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浙江文学的特点
2019-09-10何勇强
何勇强
初唐是浙江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其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当时浙江的文学人物数量不多,且地域分布零星而分散,没形成一个文学中心。其二、南朝旧族是当时浙江文学家的主体。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从文化背景及思想倾向来看,儒家思想是当时浙江文学界的主流思想。
一、群星璀璨
隋及唐初浙江文学之士,著名者有陈叔达、虞世南、褚亮、许敬宗、骆宾王等人。
陈叔达,字子聪,吴兴长城人。在隋曾官绛郡通守。李渊起兵,陈叔达归唐。
虞世南(558—638),字伯施,越州余姚人,是唐朝著名书法家。
褚亮(596—658),字登善,杭州钱塘人,也是唐朝另一著名书法家褚遂良之父。
许敬宗(592—672),字延族,杭州新城人。隋炀帝大业中举秀才,依李密为记室,后从李世民,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至高宗朝,又依武则天,逐褚遂良,逼杀长孙无忌、上官仪等,与李义府同掌朝政,是唐前期重要的政治人物。许敬宗虽著述宏富,但其文学创作成就却不高。其现存诗歌27首,多为奉和歌颂之作。因其知识渊博,全篇典故堆砌,虽辞藻华美,实无足道。当然,间也有一二可读者,如《七夕赋咏成篇》:“一年抱怨嗟长别,七夕含态始言归。飘飘罗袜光天步,灼灼新妆鉴月辉。情催巧笑开星靥,不惜呈露解云衣。所叹却随更漏尽,掩泣还弄昨宵机。”刻画织女形象,甚是朴实动人。
虞世南、禇亮的经历与许敬宗颇多相似性,三人皆为南朝旧族,皆曾在陈、隋、唐三朝为官,皆以文学著称于世,入唐后皆依李世民,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三人也都是唐初宫庭唱和诗作的代表人物。相比之下,虞世南、禇亮的创作优于许敬宗。禇亮之作,如《奉和望月应魏王教》:“层轩登皎月,流照满中天。色共梁珠远,光随赵璧圆。落影临秋扇,虚轮入夜弦。所欣东馆里,预奉西园篇。”虽是奉和之作,也用了梁珠、赵璧等等典故,但显得较为清新。
虞世南的诗歌创作更在禇、许二人之上。虞世南的经历与许敬宗更多相似之处,虞世南之兄虞世基与许敬宗之父许善心皆于隋末宇文化及政变,后皆投效唐室,为李世民文学侍从之臣。但两人品格高下悬殊,时人封德彝评两人在宇文化及政变中的表现,谓“世基被诛,世南匍匐而请代;善心之死,敬宗舞蹈以求生。”虞世南的诗歌创作也远在许敬宗之上,虞氏原有诗文集30卷,散佚不傳。民国时张寿镛辑《虞秘监集》4卷,收入《四明丛书》。今《全唐诗》存虞世南诗1卷,共32首。
虞世南与禇亮、许敬宗都是唐初宫廷诗体的代表人物,其传世诗作中,歌颂奉各之作也占了绝大多数,但虞世南的创作无在禇、许之上。如其小诗《蝉》,作者通过这短短二十字,借蝉之声,咏其品行高洁,为唐代咏物诗的名作,后被收入《唐诗三百首》。
虞世南虽为宫廷诗人,却创作了不少边塞诗,如《出塞》气势雄浑,格调苍凉,已有盛唐之风。虞世南类似之作还有不少,如《从军行》二首、《拟饮马长城窟》、《少年场行》等,无论题材还是格调,皆超出同时期其他宫廷诗人,代表了唐初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自然也是浙江唐初浙江诗歌创作的最高成就之一。
然初唐浙江文学创作的第一人则是骆宾王。骆宾王(约626或627—684),字观光,唐婺州义乌人。年轻时为道王(元庆)府属。唐高宗咸亨年间,从军塞上。上元元年回京参选,历武功、长安主簿,擢侍御史,因上书言事,被诬下狱。后任临海丞,怏怏失志,弃官去。文明元年,徐敬业起兵讨武则天,骆宾王从之。徐敬业兵败被杀,骆宾王死“投江而死”,或谓“亡命不知所之”。[1]
