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汉
2019-09-10赫尔曼·沃克
赫尔曼·沃克
赫比兴冲冲地跑回自己的房间,换上一件干净衬衣,一条新领带和他的“另一套”礼服——为庆祝逾越节而购买的新衣服总是被称作“另一套”礼服,直到来年过节时,再买一套新衣服为止。菲丽霞在南方大道逛了一下午,正好回家,冲他哼了一声说:“哟,穿另一套礼服了呀?”
“嗯,穿礼服。”赫比故意卖了个关子,没有透露穿礼服的原因,而菲丽霞也懒得多问,免得弟弟得意。他高高兴兴地穿好衣服,姐姐则努力把疑问埋在心底。等赫比跟父亲出门的时候,菲丽霞终于从母亲那里打探明白,她气愤地吼道:“为啥我不能上饭馆?”
赫比听见母亲说:“住口,谁叫你没跳级。”他关上门,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气。
在潮湿的黄昏中,父子俩沿着韦斯切斯特路信步前行。电车叮当作响,抱着装满食物的棕色大纸袋的妇女从他们身边挤过,卡车向他们排出陣阵废气,玩弹珠和橡皮球的孩子在他们脚边钻来钻去,每隔一会儿,就遇到一个找孩子的母亲在附近高喊:“伯尼斯!回家吃饭!”震得他们耳膜嗡嗡响。嘈杂声让人感受到平凡的快乐,更让赫比对上饭馆吃饭这件壮举充满向往。
“赫比,”父亲问,“你将来想干什么?”
“你是说我长大以后?”
“是呀。”
“当一个天文学家。”赫比像往常一样迅速给出答案。但这个答案并没有达到常见的效果。跟别的男孩们讨论时,赫比的远大抱负常常让那些未来的消防员、警察、大联盟棒球手和糖果店主们肃然起敬,但他的父亲却无动于衷。布克拜因德先生做了个鬼脸,像是啃了一口酸苹果,然后微微一笑。
“挺好的。那是一个很好的职业。虽然赚不了大钱,但如果你对星星感兴趣,你完全应该当一个天文学家。一个伟大的天文学家。”
“天文学家能赚很多钱。”说这话时,赫比的底气没有平时那么足。
“怎么赚呢?”
“等他们发现新的星星——呃——会得到大笔的奖金。”
布克拜因德先生哈哈大笑。然后,他严肃地说:“孩子,谁那么说就是说谎话。事情该是那样,可偏不是那样。人们只肯为想要的东西出钱——买衣服、洗衣服、吃肉、看电影、吃冰激凌。谁关心天上新的星星呢?发现星星是一件伟大的了不起的事儿,但是没有油水可捞。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你还是可以当一个天文学家,当一个全世界最好的天文学家。”
他们跳过奥斯汀路上的排水沟,躲开一辆号叫着冲向他们的黑色的运煤车,继续赶路,却不再聊天。这次散步,雅各布·布克拜因德对儿子说话的语气,像是平辈的朋友,父子关系的这种变化,使双方都感觉不自然。布克拜因德先生很想跟平时晚上一样,由他一个人独白,谈公司的事情,但又觉得儿子比不上自己老婆,当不了一个合格的听众。至于赫比,在他的天文学梦想被戳穿之后,简直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可以对父亲这个了不起的聪明人说。于是两人默默地走到南方大道上的戈登餐馆。
一看见餐馆明亮的橱窗里摆着牛排、水果、夹心蛋糕和涂着一层厚厚奶油的点心,赫比就心花怒放。而布克拜因德先生看见鲍尔斯、路易·格拉斯和克里格坐在靠窗的桌边,却突然怀疑自己带赫比来是不是干了件蠢事。之所以这么做,既有一时冲动,想对儿子表示祝贺;也有一丝内疚,隐隐觉得自己平时对儿子关心不够;还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想法,觉得是时候让儿子见识一下真刀真枪谈生意的场面了。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想把儿子打发回家。但雅各布·布克拜因德是一个坚定的人,做了决定,就不会改变。他常常苦笑着平息自己的犹豫不决。他的格言是“做了再看”。既然已经邀请赫比到戈登餐馆吃饭,就一定要吃了再走。
