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如何板子不偏
2019-09-10
不论是对个人的信用约束还是对企业的信用监管,都是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设计。但最近少数地方却出现了用失信惩戒机制处理各种问题的趋势。
“征信万能”有可能误伤 记者梳理相关报道发现,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一些信用管理措施,引发社会对失信惩戒泛化的担忧。比如,过马路闯红灯、职工频繁跳槽、使用轨道交通工具霸座等不良行为,以及做子女的没能尽孝“常回家看看”、欠缴公用事业服务费等等,都有可能纳入失信惩戒机制。这些“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报考公职、子女入学(私立学校和一些大学)、申请信贷、家教和幼教岗位申请等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有效性边界,需要找准其政策定位,按照依法治国原则对其加以型塑。“如果无论大错、小错都列为失信,罚不得当,就有可能出現事事皆失信、人人皆失信局面,社会信用制度的权威性可能会大打折扣。”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谈方说。
失信惩戒泛化有可能带来大面积的信用问题,加大执法成本,淹没更严重的信用违规问题。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教授认为,失信惩戒一旦被滥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被纳入征信管理,普通市民乃至征信系统都有可能不堪重负。
对此,8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回应“信用机制可能会被滥用”的提问时表示,要防止失信“黑名单”认定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泛化和扩大化。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记者调研发现,有些地方把失信惩戒机制视为社会治理的“大杀器”,主要源于社会治理手段不足、政策不精细、针对性不到位。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要转变粗放式、经验式的管理思维,充分考虑各地区和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根据实际采取信息化、个性化、精细化的社会治理措施。
首先,分类施策精准化。“对于一些社会不文明现象,可以主动治理、高额度惩戒、经常抽查,能很快地在人们心里打下深刻烙印,帮助社会风气迅速养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俊秀说。比如针对行人闯红灯、乱扔垃圾等,可以考虑充分授权现场执法,以手机APP等收取罚款的方式加以惩戒。
其次,机制创新分层化。重点加强区域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跨界治理机制建设,逐步构建从横向到纵向、从起点到终点可量化执行的工作准则和制度规范,将社会治理做小做细做精,以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制度保障。
最后,治理方式信息化。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在社会治理中,尤其要树立大数据思维、互联网思维,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搭建多元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精准社会服务。
(摘自《瞭望》2019年第4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