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9-09-10马继伟
马继伟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针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化解方法。
有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待,不单纯停留在物质层面,而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政府开展行政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衡量一个国家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是公平正义的价值准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在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引领下,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才能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新时代,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对于精神需求不断激增,在面对各种矛盾纠纷时,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等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法律渠道化解矛盾。因此,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解决人民最关心、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合理合法的诉求。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我们要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法律保障力度,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的法治需求,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做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都离不开法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对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制约公权力的使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应运而生。但是这一重要举措的提出时间短,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建设这一体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不够,缺乏正确引导。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处在探索阶段,中西部地区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资源整合与供给等方面不平衡,导致工作推进缓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识不到位,缺乏相关建设经验,很多地区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设目标不明确,站位不够高,缺乏正确的理论引导,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上来,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提供的资金保障不足,资源分配不合理。由于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度不够,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公益性”,政府是购买法律服务产品的主体,但是许多地区并没有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范围,甚至在实践过程中缺乏具体的指导意见,很多地区政府懒政怠政,导致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严重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分配不均,中西部地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方面投入比例失衡,差距比较明显,贫困地区法律服务供给不足。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由于地域差异,一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条件落后,难以引进和留住具有专业法律服务知识技能的人才,严重影响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有些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准入门槛比较低,部门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地区人岗不适,工作能力有限,缺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服务质量远远低于群众期待,无法满足人们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重视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与政府要高度重视,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规划,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上日程,明确并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出跟进工作进程的具体方案,并以此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考核依据,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民生发展。利用当前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宣传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挥引领作用。
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设立专款专用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在政策和财政允许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为公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人员或团体,按照奖励标准实施奖励办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缩小地区差距,鼓励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等形式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评价机制。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利用互联网技术创建网络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减少繁琐程序,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利用电话、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民服务。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管理,特别是对专业法律人才的制度管理、行业专业调解应实行统筹管理,明确具体业务、流程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加强部门监管职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要加强培养一批本领过硬的人才隊伍。在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相关部门应投入专项资金,切实增强人力资源的保障,加强人才队伍正规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党员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进程。同时,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制度,增加律师等专业法律人才的数量,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切实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