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之教
2019-09-10余贵红
八岁熊孩子,对母拳打脚踢,招招致命,但母亲并不还手。究其原因,不是母亲虐待熊孩子,而是熊孩子的父亲一直以来实施家庭暴力;同样是8岁的孩子,每次吃饭时都喊爷爷奶奶先入座,席间不停地给爷爷奶奶夹菜......,这不是家长“教”得如何好,而是家长平时“做”得好。因此,你的孩子成为“熊孩子”还是“好孩子”主要因素不在于家长的说教,而是在于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家长的言行举止给孩子们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即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言的“不言之教”。
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即指“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的自然规律。在教育教学中,所谓“行不言之教”,即指不能用教条的东西规范学生,而应潜移默化去影响学生。
正如顾明远先生在《不言之教——读〈道德经〉有感》中感叹:我们现在的教育,一层一层管得太死了,要提倡老子的“不言之教”。本人认为,在教育教学中提倡的“不言之教”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不言之教”须慎言。
《道德经》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经典,言辞极其简约,老子主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如果将“不言”理解为“无需言教”,显然是误读。又如何解释《道德经》的5000“言”呢?因此“不言”即要“慎言”。
教育者不经意的一個眼,一个动作,一句话可能会扼杀一个学生,也可能会鼓励一个学生。在某节课上,正表扬某个同学的题目答得精准简练时,突然某生当场揭穿该同学的作业是抄袭的.....这时,作为教育者,不是和同学们一起奚落挖苦他,而是要问明抄袭的原因,要在全班面前“替该生说话”,并且告诉同学们,“抄袭事件”到此为止,勿要再传。这样的处理方式,可能被该生牢记一生,而且也会改变他的人生。反之,若教师考虑欠妥,与众生一起围攻该生,则会毁了该生的一生。因此,教育教学中须“慎言”。
其次,“不言之教”应重视身教。
《列子》上有个薛谭学讴的故事。薛谭跟秦国著名歌手秦青学艺,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学得差不多了,便要辞师而归。秦青在野外设宴为他送行。席间,秦青引吭高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薛谭幡然悔悟,终身不敢言归。故事里的秦青很善于教育,他明知辞归的徒弟学业未成,有心劝告挽留,却不直言,而是在设宴送行时以事实教育他,让薛谭自己悔悟过来。这就是一种“不言之教”。
《论语》言,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教育教学中亦如此。让学生讲文明礼貌,教育者在教育中就要规范自己的言行,脏话粗话绝不能 脱口而出;让学生保持教室卫生清洁,教育者就要做到让自己的办公室井井有条;让学生的作业工整干净,教师的板书就要清新优美......天长日久,教师的行为无形中影响着学生,这样的身教,何愁没有优秀的学生。
最后,“不言之教”即启发自省。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为了不教”。教育不是教师施教于受教育者,而是学习者自己学习、亲身体悟。在中国古代的教育传统中,儒学自孔子开始,十分重视人的这种自省能力,视之为每日必做的功课。教师教授知识,不是把全盘托出,把知识彻底讲透,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必然扼杀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教师应做到点到为止,适时放手,让学生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生如果不经过思考并有所体会,想说却说不出来时,就不去开导他;如果不是经过冥思苦想而又想不通时,就不去启发他。即让学生先积极思考,再进行适时启发。
作为教育者,言语似乎是我们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然而“不言之教”亦有其价值和意义,让我们在教育教学中一起正确地践行这一古老的智慧吧!
作者简介:
余贵红,张家港市中小学高级教师,张家港市德育学科带头人,苏州家庭教育指导师。有《家长,不要将爱变成害》、《班级管理需要“接地气”》等文章在《苏州德育》上发表。
(作者单位:张家港市乐余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