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增资实现“四个第一次”
2019-09-10
2015年4月28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开增资扩股49%。公开挂牌期间,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招商,最终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6.2亿元。2015年9月9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协议签约仪式在南昌举行,实现了江西省国企增资“四个第一次”。
1 项目概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前身是江西省盐业总公司,系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05年1月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5476.56万元,实收资本20000万元。江西省盐业集团旗下拥有14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在册职工3155人,主营业务包括食盐、工业盐及盐化产品的生产,盐产品和厨房食材的流通,目前已形成制盐和商贸流通两大业务板块。集团经营性资产总额23.67亿元,2014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808万元。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江西盐业集团经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净资产为86705.75万元,剥离企业改制相关费用25000万元后为61705.75万元。
2014年4月,江西省成立了省国资委、江西省盐业集团两级改制重组工作小组,并召开江西省盐业集团改制工作动员大会。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省国资委组织选聘了中介机构,历时8个月开展并完成了江西省盐业集团整体改制“清、审、评”工作。2015年3月24日,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改制重组总体方案》和《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增资扩股公开挂牌方案》,即选定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引进投资者,对江西盐业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将江西盐业集团改制重组为股份公司。
江西省盐业集团制订的增资扩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原始实收资本2亿元、每1元作为1个计价单位、占股本45%,按2014年4月30日每1原始股(计价单位)净资产评估值3.085元为挂牌价,拟公开向社会增资扩股49%(不高于49%)约合21778万个计价单位,拟向本企业核心骨干增资扩股6%约合2668万计价单位(但不参与本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规定,单个意向投资者或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个竞买人合计增资额度最高股权比例不得高于44%,约19556万个计价单位。投资人最终持股比例依据实际投资额确定。
江西省国资委原始股本2亿元,按每股净资产评估值3.085元计算,投资额为6.17亿元。江西省盐业集团通过增资扩股后,江西省国资委、四家投资方及员工持股平台总投资额合计为13.15億元。江西省国资委以原投资额6.17亿元作为向标的企业的投资额,持股46.92%,仍是最大持股股东。江西省盐业集团此次增资扩股,实际向四家战略投资者募集股本6.2亿元,占股47.15%,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持股22.815%;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2亿元,持股9.125%;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持股7.605%;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持股7.605%。此外,江西省盐业集团核心骨干团队出资0.78亿元,持股5.93%。
2 主要操作方法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是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国企增资业务第一单,示范意义重大。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了四家战略投资者,推动增资企业实现了股份多元化改革,建立和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打好了企业上市的坚实基础。本次增资完成后计入增资企业的资本公积约4.37亿元,占募集资金的62.61%,实现企业资产较大溢价。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参与增资,持股价格与外部增资方同股同价,符合国家规定。
2.1 积极推动增资扩股项目成功落地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禀承服务江西国资国企改革的宗旨,全力以赴配合做好江西省盐业集团增资扩股的各方面工作,做到了三个“多次”,一是多次前往兄弟产权交易所考察学习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的先进经验;二是多次参加省国资委和省盐业集团召开的项目讨论会,为企业混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三是多次召开内部会议讨论《江西省盐业集团增资扩股方案》,提出修改建议,以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
2.2 注重信息批露的充分性与广泛性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江西盐业集团增资扩股过程中,特别注重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广泛性。一是通过省级媒体刊登和各省市产权交易机构网站联合发布信息;二是在《中国证券报》发布信息;三是向投资人库中有盐业行业投资偏好的投资者进行特别推介;四是在信息披露时间内,注重跟踪服务,及时解答意向投资方提出的有关问题。至挂牌截止,四家战略投资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正式报名参加江西省盐业集团增资扩股。
2.3 坚持在规范的前提下突出增资业务的特色
在江西盐业集团增资业务运作过程中,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坚持在规范的前提下突出增资业务的特色。一方面与江西省盐业集团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120号文);另一方面根据国企增资混改的特别情况,支持江西盐业集团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增资扩股公开挂牌方案》中,设定单个意向投资者或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个竞买人合计增资额度最高股权比例不得高于44%的投资人遴选条件,以实现省国资委在企业混改后保持对新企业的控制地位。事实证明,这种突出国企增资业务特色的做法,不仅符合后来印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也成为多数机构通用的做法。
2.4 主动作为,募集资金增加2亿元
在投资人征集中,各意向投资方拟投资的总金额为4.2亿元,低于公开挂牌公告6.2亿元增资目标,为达到增资扩股预定目标,募集到足够的企业改革发展所需的资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主动发函征询意向投资方,动员已有投资意向的投资方追加投资。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推动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了2亿元投资,江西盐业集团公司最终募集资金6.2亿元。加上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投资7800万元,本次四家投资方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投资6.98亿元。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后,企业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变更为426256079元,新增226256079元,超出实收资本部分的436599675元计入了公司资本公积。
3 主要亮点
3.1 实现江西省国企增资“四个第一次”
江西省盐业集团是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试点企业。江西省国资委选择产权交易市场运作江西省盐业集团增资扩股项目,有利于拓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渠道,提高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的效率;有利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现国有企业市场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改制规范操作,降低国有企业出资人和管理层的风险;有利于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构建产权交易领域预防与惩治腐败体系。2015年9月9日,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协议签约仪式在南昌举行。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永华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此次混改工作创造了4个“第一次”:第一次尝试在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了项目的公开挂牌操作,第一次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路径设计和指导,第一次全角度全面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进展,第一次设计了全新的员工骨干持股计划。这4个“第一次”都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深化江西省国企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3.2 充分体现了产权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国务院国办发〔2005〕60号文件提出,“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首次将产权市场与证券市场并列为资本市场。2016年6月24日印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将国有企业增资业务纳入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业务。江西省盐业集团通过产权市场实现增资扩股的实践证明,以“私募”为特点的新兴资本市场——产权市场,不仅是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操作平台,也是企业增资的规范操作平台。产权市场具备的私募融资功能,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融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