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中国开放的决心
2019-09-10
中國加入WTO之后陆续修订的《公司法》有很多不合拍的地方,难以全面指导中国当下对外开放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本身就意味着这是一部基础性的大法,意义重大,堪称国之重器。
在1980年前后的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当时中国主要面临的是突出问题是引进外资,又处于改革开放的草创阶段,所以这些法律并不完备,有的法律仅仅只有15个法条,被称为“宣言式的法律”。
这些法律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起到过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法律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这些法律与中国加入WTO之后陆续修订的《公司法》有很多不合拍的地方,难以全面指导中国当下对外开放工作。
这次制定的《外商投资法》是为了实现“三法合一”,搭建起新时期外商投资法律的“四梁八柱”,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这是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法律结晶和制度保障。
3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李克强总理高度评价了这部《外商投资法》,“用法律的手段更好保护外商投资,吸引外商投资。这个法律也可以说是规范政府行为的,要政府依法行政,而且政府要根据这个法律的精神出台一系列法规、文件,保护外商权益。”
《外商投资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该法还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放在了“投资管理”之前,充分体现公平对待外资的原则。其中明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等“刚性措施”。
《外商投资法》将全面促进国家法律与国际营商规则对接,让各级地方政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涉外商投资法律的全面升级,将以制度保障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保障中国对外资政策的延续性,保障了更公平、更开放的营商环境,让外商吃下“定心丸”。《外商投资法》的成功制定,表明我国将以更加自信的心态向全球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