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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困境及路径探索

2019-09-10毕玉佳

现代盐化工 2019年6期
关键词:发展路径新加坡

毕玉佳

摘   要: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农村老龄人口数量更是急剧攀升,传统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在老龄化加剧的当今时代面临着一系列困境。通过对农村实行家庭养老模式的必要性以及困境进行探析,认为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仍将是农村养老的主流方式,并依据新加坡家庭养老模式,提出完善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家庭养老;养老困境;发展路径;新加坡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吸引,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加剧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失衡。自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逐步建立起覆盖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地区逐步出现集体式、互助式等多种养老模式,提高了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性,但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仍然主要由子女提供,家庭养老占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的家庭养老主要面临着子女养老负担重、孝道意识薄弱等挑战,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家庭养老进行分析,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1    我国农村实行家庭养老的必要性

家庭养老作为农村传统养老保障的重要支柱,因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和“以孝为本”价值观的要求而得以延续。不可否认的是,家庭养老在提供养老资源(如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对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仍是不可或缺的养老方式[1]。

1.1  经济层面

经济因素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决定性因素,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国情超过了经济发展水平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银发浪潮”的来临给社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尚不充分的经济实力难以应对老龄化浪潮,大量的财力、物力用来满足社会上老年人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2]。与发达国家不同,未富先老的现实国情决定家庭养老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都将是我国的主流养老模式。

1.2  人口层面

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国际标准占比为7%)。预计到2050年前后,老年人口占比将达34.9%,中国将步入超高老龄化国家行列。在我国,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的75%,是中国老年人的主体,与城市相比,农村的养老压力更大,与其他老龄化问题严重的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老龄化将会面临更为艰难的问题。

1.3  文化层面

自古以来,“以孝为本”的观念经过几千年的弘扬和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观,使得家庭养老具有坚实的文化根基。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主流的儒家思想提出孝是德之本、是一切教化的源泉,并把孝视为仁的基础,所谓“百善孝为先”[3]。家庭养老模式作为传统价值观的产物在当今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仍然占据主流地位。

2    当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困境探析

2.1  农村家庭养老资源匮乏

养老资源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包括老人自我劳动收入、政府提供养老金、子女及其他人的供养等。但是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子女的供养是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获得养老资源的主要途径[4]。然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而伴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空巢”老人增多,使得农村老龄人口得不到足够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多种消极因素的挑战。

2.2  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文化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主流观念逐渐认可了公民对于自我价值的追求。不可否认的是,个体价值观在鼓励人们追求自我幸福的同时,也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人们的家庭责任观念、家庭义务观念等也相应地发生变化。有学者研究认为,对于养老责任,人们认为的养老责任主体依次为“子代(43.7%)”“政府(37.9%)”“个人(18.2%)”[5]。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虽然人们选择排在第一位的仍是子代,但已有37.9%的人选择了政府,即认同政府应该承担养老责任,这已经远远不同于“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

2.3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尚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种种挑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辅助手段,理论而言可以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增加老年人的经济供给。但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较窄,保障水平不高。受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能够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不多,且养老保险的回报率较低,因此,现有的养老保險制度对农村家庭养老尚不能起到足够的保障作用。

3    新加坡家庭养老政策及经验借鉴

首先,从人口层面看,新加坡老龄化形势严峻。2015年,新加坡总人口为553.5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47.9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8.3%。在未来30年内,新加坡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突破80万人,占总人口的18%,到2030年,每5名新加坡人当中,将有1人超过65岁。再者,从文化价值层面,新加坡的人口构成中,华人占绝大多数,尊老敬老的理念深入人心。老龄化的国情以及“以孝为本”的价值观,使得新加坡家庭养老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家庭养老模式的发展有重大借鉴意义。

3.1  新加坡家庭养老政策

3.1.1  法律层面

新加坡政府通过立法的方式强制家庭承担照顾老年人的责任。新加坡于1995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有关赡养父母的法律—《赡养父母法》。这项法律规定,凡拒绝赡养和资助贫困的年迈父母者,其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发现子女确实违反了《赡养父母法》,法院将对其罚款1万新元,或判处一年有期徒刑[6]。此外,新加坡特别注重对法律执行的监管,并为此建立了严格的老龄工作考评监督与规则制度,对每项指标进行具体的量化监督以减少主观判断造成的失误。

