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研究
2019-09-10万玲
万玲
摘 要: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引下,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而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保护技术创新有重要意义,创新成果的保护是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文以“一带一路”战略下知识产权保护为研究对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及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剖析“一带一路”战略下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通过分析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
一、引言
“一带一路”战略思想是2013年习主席在访问中亚和东南等国家时候提出来的,其主要内容是提出构建两个符合欧亚大陆经济整合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包括东南亚、中亚、西亚、南亚及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涵盖五十三个国家,是目前全球贸易和跨境投资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1],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了。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内容。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导下,我国更多的企业将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去,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更加强调企业创新的重要性,要保证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企业一定要做大做强,以创新为经济发展主动力,在此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中国企业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做大做强,进一步“走出去”,打造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界定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对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2]。知识产权是依据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发明者、著作者或者成果拥有着一定期限内享有独占的权利,一般包括工业产业和版权。工业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厂商名称、服务标记、原产地名称等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的权利。版权也叫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科学、艺术作品等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财产权利的总称[2]。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现状
作为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一带一路”战略,在促进经济合作发展的同时,能够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各个国家之间全方位的交流,“一带一路”属于跨国经济带,能够促进沿线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也会遇到一系列的挑战,由于“一带一路”沿线涉的国家和地区十分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展不尽相同,这些差异就容易引起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产业分歧甚至是矛盾和冲突。
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专利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有关专利制度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建立了专利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了有关专利的政策体系,让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力度,其次,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再次,随着我国在国家竞争上的不断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的声誉在国际上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最后,目前,我国专利申请数量不断上升,随着科技创新政策的推动,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全国专利工作体系,这对于促进我们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增速迅猛。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目前知识产权成为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3],也是国际上各个国家竞争的重要领域,中国企业在国际舞蹈上如何有效的保護知识产权,提升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中国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知识产权合作组织现状
由于“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众多,各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存在很大差异,使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两极分化,这就想要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过程中,因地制宜,针对沿线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实施有效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前,“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合作区域和各国已经建立了三大知识产权合作组织,具体如表1。
表1中三个区域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专利制度针对性特别强,能够针对本区域内有效解决知识产权问题,但是却不利于跨区域和合作和发展,各个区域内的专利制度可能会有矛盾,这就不利于跨区域的解决知识产权问题,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来说是不利的,不利于形成统一的专利组织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各个区域的融合。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受地域性限制
所谓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局限于本国境内[4],在其他国家得不到承认,除非有国际条约或者是双边或者多边的特别规定。同样,专利和商标等都有严格的地域性,在某一个国际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只能在某一个国际得到保护。就中国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都不太重视商标或者专利,不太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中国很多传统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商标被抢注而没有办法在海外继续以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或者专利来继续经营,这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中国企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来赎回商标或者重新创立新的商标,同时,在海外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是由于中国传统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无法在海外市场存活,甚至被海外市场所在区域认为是经营盗版、销售假货等“骗子”行为,所以,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想要推进与世界各国及沿线各个区域的合作,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否则,中国企业很难真正的“走出去”。
(二)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由于中国传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对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会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就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危害,比如成本的增加、企业市场占有率的减少、企业经营困难变大等等[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 不断发展过程中,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相应的支持政策,所以,很多企业减少对于品牌、商标的建设和投入,使得企业自身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使得中国企业在海外竞争中知识产权保护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同时,中国政府对于盗版侵权行为的打击也不够力量,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又由于缺乏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所以导致有些国家把“中国制造”提上反倾销、反垄断诉讼案件上来,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面临十分大的威胁,从而阻碍中国企业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就成为“一带一路”战略下加快中国与其他各个区域及其他国家的阻碍。
(三)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
在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几年,很多企业都是享受到人口的红利,为了盈利,很少投入研发创新,很多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意识,企业发展过程中模仿别人,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经费进行研发,只是注重眼前的利益,不愿意费时费力的去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这些企业的短期行为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变得尤为困难,一旦企业侵权,甚至是模仿国外企业的技术和品牌就会使得企业发展陷入被动,甚至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致命的伤害,因为被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对于企业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近年来,随着政府政策的引导,企业开始逐步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的研发,这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言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四)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不完善
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的起步较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发展比较晚,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要想要不断的探讨和发展,目前,我国很多的知识产权法律及相关法规制度都是借鉴国外的,使得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不一定是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经济形态的兴起,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也经常发生,所以,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出现的新鲜事物很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监管需要不断的不完善,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去遵循,所以会导致知识产权维护变得更加困难。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
(一)打破地域限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去”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十分的广泛,各个国家的文化、制度、知识产权产业都存在着差异,要想更好的发展,中国政府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的对话,建立共同对话的机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尽可能的弱化各个国家之间的矛盾,使得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能够更加公平公正的进行发展和竞争,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不断用政策激励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注重专利技术、商标权的申请和注册,使得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同时,利用资金补贴及税收优惠等手段激发企业申请专利权和商标权,从而使得更多的企业放心的“走出去”。
(二)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首先,近年来,政府的政策不断的在引领企业重视创新,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引导企业加强树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增强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意识,同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吸引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在“一带一路”的战略的引领下,我国加强了与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的交流和合作,这就需要更多的涉外律师,但是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律师总人数为36.5万,涉外律师人数只有三千多人,占比仅仅1%左右[6]。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缺乏满足“一带一路”建设能力要求的律师执业群体,“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律师执业群体,需要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同时需要提供法律服务,这些人才是推动“一带一路”战略不断实施发展的推动者,对于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我国“十三五”规划中,科技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成为主要内容,这是解决我国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战略上的规划和指引,我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传统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产品创新能力差、附加值低、品牌化程度低,中国企业很少有知名的“国际品牌”,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企业作为“走出去”的主力军,自主创新能力直接决定了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占据有利地位[7]。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的竞争,我国企业应该有长远的眼光,加大对于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的创新产品和技术,增强自主研发的能力,而不能仅仅看到眼前的利益,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加大投入,申请专利技术、重视申请和注册商标,创造更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真正实现“走出去”使得“中国制造”成为国际上的知名品牌,有效的实现知識产权保护策略,提高品牌保护意识,加大商标注册数量和专利申报数量,打造知名品牌。
(四)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一体化制度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经济形态的出现就应该相应的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在互联网时代,可以利用信息平台将各个国家、各个行业的知识产权动态信息汇集起来,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合作,实现各国国家和区域之间的合作和对话,从而更加有效的解决和协调知识产权纠纷和矛盾,利用平台更加迅速的了解各方,从而达成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快速高效的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达成共识,做到“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的共赢和发展。其次,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只有“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才能够进一步为后续的知识产业保护协议的签订奠定基础,最后,在“一带一路”沿线参与的各国与合作区域建立起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产权风险的服务机构,从而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支持。
五、结论
“一带一路”战略是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中国企业想要真正的“走出去”,除了要创新之外,与之紧密相联系的一点就是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面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过程中,不断的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一体化制度,使中国企业真正的“走出去”。
参考文献:
[1] 吴超鹏,唐药.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技术创新与企业绩效——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经济研究,2016,(11):125-139.
[2] 安宇宏.“一带一路”战略[J].宏观经济管理,2015,(1):82.
[3] 石建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现状综述[J].中国周边外交学刊,2015,(1):130-150.
[4] 喻翠玲.基于知识产权角度的企业竞争力分析[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3(C01:45-48.
[5] 张江雪.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市场中的作用分析[J].科学学研究,2010,28(12):1837-1842.
[6] 吴凯,蔡虹,Gary H Jefferson.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J].管理科学,2012,25(C03):102-111.
[7] 张占江,等.“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6):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