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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差异产生原因及建议研究综述

2019-09-10李丽娜

现代营销·理论 2019年4期

李丽娜

摘 要:随着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企业因为没有正确处理税法、会计的差异,会多缴或少缴相应的税款,给企业造成风险。财务人员应该关注税会差异,提高企业会计与税务处理水平,以便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企业更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的税收缴纳压力巨减,然而同时也给公司的税务会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因此就导致我国需要加快本国研究的步伐,并积极对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借鉴,在其研究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以此来更好的减少在错误路径中探索的时间。

关键词:税会差异;沟通协调;風险管理

引言

税会差异的产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大多数人认为主要是由于税法和会计核算制度本身差异导致的,一方面税法要求所有纳税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核算并交纳,而另一方面纳税人则需要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展开会计处理工作,这就导致了税会差异的出现。财务人员应该认真研究税会差异,避免企业少缴或多缴税款,本文以税会差异为切入点进行分析,以期能规范涉税行为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合法利益。

一、税会差异产生原因

(一)“谨慎性”导致税会差异

企业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时候,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必须保持必要的谨慎,不高估资产,也不低估费用,需要财务人员运用大量的职业判断,通常出于谨慎性考虑,都会少计收入,多计费用,如果税法认可,必然导致税收减少。所以对于没有实际发生的,根据职业判断来计提的减值准备,如坏账准备等,税法都是不认可的。税法具有法的严肃性,对任何涉税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估计。

(二)“权责发生制”导致税会差异

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时,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期确认;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就有可能带来大量会计估计,当会计估计不利于税收保全时,税法就会做出相应的措施。

(三)制定的目的不同导致税会差异

税法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征税,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是宏观调控国家经济利益分配的手段;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是具体的会计核算,满足管理者、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需要。

二、税会协调建议

(一)宏观协调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来确认、计量,但是否纳税、纳多少税应该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法来规范的。在纳税申报时,就会出现税会差异。从宏观上讲,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主动沟通协调是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协作的重要前提。比如,对于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提取的合理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实是体现了资产的真实状况的,但税法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一概不允许税前扣除,导致企业税收负担加重,两个部门应积极协调,保证双方的利益。另外,企业应该配合税务机关提供所需的会计资料,加强信息披露,节省税务机关的监察成本。

(二)企业协调

比如财税〔2014〕75号文规定,企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为同一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那么企业固定资产确定的标准是多少呢?如果企业追求当前利润指标,可以适当降低固定资产标准金额,分期计提折旧。如果企业目前盈利,想延缓税款缴纳,可以规定不超过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进入费用。另外比如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三)纳税调整法

增值税是按月(季)计征,月(季)末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并申报缴纳,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计算应交的相应税费;企业所得税征收实行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针对税会差异,依据税法及其相关规定,逐项进行纳税调整,调整过程和结果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其相关附表加以说明,对不合法、不合理的会计处理,税务机关有权再进行纳税调整。

(四)完善税会差异风险管理体系

针对企业税会差异风险的发生,影响了企业税会差异处理的效率,严重时甚至会带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利用企业税会差异信息化系统,完善企业税会差异风险管理体系。一方面,企业税会差异风险管理,应在原有的风险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完善企业税会差异风险管理的具体细则,并严格要求会计处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执行落实,以实现企业税会差异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另一方面,企业税会差异风险管理,应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配合,通过有效的内部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防范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利益。

(五)加强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

我国财务信息披露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应加快针对税法和会计法差异研究的信息披露建设工作。目前,除上市公司有明确的信息披露规定外,其他公司并无任何可以遵循的法规。税务机关难以通过当前的会计报表获得全面、客观的财务信息,部分企业甚至准备多套财务账以应对不同的管理机构,降低了纳税主体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可信度,加大了信息的获取成本。同时,涉税信息的非公开性,导致税会差异的研究难以获得大数据支撑,进一步探索变得困难,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将充分利用数据分析优势缩小税会差异的影响。

结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关联,同时也有差异,财务人员从应该站在税务角度去深入认识企业会计准则,税务工作人员也可以从会计角度去领会税法,相辅相成,规范会计核算、依法纳税,保证企业经济利益。通过上述对税会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协调建议的具体研究,可以有效弥补我国当前对此领域的研究空白,进而促进我国的研究进程,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华.法律制度与会计规则[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3]林枫.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研究[D].厦门大学,2006.

[4]石璟.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及协调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6(7):112-113.

[5]张道响.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规划探讨[J].纳税,2018(29).

[6]邵锋杰.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税会差异[J].现代商业,2019(3):160-161.

[7]张晓华.增值税税会差异分析[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3):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