降低暴力犯罪等风险。
(摘自《经济日报》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