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智慧”
2019-09-10
新中国70年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展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取得了哪些成绩、积累了哪些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怎样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本組系列评论,与读者一起思考这一问题。
中国经济绩效优、发展能力强,背后是制度设计好、治理效能高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迫切需要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中国航船行稳致远
逆风飞翔的姿态,最能展现深层的优势。近日,中国经济前三季度数据公布。主要宏观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消费供给方式创新发展……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强劲表现再次向人们展示中国发展背后的“制度优势”。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经济绩效优、发展能力强,背后是制度设计好、治理效能高。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既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又通过市场激发微观活力。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完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知所从来才能明其将往。只有从更大的历史坐标中,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近代以来,无数志士仁人前仆后继、不懈探索,寻找救国救民道路,却在很长时间内都抱憾而终。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接连而起,但农民起义、君主立宪、资产阶级共和制等种种救国方案都相继失败了。正是我们党确立并巩固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这不仅回答了“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这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更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
政治学研究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制度性举措;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激发环保督察的制度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为人类探索建设更好社会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多,迫切需要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发展提供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中国航船行稳致远。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就一定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刚刚过去的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再次向世界展现中国的扶贫成绩。280多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奋战在脱贫一线,从中央到地方全党动手、共同参与,全国各地因地施策、因人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减贫人数超过8000万。巨大的扶贫成效,展现着我们党强大的组织能力和治理能力。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有党的坚强领导,国家治理体系才能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才能不断提升。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体现为总揽全局、同向发力的效率,体现为高度的组织、动员能力,体现为长远的规划、决策和执行能力。
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亿万人民,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担负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有机统一起来”。
加强党的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正确方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今天,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加强党的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靠零敲碎打不行,靠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应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改革形成联动,因而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就需要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比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取得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實。从国家机构的有序运行到保证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从各个领域的制度安排到各个条线的制度执行,唯有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越是接近目标,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惟其如此,才能推动“中国号”巨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要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之中
正是不断激发蕴藏于人民的无穷力量,我们的制度才能保持与时俱进的活力,我们的治理才能实现自我革新的优化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价值指向。
我们的党,是人民政党;我们的共和国,是人民共和国。早在1948年,毛泽东同志就说过:“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好?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样需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要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路和机制,到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从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从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到推动大规模减税降费、让企业轻装上阵,可以说,我们在制度设计和国家治理过程中,真正做到了“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果说“为了人民”回答了价值指向问题,那么“依靠人民”则回答了力量源泉问题。基层是改革的试验场,人民是创新的推动者。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看,我们的很多制度创新,都是来自群众首创,经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良性互动从而上升为制度安排。比如说,浙江长兴县率先探索“河长制”,实现了河水治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来自基层一线的“河长制”开始向全国推广,为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抓手。从更大的视野来看,“枫桥经验”形成独特的矛盾调解机制,小岗村的“红手印”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东蛇口“杀出一条血路来”推动建设经济特区的步伐……正是不断激发蕴藏于人民的无穷力量,我们的制度才能保持与时俱进的活力,我们的治理才能实现自我革新的优化。
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上海工人代表范小凤发言,“今天我——一个年青的女工,能够站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讲台上来说话,这是五千年来中国历史上没有的事,我感到无上光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人民情怀彰显治理价值,以人民智慧激发更大活力,就一定能凝聚起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正是通过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我们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今天的中国,法治贯穿于各个治理环节。为完善社区矫正,提出“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实施分级预防,细化教育矫治措施”;基于档案工作逐渐转向数字管理的趋势,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一系列具体领域的立法成为亮点。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正是中国法治建设进步的生动写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制度文明不断发展的过程。而刚性的制度要顺利运转,必然离不开法治保障。从制定监察法到为疫苗管理进行专门立法,从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到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法治体系、制度体系越来越完善;从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再到宣示“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强调“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这些深刻变革,凝聚起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筑牢了国家制度文明的基石。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改革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积弊,法治则更加重视维护法律权威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如何平衡?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正因为要做到于法有据,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面对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利益更加多元的局面,能够通过“一断于法”化解矛盾纠纷,获得公信力。可以说,正是通过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我们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以即将实施的外商投资法为例,这部法律确立的一些新型外资管理制度,有的在实践中已初步建立并卓有成效,有的则提供了开创性的规定。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这种法治与治理的相互促进,贯穿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全过程。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今天,我们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能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
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广泛表达和反映,最大限度把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出来
不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就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障
近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展现着中国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这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国家层面则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这是对各地多元尝试的有效集中。这个过程,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生动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是一个统一整体,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有效进行集中。“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各项决策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都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都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而形成的。以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工作为例,按照党中央部署的21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59个承担部门和单位组成80个调研组;截止到提交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讨论,文件起草组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共作出增写、改写、文字精简986处,覆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864条。这样一个几上几下、反复讨论修改的过程,正是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党内和各方智慧的生动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发扬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才能形成“維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治理好,就要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这就要靠发扬党内民主而来,靠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听取民声、汇聚民意而来。比如,《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一名来自山西运城的快递小哥在网上留言,后被邀请进中南海,为快递业发展建言献策,体现了群众的参与。重大项目该不该上马,民生政策该如何设计,发展与环保怎样统筹……现在,各地在推动重大决策时,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协商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汇集各方智慧,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证明,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最广泛表达和反映,最大限度把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出来。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凡是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反之,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概括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就能继续发挥好民主集中制优势,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放眼未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需要充分释放社会活力,也需要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就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障。
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在各个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目的正是要让制度生威、让法律见效。这也体现出,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高度重视加强制度执行、提高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纵观世界,各国各有其治理体系,而各国治理能力由于客观情况和主观努力的差异又有或大或小的差距,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考虑到这一点,有必要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在一起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些年来,“放管服”改革在各地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切实成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家送上干事创业“定心丸”;党和国家機构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一项项制度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走进“心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制度执行、政策落实,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鲜明特色。在制度执行中,我们总是强调“突破‘中梗阻’”“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在政策落实中,我们总是突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改革获得感。正因为我们把制度执行到位、将政策贯彻到底,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制度的效能,在各个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需要下更大气力。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制度执行,就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综合10月23-25、28-30日《人民日报》。作者为该报评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