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助力“家校共育”之花绽放?
2019-09-10本刊广州编辑部
孩子·小学版 2019年4期
本刊广州编辑部
每一年的全国两会期间,都会有不少代表委员为家庭教育发声,今年的呼声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建议要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有人建议要立法明确家校责任。這些消息无疑也给了《孩子》和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的学校、机构以及个人莫大的鼓舞。接下来,在推行家庭教育的路上,我们都不再是孤军作战。这些呼声,不仅可以引起诸多人士从观念上开始重视家庭教育,更是将家庭教育和家校责任上升到科学立法的高度。有了这一高度,立法是否成功,我们暂且不看,起码在意识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广义上这样去定义家庭教育,指具有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的各种教育活动,其范围如下:亲职教育、子职教育、两性教育、婚姻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以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项。这一划分标准于我们而言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当然,我们还需要根据我们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对“家庭教育”进行更科学、更有实践价值的内涵界定。同时,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共育策略。
虽然“家庭教育立法”还未正式实施,但是很多学校早已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校规,可谓是时代的探索者和先行者。在这一期的“家校共育”专栏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各种先锋故事:在相对偏远的村落,有学校顺势而为,开展了亲子园丁课;在一所学校,一面1米左右的“寓言墙”却是学校人头攒动的地方;甚至已经有学校开始推行“父母持证上岗”的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