骆宾王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骆宾王在诗歌与散文创作上都是大家。他有名诗《咏鹅》,因被收入小学教材而被国人熟知。据说他写作这首诗时才七岁,因此被人目为神童。
武则天时,李敬业在扬州起兵反武,骆宾王为作《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此文同样因被收入中学教材而为人所熟知。文章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据说武则天初观此文时,还谈笑自如,当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句时,惊问何人所写,叹道:“有如此才,而使之沦落不偶,宰相之过也!”[2]
通观初唐浙江的文学人物,数量不多,且地域分布零星而分散,没形成一个文学中心。陈叔达是吴兴长城人,虞世南是越州余姚人,褚亮是杭州钱塘人,许敬宗是杭州新城人,骆宾王是婺州义乌人,来自浙江各地。
二、南朝旧族
初唐浙江文学家中,以文学成就与影响而言,自以骆宾王为最。从出身来看,骆宾王也是这些人中的“异类”:他没有显赫的家世。他父亲名履元,曾任唐博州博昌县令,但终是寒门。骆宾王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王杨卢骆”,号“初唐四杰”。但王、杨、卢三人皆出士族,独骆宾王为寒门。而其余陈叔达、褚亮、许敬宗、虞世南等皆出自南朝旧族。
陈叔达出身南朝皇室,为南朝陈宣帝之子。褚亮,禇氏出自河南阳翟,后迁居钱塘,其家世虽谈不上特别显赫,却也是南朝望族,世代官宦之家。其子褚遂良是著名书法家,与虞世南并为“初唐四大家”之一。许敬宗同样出自南朝世代官宦之家,曾祖父许懋仕梁,为散骑常侍;祖父许亨南朝陈时,历官太中大夫,领大著作;父许善心也先后在陈、隋为官,是隋朝著名的史学家。越州虞氏更是南朝的著姓士族,虞世南之兄虞世基是隋朝大臣。虞世基同样以文学著称于世,“尝为五言诗以见意,情理凄切,世以为工,作者莫不吟咏。”[3]
在文学创作上,骆宾王也明显表现出与上述陈叔达、褚亮、许敬宗、虞世南诸人不同的特点。虞、禇诸人的文学创作还延续着南朝的旧风气,而骆宾王则要做南朝旧风气的反动,开辟一种新时尚。骆宾王在《和学士闺情诗启》中说:[4]
窃惟诗之兴作,肇基邃古。唐歌虞咏,始载典谟;商颂周雅,方陈金石。其後言志缘情,二京斯盛;含毫沥思,魏晋弥繁。布在缣简,差可商略。李都尉鸳鸯之词,缠绵巧妙;班婕妤霜雪之句。发越清迥。平子桂林,理在文外;伯喈翠鸟,意尽行间。河朔词人,王、刘为称首;洛阳才子,潘、左为先觉。若乃子建之牢笼群彦,士衡之藉甚当时,并文苑之羽仪,诗人之龟镜。爰逮江左,讴谣不辍。非有神骨仙材,专事元风道意。颜、谢特挺。戕代典丽。自兹以降,声律稍精。其间沿改,莫能正本。
可见他将《诗经》以来的文学传统视为文学“正本”,而六朝文风,虽“声律稍精”,终“莫能正本”。因此,骆宾王在文学创作中强调强调性情的重要性。他在《上吏部裴侍郎书》中说:“夫怨於心者,哀声可以应木石;感於情者,至性可以通神明。故徐元直指心以求辞,李令伯陈情以穷诉。”[5]
正因为当时浙江文学之士多出自南朝旧族,儒素传家,因此在唐初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陈叔达曾奉诏参与编修魏、周、齐、梁、陈、隋史,他个人著有《隋纪》二十卷。虞世南参与编写《北堂书钞》、《群书理要》,《北堂书钞》是唐代四大类书之一。褚遂良和许敬宗都唐朝重修《晋书》的写作班子成员。唐太宗制《破阵舞乐图》,褚遂良受命与魏征、李百药等改制歌词,更名《七德舞》。至于许敬宗,他在政治上作为一个反面人物著称后世,在文学创作上成就也不是很高,但在唐初文化建设上的“政绩”,却更超上述诸人。故《旧唐书》本传评价许敬宗:“然自贞观已来,朝廷所修《五代史》及《晋书》、《东殿新书》、《西域图志》、《文思博要》、《文馆词林》、《累璧》、《瑶山玉彩》、《姓氏录》、《新礼》,皆总知其事,前后赏赉,不可胜纪。”[6]又如禇亮,虽不是文学史上的大家,但在唐初礼仪典章制度建设上颇多建树。
