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2019-09-10戴娜娜王昊
戴娜娜 王昊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检察院机关自2000 年科技强检检会议后,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对此进行粗浅探析。
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检察院多方筹集资金,先后投入200 余万元搭建了集检察三级专线网、外网、审讯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安全监控、数字图书馆为一体的网络信息化平台,为办公、办案提供了有力的现代技术保障。
通过信息运用和数字图书馆的建立,干警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现在绝大部份干警已经习惯在网上办公和上网获取资料信息,视野更加开阔,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该院信息系统投入运用以来,同步录音录像 99 人 124 次,检委会实现了 60 余件案件讨论无纸化,多媒体示证出庭公诉案件 17 件,自侦部门现正试行电子笔录。通过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网络办公系统、审讯监控系统,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沟通;进一步量化了干警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初步建立起干警绩效与管理的现代化机制,实现了对工作过程的动态监督,使绩效考核更加规范,促进了规范化建设。
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少数检察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信息化建设缺少正确的理解,习惯于一支笔、一张纸的传统工作模式,并认为配备个人电脑也只是仅限于打字、玩游戏、观看电影,或者把它当作是一种待遇,对信息化建设带来工作模式变革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是技术人才十分短缺:一些院仅一、二名专业技术人员面对几十、甚至上百名干警的技术维护、保养、技术培训的需求,技术人员处于应接不暇的紧张工作状态,难以有时间和精力接受更深入层次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而技术的停滞不前影响了信息技术的运用、开发。
三是软件应用不足:在对软件的利用上,由于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以及少数干警观念的陈旧,基层检察院虽然购买应用了一些办公、办案软件,但对这些软件的操作程序、系统功能等还不能很好掌握应用,而一些应用软件在使用中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信息化建设进度。
四是资金严重不足:作为基层检察院,许多院一是因为重视不够,二是本身资金严重短缺,以至于满足不了软件更新、选购、网络日常维护需求,阻碍了信息化建设的正常持续发展。
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感
2006年,随着《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发布和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的召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已成为考量检察工作是否能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一大标尺。
这就要求领导班子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信息化工作真正纳入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三位一体”中来,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真正使之成为办公、办案效率的有效助推器。
二、更新观念,正确理解当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内涵
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一方面要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和日常信息技术的运用,不断提高干警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使每名干警都是一名既精通业务,又懂现代科技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
一方面通过办公、办案技术的应用,也使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程序化,透明化,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最终落脚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来,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把握重点,将信息技术有机融入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
一是要逐步推行网上案件动态管理应用,网上侦查指挥、案件讨论、推行法律法规等查询应用,推行网上控申举报和检务公开等应用。此外,还要大力推行多媒体示证系统、同步录音录像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专项应用。二是要通过建立本地区检察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检察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围绕提高办案质量的要求,逐步实现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科学评价;围绕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司法考试等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三是要加快远程网上公文传输应用,实现内部公文传输电子化、网络化,推行网上公文处理应用。
四、强化技术培训,全面提升检察干警整体技术水平
基层检察院一是要继续加大干警计算机过级考试的组织工作,通过专业培训,使干警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有大幅提升;二是要发挥本单位技术人员的特长,组织一些应用软件的使用技能培训,本着需要用什么就学习什么,缺少什么就学什么,推行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逐步解决应用问题,同时也可以化解干警的畏难情绪。
五、着力机制建设,促进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
一是要对网络管理员职责、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规定、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规范管理。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各科局室队以及干警个人进行考核,通过激励机制拉动检察信息化建设。三是要对信息化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维护和保密管理,特别是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
六、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全力保障信息化建設开展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检察院能做到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得益于省、市检察院的大力帮助;二是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是多方协调,通过向科委、发改委等部门申请立项,争取专项资金扶持。该院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做法值得基层检察院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