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农民全面发展
2019-09-10罗明新
罗明新
农民发展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是中国需要解决的重大发展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就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动全体农民的发展,需要注意抓两头带中间,注意“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同时,在推动农民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仍需要创建良好的外部条件。
当前,我国农民数量依然十分巨大,农村常住人口接近6亿。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14.5亿人口中农民也将超过4亿。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发展中群体,推动农民发展是中国需要解决的重大发展问题。农民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巨大贡献,广大农民期待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农民全面发展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城乡居民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
农民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人民需要更高质量、更加多样化的农产品,需要更加多功能的农业服务,农民是这些农产品、农业服务的提供者。人民需要绿水青山、美丽田园,农民是这些生态环境的天然守护者。人民需要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农民是这些农耕文明、乡土文化的传承者。人民需要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农民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者、参与者。人民期待更加美好的物质文化生活,农民正是共同富裕的奋斗者、追梦人。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肩负着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的使命与责任。新时代,需要新农民,这是农民全面发展的动力之源、价值所在。农民的全面发展,既是农民素质能力的全面发展,更是全体农民的全面发展。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破解制约农民发展的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和制度因素。推动全体农民的发展,注意抓两头带中间,注意“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了促进农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结构完善、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的职业农民队伍。大力培育职业农民既是解决未来谁来种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改造传统农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现代化的国家,职业农民都占有一定比例,实行严格的职业准入。为了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出,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职业农民制度的全面建立,有助于破解职业农民培育进程中面临的制约因素,诸如外部环境和制度因素、培育内容和培育形式因素、农民自身因素。职业农民依靠高素质、高技能实现收入高、地位高、保障高,农民就会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抓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农民的先锋队,就把握住了农民发展的引领力量和前进方向。
促进小农户农民发展。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组成普通农户,是我国农民的主体和最大群体。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大农场道路,普通小农户仍是我国长期的基本现实。为了促进小农户农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关键在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市场化、组织化。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有效对接市场。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机制、政策扶持机制,促进小农户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促进分散农民联合成为有机整体,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带动小农增收致富。促进小农户发展,就增强了弱项。稳定了小农户农民,就稳定了农民的主体和大多数,对于全体农民的发展意义重大。
帮助贫困农民摆脱贫困。农民要发展,摆脱贫困是前提和基础。对于贫困农民而言,2020年之前的主要发展任务就是脱贫攻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瞄准贫困人口,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现行标准,不吊高胃口,强化精准识别,强化精准发力,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持提高脱贫质量,持续推进产业脱贫、教育脱贫、健康脱贫、就业扶贫,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经得起检验。坚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注意满足农民真实发展意愿,增强贫困农民获得感。帮助贫困农民摆脱贫困,是促进农民发展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任务、关键之举。只有精准消除绝对贫困,才能挺直腰杆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增加收入。要发展农民,就要适度减少农村人口。中国农村常住人口2017年年底约5.8亿,比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4.8亿还要多。农业人口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是长期趋势。2017年年底,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3%,农民工约2.8亿。持续向外转移劳动力,可以提高务农的规模效益,并通过就业创业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当前,要处理好农民就业“走出去”和“引回来”的关系。创造条件,使“走出去”的农民走得顺心、安心。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注重“引回来”,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外出农民回乡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发挥流动中的农民沟通城乡、兼顾工农的纽带桥梁作用。关注农民中的流动部分,就抓住了城乡融合的关键,把握住了农民的发展变化趋势。
营造农民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农民需要良好的经济环境,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农民需要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关键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用地“三块地”的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同时,农民发展需要处理好农民主体、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带领包括广大農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实现全面发展、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摘自2月20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