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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核心素养在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的意义

2019-09-10植海春

安徽教育科研 2019年9期
关键词:学力法治道德

植海春

摘要:发展核心素养,关键靠学生自己的主动学习和深入思考。这就意味着教师要研究学生身心发展和学习的规律,要爱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要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究、大胆创新,充分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基于核心素养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是教师通过设置符合学生认知起点并能激发学生问题思考的学习情境,提出吸引学生进行深度探究,能让师生共同参与、广泛交流的核心问题,并在核心问题的引领下开展学习探索,充分经历思考、探究、发现、感悟和拓展的过程,能够卓有成效地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关键词:核心素养 道德与法治

核心素养是学生终身学习、发展所必需的素养,旨在勾画新时代新型人才的形象,规约学校教育活动的方向、内容与方法,它以学生的全面发展、长远发展为目标,引领、指导着各学科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师只有充分认识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价值意义,才能使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学科教学中真正落地。

一、核心素养让道德与法治学习勃发创新思维

21世纪是一个要求学生面对不同情境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时代,这种素养和能力则需要通过学校教育得到发展。作为核心素养落地的重要支点和主要渠道,课堂教学应为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提供个性、全面、可持续的助力,而核心素养也为课堂教学提供了新的改革视角。立足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要求课堂教学除了关注学生的认知性素养之外,还需要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品质加以关注。然而,现阶段传统学科教学中依然存在“知识授受“的思维惯性,要想真正走向培育思维品质和关键能力的教学变革,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人的素养结构中的核心技能。相反,核心素养正是通过对具体的问题情境加以分析,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慢慢培养出来的。由此可见,学生的核心素养并不是天生就有的,更不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直接教出来的。

发展核心素养,还是要依靠学生的深入思考和主动学习。这就意味着教师要研究学生身心发展和学习的规律,既要保护好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又要積极鼓励学生大胆创新、自由探究、独立思考,尽可能地激发学生潜在的问题意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则是教师通过激发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学习兴趣,创设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认知情境,提出让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并能进行深层次的探究,让师生共同参与、对核心问题积极交流,并在此核心问题的引导下进行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善于发现、感悟其中和充分拓展的过程。教师在与学生的对话交流过程中实现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并能善于抓住问题的节点增加学生思维的广度和深度。这样的课堂才显得有活力、有张力,才能呈现出一种动态平衡,卓有成效地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课标中明确指出:要面向学生的所有生活世界,重视教师、学校、地方与学生的创造性;学习时间可以在学生与学校其他学科或活动的配合和联结中适当地延展;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从学生的教科书扩展到一切对学生有兴趣、有意义的题材;关注评价学生个性化的创意与表现和丰富多彩的独特体验;课堂从教室扩展到社区、家庭及学生的其他学习生活空间。因此,在推进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应该让学生有充裕的自主时间,重视留出时间让学生思考、讨论、模仿、分享等,并让学生有不带评价的练习、实验甚至游戏的机会,也可结合头脑风暴法、思维导图法等创造性策略,这些都有利于学生创新素养的发展。

二、核心素养让道德与法治教学富有课程张力

有专家指出:教育必须培养完整、全面、和谐的人,培养人的核心素养才是教育真正的指向,让学生既能追求完整的生活,又能追求完整的人生。教育要在一个以终身学习和个人发展为主体的核心素养模型中,还要在一个情感态度不能有所缺、不能一味地偏重知识、不唯能力的环境中得以实现生命健康地成长。因此,学生的全面发展才是核心素养的最终目标,也是学校教育的最终目标。这个最终目标离不开知识、能力,更离不开态度、情感、价值观等,但如果处在孤立的、分离的状态,是不能有效地促进一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相反,只有让它们产生联系,使之整合,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形成一定的核心素养。

在“全面发展的人”这一最终目标下,核心素养是整合的、交融的,无法简单分解到各个学科中去一个一个实现,必须依赖课程整体。核心素养作为一种跨学科素养,它强调的是各学科都可以发展的、对学生最有用的东西。所以,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本学科,它应具有跨学科的乃至综合各学科的张力。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要打破学科教学碎片化的藩篱,将课程有机整合起来,力图使学生建立系统的思维方式,体验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并能还原事物或问题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原本状态,使原本不同学科本位的相关知识聚合裂变、纵横联系,从而真正促进学生关心世界、系统思考、关注生活、整体考察、全面发展。有了这样“综合”的视角,课堂教学就不能仅满足于学生为获得分数、成绩以及标准答案而学习,也不能止步于背诵、抄写、重复练习等低级思维能力训练,而是应当更多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信念、态度、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培养并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及素养。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核心素养的“综合”理念,将打破原有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教师和学生的目光不只停滞在教材所提供的几篇文章上,而是形成一种课程视野。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所有儿童感兴趣、对其有意义的题材;课堂可以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会及其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时间可以在与学校其他活动或学科的配合和联结中适当地延展。“开放”与“封闭”这两个词是相对的。传统教学的开放程度还远远不够,它倾向于从教材出发,制订出一整套程序化、机械化的教学计划,要求每一节课在规定的时间里必须完成预先设想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常常以讲授为主,地点仅限于教室,教学评价只是一味地注重结果和分数。这种机械化、程式化的教学体系不仅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心的刺激,还缺乏自由性和灵活性,更缺乏学生真正的情感体验,这绝不是我们所要的课堂,这样的课堂是不可能呈现出师生的生命力的。新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课不是这样,无论教学时间还是教学地点,也无论教学内容还是教学形式,或者教学资源和教学评价,呈现给我们的都是一个开放的课堂,是真正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亲自体验、感受生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发展、在发展中学习的课堂。

三、核心素养让学生道德与法治学力获得真实提升

学力是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受考试制度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表现出的学力为“应试学力”,即思考能力局限在出题者的意图范围内,在教师施以的敏捷地抓住出题者意向的训练的基础上达成的学力。应试学力之下,学生是彻头彻尾的被动接受者。在这里,质疑、反驳、独创性是被允许的,但借助于应试训练培养出来的不是具有抓住真实问题、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的人,而是像机器人那样的只能做出机械反映的“条件反射的人”。这是在回避学习本质的前提下,在成百上千习题的解答操练之中获取的能力,这种应试学力不是发展核心素养所需要、所追求的。

而核心素养所指向的是一种作为学习主权者的发展性学力,是一种“真实学力”,它与真实的生活情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的积极导向性是在教学过程中强调生活的真实,这也是核心素养得以在课堂中落地的重要抓手。教师只有充分认识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价值意义,才能使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真正落地。

参考文献:

张紫屏.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变革[J].全球教育展望,2016(7).

责任编辑:丁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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