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建构
2019-09-10胡畅娟
胡畅娟
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告诉我们:数学学习过程是一个知识构建的过程,要“重视学生已有的经验,使学生体验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问题、构建数学模型、寻求结果、解决问题的过程”。真正的“学习”是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建构”,教师要注重引导学生以适应自身的学习方式来学习,形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让数学学习成为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如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建构呢?下面是本人的几点粗浅体会:
一、设疑引思,促使学生肯学
为了激发这种学习动机,我在导入新知识时,会精心设计一些与新知识有联系的问题,让学生产生新鲜感。如在教“已知圆周长求圆面积”前,我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砍倒大树,你能求出操场东头那棵大樟树距地面0.5米处的横截面的面积吗?”在教“圆的认识”时,向学生提问:“车轮为什么是圆形的?”以上这些实际问题,对于尚未掌握新知识的学生来说,自然会形成一种“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态势。
二、激疑拓思,促使学生能学
在教学中注意把问题设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鼓励学生从多角度思考问题,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如我在教学四年级下册第29页“用乘法的运算定律解决问题”例8(12×25怎样计算)时,我向学生提问:你能用多种方法计算12×25吗?接下来我采取小组合作学习的形式,等到全班汇报时,学生除了利用竖式计算外,还得到了如下解法:
(一)凑成“整十”“整百”数:
1)12×25=6×(2×25)=6×50=300
2)12×25=12×5×5=60×5=300
3)12×25=3×(4×25)=3×100=300
4)12×25=2×(6×25)=2×150=300
(二)利用乘法分配律计算:
1)12×25=(10+2)×25=10×25+2×25=300
2)12×25=12×(20+5)=12×20+12×5=300
(三)利用积的变化规律计算:
12×25=12÷4×(25×4)=300
在学生的思维得到充分展示后,我再引导学生优选方法:25×16如何计算比较简便?你最喜欢哪种方法?这样的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三、指导学法,促使学生会学
学生一旦掌握了学习方法,就能自己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仅要帮助学生“学会”,而且要指导他们“会学”,即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方法获取知识的能力。例如我在教学“商不变的性质”时,设计了以下环节:
算一算:填写下表,你发现了什么?
组别 ① ② ③ ④ ⑤
被除數 36 360 3600 7200 72000
除数 4 40 400 800 8000
商
比一比:把第②③④⑤组分别与①组比较,什么变了?如何变化的?而什么没有变?反过来,把第④③②①组分别与⑤组比较呢?
想一想:这个表格里藏着一个什么秘密呢?
上述过程中,分三个小题出示是为了导序(指导学生有序学习),导思——“发现了什么”(指导学生思维),导法——算、比、想(指导学习方法)、导标——要求探究出表格中藏着的秘密(学习目标)。导序、导思、导法、导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向学生进行学法指导的过程。
四、收放自如,促使学生善学
数学教学中的“收”与“放”,是新课程理念下教学的重要环节。“放”要做到“有序”,“收”要做到“有力”,真正做到“放”中有“收”,“放”“收”自如。例如圆的周长公式的推导,我们可以按下面的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放:以小组为单位,让学生拿出各自事先准备好的大小不同的圆,分别测量出其周长和直径后填表。
第二阶段——收:分析数据,并思考和讨论:你发现圆的周长与直径有什么关系?
在第一个阶段中,我把常规的“周长c与直径d的比值”改成了“周长c与直径d有什么关系”,进一步拓展了学生的探索空间。
总之,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建构是新课程理念下教师的一项创造性的工作。我们应转变教育观念,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组织者、参与者、合作者和指导者,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在课堂中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去探究、理解、掌握和运用新知识,从而帮助他们形成完整而牢固的认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