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执法守护最安全食品
2019-09-10
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首份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据介绍,该份《意见》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对食品安全坚持最严谨标准、实施最严格监管、实行最严厉处罚、坚持最严肃问责的要求。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保障国民健康素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为民众生活提供安全是政府的基本义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
食品安全需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维护食品安全,须臾离不开法律的威慑尤其是刑法的威慑。尽管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不断向好,但导致食品安全隐患丛生的制假售假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意见》提出,要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罚规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并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这不仅可以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火墙”,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刑法的教育引导功能,倒逼有制假售假歪念的不法之徒循规蹈矩,进而推动食品走向更高的安全境界。
《意见》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加强评议考核,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民以食為天,事关食品安全,如何严都不为过。当最严执法对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的威慑成为常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将成为现实,公众吃上放心食品的愿景也将切实可期。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