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
2019-09-10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11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宣传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政协办公厅、司法部负责同志介绍了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党的历史上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
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13方面显著优势阐明“中国之治”制度“密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是对这个总目标的深化和展开,同时又作出许多新的部署和安排,最突出的有三点:
一是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统摄性地位;
二是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也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所在;
三是体现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既阐明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6方面要求
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由13个部分组成,其中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制度。
全会着眼于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6方面要求:
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
二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三是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四是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
五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
六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提出3条要求
在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方面,此次全会提出了3条要求:
一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现有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推进党内纪检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有效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監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从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3个方面作出一系列强化监督的规定,以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继续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健全各项约束制度,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能腐的思想基础。
把分配方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全会对此作出了系统阐释和明确部署。
多年来,我们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一大创新,就是在此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这三项制度都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这一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和基本属性。中国明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对下一步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
全会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实施更大范围的开放,就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布局,包括加快自贸试验区、自由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实施更宽领域的开放,就是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包括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等;实施更深层次的开放,就是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包括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目前,全国有乡镇人大代表188万,县级人大代表59万,设区的市级包括自治州人大代表12万,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2万,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这五级人大代表共有262万。
全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包括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等。
提出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五大任务要求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全会对此提出一系列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包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別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等;
二是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等;
三是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
四是完善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五是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等。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全会对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作出部署。
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等。
全会对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等也作出部署。
多项措施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全会提出四个方面的举措进行保障:
一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等;
二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四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综合新华社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