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次收回扣1600余万,医院副院长成“贪腐毒瘤”
2019-09-10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19年6期
“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多万元,系当地有史以来查办犯罪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日前,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上公布了这组贪腐数据。
从业20多年来,孙志龙工作勤勤恳恳,被誉为“外科一把刀”。然而随着职务不断升迁,内心深处对金钱的渴求,驱使他开始迈向犯罪的深渊。孙志龙一边利用职务便利将药品引进医院,另一边又利用影响力以回扣为诱向医生示意多开此类药品。经查,2007年至2018年间,孙志龙先后196次非法收受好處费共计1676.8万余元人民币。
经过法院宣判,孙志龙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