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几点思考
2019-09-10付敬辉
【摘要】:高等教育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的意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给湾区高等教育的合作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在充分利用地理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同时,也要认清现实困境,明确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着力点和政策需求。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高等教育 合作发展 协同创新
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是我国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而高等教育作为培育湾区发展所需人才的核心机构,在其中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和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势,发挥其在推动形成高等教育全面开放新格局中的巨型桥头堡作用,必须全面了解粵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现况及面临的种种障碍,明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着力点和政策需求,持续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新图景。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现状及其困境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是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深度参与全球化竞争和“一带一路”建设的迫切需要。【1】目前,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尚未建立良好的协同创新、合作交流互动机制,在合作交流的次数及协同创新的成效方面都缺乏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效。湾区内存在着体制与机制、资源与实力以及文化与价值等方面的差异,高等教育合作仍处于粗放阶段,大多流于形式,鲜少实质合作,且以自发交流、零散合作为主,缺乏正式规范且具备战略规划的合作,根本谈不上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更谈不上高水平合作、高质量发展。
粤港澳三地高等教育合作虽有地理位置的独特优势,但也受制于明显的阻力因素而难以建立实质性、系统化的合作。其一,湾区内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差距显著,其中香港最发达,广州次之,澳门、深圳、珠海居中,其他城市相对薄弱。其二,粤港澳三地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以及教育发展观念和发展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尚未形成协同发展机制,也缺乏有效的共享与合作平台,导致高等教育资源流动不畅,高校之间的实质性合作进展缓慢。
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着力点
(一)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
“区域发展”是当前世界教育发展的新样态、新品牌和新模式。【2】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充分发挥教育协同发展的优势,既是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机遇,也是一种新的挑战,需要以新的战略、胆识与技巧将这种优势转化为现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专门明确“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为大湾区成为高等教育先行试点提供了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以开放为基本特征,以质量为核心要素,以需求为根本引领,借助港澳尤其是香港高等教育较高的国际化程度辐射内地高等教育,有利于推动内地高校在学校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并将该区域打造为国际化教育高地,建设成优质、开放、多元、多层次的国际教育示范区。
(二)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机遇,广东省高校可积极借鉴港澳高层次大学的办学经验,聚焦办学机制、管理机制、科研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同时,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为导向,构建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机制,探索跨学科教育和跨学科研究的新模式,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更多高素质、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
(三)优化湾区高等教育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的持续发展需要规模、层次、结构与之匹配的人才布局,为此要进一步整合湾区内高等教育资源,探索高等教育合作的有效模式。作为未来引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国际教育示范区和人才合作示范区,以及世界上最大的湾区经济带,湾区在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要瞄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积极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和一流学科的建设经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3】此外,还应强化人力资源的协同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撑作用,着力推动高校间、校企间及科研院所间的交流合作,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知识型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的高素质人才,构建开放互通的协同创新体系,为大湾区发展提供不竭的人力资本和创新动力。【1】
(四)加强湾区高等教育的优势互补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促进湾区各方通过深度合作达成优势互补,从而取得最优的合作成效,在这个过程中参与各方都是受益者。”【4】湾区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现有高校180多所,各有特色、实力不等,基本形成了办学形式多样、办学层次合理的高等教育体制。但从地理位置上看,湾区9市本科高校存在区域分布明显不平衡、高水平大学与学科比例不高的问题。此外,港澳地区高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缺乏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及高质量高职高专类院校,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湾区可借鉴日本东京湾区的发展经验,对精选出来的高水平、示范性高校等进行优先资助扶持,通过政策与资金引导,采取省市共建高校、高水平大学设置分校、引入民间资本办大学等形式,以及高校与湾区建设“融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加大珠三角周边地区人才培养的力度,依托珠三角的人才和地理位置资源,缩小高等教育区域间发展的不均衡,形成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同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的国际化。
三、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政策需求
(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行政机构,突破高等教育合作的行政壁垒
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不仅需要大学具有本身发展的内生动力,也需要政府制度的外部推力。【5】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需要建立在“内在合法性”和“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上,尤其是在合作发展的初期,政府行政权力的推进尤为重要。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面临的最大的特殊性就是“一国两制”下的跨区域合作,港澳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在行政方面的差异等将会影响三地高等教育的“深度”合作,即“两制”的差异常常导致其教育行政模式以及政策手段很难有效对接,从而阻碍了三地高等教育的合作发展。【5】促进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需要打破原有行政区划形成的藩篱,把湾区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构建跨区域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与共同的政策行动框架,实现优质高等教育办学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
(二)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共享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协同创新
粤港澳三地不同的教育行政主体各自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必然会涉及利益共享、分配、奖励和补偿等问题,因此要形成区域合作共识,培育利益共享理念,建立区域合作的补偿机制、分配机制、奖励机制,解决区域利益分配协调问题。【6】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建立政府间的协调体制可有效推进三地高等教育政策体系的衔接和融通,解决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教育政策、财政支持、合作协调、互补互通等关键性问题。在此基础上,三地高校通过搭建跨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吸引湾区高校积极参与,在粤港澳大湾区即将形成的“以知识经济驱动、资源全球配置”为特点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实现政产学研用的一体化,大力提高科技创新的辐射力,构建粤港澳产教融合的科技创新特区。
(三)制定粤港澳高等教育发展法律政策,保障高等教育合作规范有序
未来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面临重大挑战,即如何在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个法律体系的异质城市群内形成与世界一流湾区相匹配的国际教育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的现代治理机制的创建,应当以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为前提和基础。【6】在出台粤港澳大灣区发展规划的同时,应出台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的规划,并制定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将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纳入正式的法律轨道。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出台并实施相关支持政策,弱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导向性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倾向性对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推动湾区高等教育合作朝着健康的方向持续、稳定、深入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子季.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融合发展[N].学习时报,2019-3-1(006).
【2】李臣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的开放与合作[J].现代教育论丛,2019,(01):2-5.
【3】章熙春.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的着力点[N].光明日报,2019-3-11(016).
【4】卢晓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9,(5):54-57.
【5】欧小军. “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大学集群发展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8,(9):17-22.
【6】李均.整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J].现代教育论丛,2019,(01):11-13.
作者简介:付敬辉(1990—),女,汉族,河南禹州市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