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公平的若干实践
2019-09-10徐忆红
徐忆红
摘 要:教育公平,指人人都能够获得均衡而优质的教育,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后,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推进教育公平,这些政策主要有恢复高考制度、简化政审制度、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设立奖助学金和补减制度、发展职业教育、重视特殊教育、保障成人教育、高校扩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地域教育差距、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扶持弱势群体子女上学、改革招生制度等。经过40年左右的努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我国的教育公平水平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关键词:改革开放;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教育公平,指人人都能够获得均衡而优质的教育,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追求。推进教育公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诸多举措,大力推进教育公平。2016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应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在 40 年改革开放进程中呈现出整体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基本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现教育公平的政策有恢复高考制度、简化政审制度、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设立奖助学金和补减制度、发展职业教育、重视特殊教育、保障成人教育、高校扩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地域教育差距、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扶持弱势群体子女上学、改革招生制度等方面。经过40年左右的努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教育公平水平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一、恢复高考制度。
1977年,随着十年文革的结束,经邓小平同志的提议,教育部决定恢复中断了11年之久的高考制度。恢复高考制度拉开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教育公平政策的序幕。
二、简化政审制度。
恢复高考的同时,教育部门取消了“政治审查”的提法,改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主要看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这使得以前因家庭出身问题无法接受高等教育的优秀人才获得了宝贵的受教育机会。
三、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涵盖教育受众范围最广,是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重中之重。1986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政府有义务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基础教育。
四、设立奖助学金和补减制度。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上学、不失学,国家先后出台政策,提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助政策体系,覆盖高校、高中、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四个教育阶段。
五、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领域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鉴于此,1985年,中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我国设立了职业初中、中等职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普通高校内设立的职业技术学院的不同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
六、重视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是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标志。我国决定从1989年起每年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党和政府还先后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
七、保障成人教育。
保障成人继续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从1978年开始,我国相继建立了广播电视大学、刊授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夜大学等不同形式的成人教育模式,此后又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成人高考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基本保障了成年人再次接受教育的机会。
八、高校扩招。
1977年高考錄取人数只有27万,1998年达到108万。1999 年高校扩招使当年毛入学率达到 10.5%,2002 年达到 15%,高等教育开始迈入大众化发展时代,人民群众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至2018年,全国高校实际录取率达到了81.13%。
九、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缩小城乡差距。2007 年,“两免一补”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全国农村推开,农村地区适龄少年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从“巩固基本均衡发展”走向“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十、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从2001年起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由东部地区的64所名校对口支援西部的38所高校。2008年国家启动“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由东部 11 个省份的优质高校扩大中西部地区高考录取率。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区域教育的差距,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差距,国家对西部地区的中小学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从 2006 年起国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秋季起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生活补助。
十一、缩小校际教育差距。
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长期存在着重点学校和一般学校的区别,为了消除这个问题,国家出台政策,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等,校内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学校不得变相招收择校生,同一地区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等措施。
十二、扶持弱势群体子女就学。
义务教育必须“一个也不能少”,确保每一个适龄的孩子有学可上。1997年开始,国家对因家庭贫困面临失学和辍学的儿童实行资助,并保证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在高校中,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国家出台了由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学杂费减免构成的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十三、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面,各地立足“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形成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关键配套文件相继出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推动教育改革,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明确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
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教育公平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从“巩固基本均衡发展”走向“实现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结构,缩小教育区域差距取得新进展;保障贫困地区学生和困难群体享受到同等优质教育资源。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定会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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