“来吧,孩子,我们到晚了。”他把儿子领进餐馆。
父亲早就料到,向他的朋友们介绍赫比是件为难的事,但他泰然自若地面对他们惊讶的目光,解释说因为儿子跳了级,需要慰劳一番。路易·格拉斯,一个留着黑色小胡子、脸色红润的胖子,握着赫比的手,向对方表示祝贺。他曾经见过许多小伙子,长大后成了他的客户。因为天黑后被拉到布朗克斯区来,鲍尔斯的心情很不好,他把烟斗里的烟灰磕出来,把烟斗塞进裤兜,看起来很生气。
克里格也讲了一通恭维话:“有其父,必有其子。赫比前程远大。也许慢慢来更好。小胖娃娃上大学也许不太好。乌龟慢而稳,赢兔子。赫比当然不一样。聪明是好事——”
桌子只够四个人坐。克里格先生还在叽里咕噜说个没完,侍者搬来一张窄窄的送餐桌,拼在大桌旁。赫比坐在送餐桌边,看起来像这一帮子人带来的小跟班。菜单送到食客手中,大人们漫不经心地很快点了餐。
赫比却快不起来。
“爸爸,我该吃点什么呀?”他紧张地看着菜单,不知所措。
“你长大了,该自己点菜了。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赫比把菜单上下扫了一遍,里面有海绵蛋糕、点心、熏鲑鱼、菜炖牛肉、酸奶油青菜、烤鸡、青鱼块、梅子干和冰激凌。
“我——我不太饿。”他结结巴巴地说。
“那就跳到后面点主菜吧。我们也只点了主菜。”他父亲用手指着菜单中的一栏。
这样就省事多了,可是对赫比来说,要从羊排、烧鸡、烤鸭、牛排等菜肴中选出一样,仍然是一种折磨。对于侍者,一位身穿油腻的黑裤子和油迹斑斑的灰色棉背心的秃顶矮胖子,也是一种折磨。就在赫比苦苦思索的时候,侍者摆出一副苦瓜脸,不断地把重心从一条腿挪到另一条腿上,然后打了个哈欠,拿铅笔敲着点菜本,在一旁“哈哈——哼哼”。他不怀好意地瞪着这个男孩,希望他快点滚蛋,害一场大病。
“快点,赫比,你不能让别人老站在那儿。”父亲说。
鲍尔斯说:“这孩子不知道该吃啥。帮他点吧。”
“我要烧鳕鱼。”赫比突然开了口,指着一个碰巧映入眼帘的菜名说。
包括侍者在内,每个人都惊呆了。
“孩子,别发傻,”雅各布·布克拜因德说,“有那么多可口的肉菜,你为什么偏偏挑鳕鱼呢?来一份牛排吧。”
但赫比觉得,虽然他讨厌这个菜,但必须要到鳕鱼才能让他有面子,才能让他表现得像个大人。“难道不能点爱吃的菜吗?”他埋怨道,“我点烧鳕鱼,我爱吃鳕鱼。”
“那就给他烧鳕鱼吧。”父亲耸耸肩说。侍者拿走赫比紧紧攥在手中的菜单,转身走开。赫比沮丧地看着他一弯腰进了厨房的回转门,暗暗骂自己是个蠢人。
后果比他想象得还要坏。戈登餐馆擅长烹制肉类,鱼不过是在菜单上做备用,供少数专食海味的顾客选用而已。侍者很快又回来了,端着四客刚烤好的、吱吱冒油的牛排,还有一个盘子,里面盛着两团东西,一团白,一团绿。白的是鳕鱼,裹着厚厚一层面粉;绿的是配菜,是赫比最不爱吃的奶油菠菜。侍者放下赫比那盘菜时,故意眨了一下眼睛,大人们都笑起来。赫比觉得脸上发烧。
“这鱼看起来不好吃,”父亲说,“服务员,把这堆东西端走,给这孩子换一份羊肉。”
“爸爸,别换,我就是要吃这个。”赫比生气地嚷道。他伸手护住盘子,黏糊糊的鱼块微微抖了一下。这盘菜实在难以下咽,但赫比今天拼了命也要把它吃掉。
“算啦,布克拜因德,孩子已经长大了,”鲍尔斯笑着说,“他不是刚刚跳到八年级吗?”
赫比的父亲眯着眼睛,瞅着这个从曼哈顿来的年轻人。
“好吧,我的孩子,”他对赫比说,“不过既然你点了它,就得吃掉它。”
赫比明白,父亲的意思是别给他丢面子,于是在众人注视之下,他把鳕鱼和菠菜都吃了个精光。书本里的英雄,靠功绩万古流芳,但要说赫比·布克拜因德是英雄还是狗熊,就看他能不能把这两堆讨厌的绿色和白色的食物吃光,还要吃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