3.1.2  福利层面

新加坡通过对赡养父母者提供各种福利来推动家庭养老的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为符合特定条件的房屋申请者提供便利和优惠。赡养65岁以上父母满1年以上的家庭将优先分配到租赁住宅,赡养父母3年以上的家庭将优先分配到公共住宅。三代同堂的家庭在申请政府租屋时,可被优先分配,并享受相应的价格优惠。与老年人和与自己的父母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单身者,可以享受一定的住房福利。此外,与自己的父母和患有残疾的兄弟姐妹居住在一起的居民,可以享受到父母及残疾兄弟姐妹税务扣除的优待。

对于和年老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居民,收入的免税额增加到5 000新元。为祖父母填补公积金退休账户的人,也可有一定额度的免税额。这项计划对尽孝者提供优惠,积极引导全社会尊老爱老,助推家庭养老发展。

3.1.3  社区养老模式

除了倡导家庭养老模式之外,新加坡还探寻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除基本生活需求之外的心理需要,因此逐步形成了以社区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在社区养老方面, 新加坡建立84个选区,每个选区设有公民咨询委员会、市政理事会和居民委员会,它们共同承担社区养老任务。新加坡在社区成立了乐龄俱乐部,乐龄俱乐部主要为老人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7]。

3.2  政策建议

正是因为新加坡政府从法律和福利层面,为赡养老年人的家庭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援助和精神抚慰,赡养父母的子女及老年人在住房等方面享受到实惠,因此绝大多数新加坡人选择家庭养老方式。根据新加坡家庭养老模式建设的经验以及我国家庭养老面临的困境,提出如下建议:

3.2.1  立法支持

家庭是农村地区养老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但由于家庭观念弱化,市场经济的冲击,仅仅靠道德层面约束已经不能让少数子女自觉遵守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类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道德的约束以增强家庭养老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责任,而且还要以法律的手段强制约束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8]。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边界,严惩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以此保障老年弱势群体的生理以及心理健康。

3.2.2  政策支撑

新加坡家庭养老模式的成功离不开政府出台的福利政策。对比可以发现,我国的养老资源大多向城市地区倾斜,与农村老龄人口占据主流地位的现实国情相反,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设相对落后,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需求。这需要政府借鉴新加坡经验出台相关政策,例如地方政府应当建立贫困家庭老人供养档案,对赡养父母确实存在困难的家庭给予经济补助、实物补贴, 在购买住房、老人医疗保健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通过颁布相关的扶持政策,以激发大家赡养老人的积极性,同时也为子女照料老人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鼓励子女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

3.2.3  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中大量的年轻人到城市务工,传统家庭养老面临很大的困境,对于许多老年人来讲,接受互助养老或其他养老方式,是比较理性的选择。向新加坡学习加强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可以为老人提供一个交流互助的场所,让邻里和氏族关系更加紧密,巩固家庭养老的道德文化基础,而且可以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的作用,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家政服务、保健、咨询、应急服务等。政府主导、社会扶持以及农村家庭积极参与,通过三方的合作共同发展老年社区服务,不仅可减轻子女、国家养老压力,维持社会稳定,而且方便老年人在不脱离原来生活环境的前提下享受到社会服务,既能为老人提供经济支持也能够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的需求。因此,社区养老模式对家庭养老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新加坡这项巩固家庭养老的有效措施,也值得我国借鉴。

4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人口、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家庭养老仍将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主流养老模式。因此,在当前人口老龄化以及我国农村家庭养老遭遇诸多困境的现实情况下,借鉴新加坡家庭养老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模式,为我国家庭养老模式提供法律支持,资源、政策支撑,对我国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朝霞,曹婉莉.农村家庭養老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J].菏泽学院学报,2017,39(4):41-47.

[2]胡灿伟.新加坡家庭养老模式及其启示[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3):35-38.

[3]韦加庆.新时期农村家庭养老的可持续性思考[J].江淮论坛,2015,273(5):44-47,110.

[4]聂建亮.养儿还能防老吗—子女人口经济特征、代际关系与农村老人养老资源获得[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6):37-45.

[5]阎晓涵.晚年何以幸福: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及其治理[J].理论探讨,2019,207(2):174-178.

[6]贾玉娇.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7.

[7]陈 健,李 俏.新加坡养老模式对中国农村养老的启示[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6(10):44-47,56.

[8]钟曼丽,刘筱红.农村家庭养老的家国责任边界[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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