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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肉类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2019-09-10陈慧娟

E动时尚·科学工程技术 2019年8期
关键词:建议

陈慧娟

摘 要:实施屠宰检疫以来,规范了畜禽屠宰行为,畜禽肉类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屠宰检疫以来,定点屠宰检疫由于集中固定基本上很容易通过检疫关,保证了市场鲜肉供应,有效防止了水煮肉、“瘦肉精”肉和病肉的销售,保证了肉的质量和安全。

关键词: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正确领导下,各级执法部门工作落实到位,对牛羊屠宰的检疫、监督执法开展了专项整治措施,嚴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重点排查各种屠宰作坊,严格查处在屠宰中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使得目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保证。

一、突出重点环节,扎实做好监管工作

1.强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1)实施分类监管。根据畜禽屠宰企业数量多、屠宰量大和屠宰规模差别大等特点,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规模及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将全市畜禽屠宰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为大型企业,B类为中型企业,C类为小型企业。对每一类别的企业明确不同的监管要求,重新规范检疫工作记录和监管检查记录,统一印制《动物卫生监督记录》,要求每次记录都要附有照片,监管工作全部实现“痕迹化”管理,确保了监管工作有据可查。(2)严格屠宰检疫制度。对所有屠宰企业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入场查验、索证登记、签字准宰、同步检疫、无害化处理六项制度。A类企业2-3名官方兽医,B类企业1-2名官方兽医,C类企业1名官方兽医,严把入场、待宰、同步检疫和宰后处理关口,做到有宰必检,随宰随检。(3)积极探索牛羊定点屠宰企业检疫监管和肉品品质检验监管的融合监管。将牛羊定点屠宰管理中的进场登记、索证验物、无害化处理、出场登记和屠宰检疫中的入场查验、索证登记、签字准宰、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有机融合,由原先的各两套台账变为各一套台账,重点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和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监督管理,这样既节省人力,减少工作量,又对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实施了有效监管。

2.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牛羊屠宰检疫监管制度和原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重新制定完善了肉品质检验、病害牛羊无害化处理、缺陷产品召回和证章管理使用制度等5个制度,完善进场登记记录、宰前检验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10项记录,确保牛羊产品生产安全可追溯。

二、畜禽屠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屠宰场设置规划不合理。现有屠宰场(点)多为10多年前设置,随着城区建设和规划的变迁,致使部分较小半径范围内设置屠宰场(点)过多;个别屠宰场点已达不到动物卫生防疫要求;定点屠宰厂生产设计能力门槛过低,造成部分牛羊屠宰厂,厂内布局不合理、屠宰车间工艺流程划分不明确、卫生及检验不达标,影响肉类精深加工及品牌发展;因牛羊禽消费量较小,人们喜欢消费现宰的羊禽的生活习惯一时无法改变等因素的影响,牛羊禽屠宰厂无法生存。从现实屠宰运行看,屠宰场与屠宰点如果同时设置,由于监管很难到位,屠宰场点会冲击屠宰厂屠宰经营,屠宰数量下降、效益下降。由于没有设置规划,对有关部门、投资者来说,缺乏一个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目标、规范、标准,对投资者缺乏一个政府方面的指导信息,加大了屠宰场投资、建设及审批的随意性,造成屠宰厂设置不合理。一些地区、一些畜种没有定点屠宰场,造成家禽在农贸市场活禽交易与屠宰加工同时存在,牛羊在交易市场、饭馆或农家园随意屠宰。

2.审批及屠宰厂监管制度及程序不完善。(1)屠宰许可证发证不严格,部分屠宰场点虽然发放了许可证,但是屠宰场点的预冷车间、污水污物处理、畜禽屠宰过程中的下脚料的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并没有建设、安装;个别屠宰点经过简单的整改后,勉强复合标准。(2)有关涉屠宰厂审批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相互联系的体制、机制,对屠宰厂建设、污水污物处理、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的无害化处理等技术上指导不力,建设之前没有严格把关,导致标准参差不齐。(3)未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造成清理成本加大。

3.设施、设备落后。大部分屠宰场(点),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不能满足深加工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仅满足于待屠宰层面;屠宰车间内各加工区生产工艺流程划分简单,无法实现同步检验检疫的要求,虽配备了隔离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但是相应车间内部设施不齐全或不合理,在实际运行中显得简陋粗放。同时屠宰场负责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大部分屠宰场规模小、成立时间比较早、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办理环保手续和消防手续不积极;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严格,原有的设施无法达到要求。

4.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屠宰厂(场)设置的专业检疫人员,文化水平低,检疫检验知识薄弱,影响了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屠宰场的属性认识不清:定点屠宰场,从生产经营性质、社会作用等方面来看,具有社会公益性、自然垄断性、市场调节性相结合的特点,屠宰场是半公益性、自然垄断经营的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政策上的引导和支持。

三、健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培训、监管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年初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都要与畜禽屠宰企业签订《畜禽屠宰企业动物卫生责任书》《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其他企业也都根据各自情况建立自检工作制度和自检工作记录。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完善“瘦肉精”检测规程,与牛羊供应商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承诺书》及牛羊进场台账等,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自身管理。

3.健全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条件,严格要求每家畜禽屠宰企业必须健全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填写无害化处理通知单、无害化处理确认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记录,从而确保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能够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

总之,畜禽的宰杀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保证群众吃到放心肉、安全肉,保证群众的餐桌子与菜篮子,应不断完善监管执法队伍,从而保证群众的方便,促进公共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张晓新.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肉类产品检疫监管工作.2017.

[2]贺玲灵.浅谈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肉类产品检疫监管工作.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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