三、儒家传统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无论是以骆宾王为代表的寒族,还是以虞世南为代表士族,他们的文学都是儒者之文,儒家思想是当时浙江文学界的主流思想。
虞世南是唐初浙江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以书法闻名后世,同时也是一个很纯粹的儒臣。据《旧唐书》记载,“太宗重其博識,每机务之隙,引之谈论,共观经史。世南虽容貌儒懦,若不胜衣,而志性抗烈,每论及古先帝王为政得失,必存规讽,多所补益。”唐太宗曾对人说:“朕因暇日与虞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其恳诚若此,朕用嘉焉。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虞世南去世后,唐太宗曾手敕魏王李泰,说:“虞世南於我,犹一体也。拾遗补阙,无日暂忘,实当代名臣,人伦准的。吾有小失,必犯颜而谏之。今其云亡,石渠、东观之中,无复人矣,痛惜岂可言耶!”[7]据说,唐太宗曾作宫体诗,使人和之。虞世南说:“圣作诚工,然体非雅正。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者,臣恐此诗一传,天下风靡。不敢奉诏。”最后,唐太宗只好说:“朕试卿耳!”唐太宗曾称虞世南有“五绝”: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学,四曰文词,五曰书翰。[8]
骆宾王是稍后于虞世南浙江文学的又一代表人物。骆宾王出身寒微,一生经历坎坷,其文学创作中同样体现出明显儒家特点。他在《上瑕丘韦明府启》一文中说:“某纬萧末品,拾艾幽人。寓迹雩坛,挹危直之秘说;托根磬渚,戢战胜之良图。幸以奉训趋庭,束情田於理窟;从师负笈,私默识於书林。”[9]陈煕晋注云:篇中所云“从师负笈”,则临海之学问,亦得于齐鲁者为多。可见骆宾王从小接受儒家正统教育。他在《上瑕丘韦明府启》中还说:“思鲁国之执鞭,蹈孔圣之余志。”[10]骆宾王曾在一另一篇文章中赞美萤火虫的品格:“应节不愆,信也;與物不競,仁也;逢昏不昧,智也;避日不明,义也;临危不惧,勇也。”可见其崇尚节操。后武则天篡唐,骆宾王参加徐敬业的讨武之战,恐怕也与他这种思想倾向有关。
这一时期浙江文学体现出儒家文化特色,究其原因,恐怕与当时整个中国的文化背景有关。当时的中国结束数百年乱世,重归一统,统治者重视思想统一与文化建设,儒家文化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孔颖达整理儒家经典,并以国家力量推行于世,便是当时文化统一与儒术重振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新唐书》卷201《骆宾王传》。
[2]《新唐书》卷201《骆宾王传》。
[3]《隋书》卷67《虞世基传》。
[4]《全唐文》卷198。
[5]《全唐文》卷197。
[6]《旧唐书》卷223上《许敬宗传》。
[7]《旧唐书》卷72《虞世南传》。
[8]《新唐书》卷102《虞世南传》。
[9]《全唐文》卷198。
[10]《全唐文》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