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当年明月在 曾照彩云归

2019-09-10毛经文

中学历史教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中世纪新教材文明

长期被选择性遗忘的中世纪欧洲历史,终于在高中历史新教材[1]中“凿空”上线,过去那种“千年黑暗”、“四处蒙昧”、“毫无光亮可言”贬损标签也会随着新教材的推广与使用一点点被揭去。当我们把中世纪欧洲这段历史当作养育学生的重要文本之一时,补教材之遗、匡历史之误、探史学之真、正史育之养就成为我们上好这一课不可缺少的教育教学行动。既可填补中世纪欧洲之史实不足,又可从不同视角佐证中世纪欧洲历史,在真实与完整的历史教育中深思警醒、昭史鉴今、知古育人,充分发挥新教材感染、鼓舞、教育学生的作用。

一、补教材之阙遗

历史新教材是立德树人与养育学生核心素养的文本材料之一,是中学历史教师进行历史教育教学活动的“脚本”,学生学习历史的学材文本。由于新教材篇幅的限制和采用史学新成果的相对滞后,它所呈现的历史知识基本上都是片断式的、零散式的、模糊不清的或不完整的,不可能讲清每一件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来龙去脉。因此,适当补充与延伸新教材上没有的历史知识,不仅可以弥补新教材上历史知识的“高大上”所带来的古板、枯燥与生硬,以纠史实不足与不确之弊,还能引起学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以趣激趣,让历史知识在课堂师生交流中打动人心与形成共鸣。新教材“中古时期的欧洲”一课,以三个子目的形式零散呈现“西欧封建庄园”、“中古西欧的王权、教会与城市”、“拜占庭与俄罗斯”[2]等,忽略了对中世纪欧洲历史脉络的宏观叙述,缺乏对中世纪欧洲历史的系统学习与了解。事实上,中世纪欧洲历史分为两个不同时期。

一是公元5至8世纪欧洲混乱无序时期,也是欧洲人的探索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乱而无序,暴力横行,战乱不休,强者为王,裂土分民,各自为政。先后有四股势力威胁和肆虐整个欧洲。一是日耳曼人征服罗马帝国,他们崇尚武力,宁流血,不留血。无强大的统治权力习惯,无大一统主流思想,推崇地方习惯法。由于统治权力比较分散,当遭遇到外部入侵时,很难进行有效的抵抗。二是北部北欧海盗,一度成为统治欧洲北方的主要力量。今天法国的诺曼底这个地名的就是“北方人占领的地方”的意思,当时的法兰克无法抵抗海盗的进攻,被迫把这个地方封给北欧海盗。三是欧洲东部马扎尔人的侵略,这股源于西亚的马扎尔人在向欧洲进攻的过程中,实行了恐怖的屠城政策。四是入侵欧洲南部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并准备北上征服整个欧洲。若抵档不往入侵者北上的铁蹄,后来的历史很可能无欧洲一说了。查理马特领导和指挥了获胜的普瓦提埃战役,阿拉伯人被阻断在比利牛斯山以南,此后,阿拉伯人无力北上,这有效保住了欧洲。

二是公元9到14世纪欧洲封建制的确定时期,也是不同文化在欧洲的冲撞、融通与再生时期,更是欧洲从混乱无序走向稳定有序的时期。这一稳定有序主要得益于祖孙三位历史人物。一位是查理马特,他于公元732年在普瓦提埃戰役中成功折断了阿拉伯人北上的铁蹄,拯救了欧洲。另一位是其儿子矮子丕平,向教皇献土,奠定教皇国的宗教基础,打通了教会教权与世俗权力之间君权神授的神权关系。第三位是马特的孙子、丕平的儿子查理大帝,加冕与受封于教皇,强力推行封建制,是中世纪欧洲文明确立的奠基者与重大贡献者,后人称其为“欧洲之父”。

二、明历史之模糊

不可避免的“基因式”缺失,让新教材很难对错综复杂与博大精深的历史做出科学全面、清晰准确的评价,养育学生核心素养的“营养”也就难以全面丰富。本课如果按照新教材所述内容讲解的话,史实相对简单,带给学生的精神养育价值也相对单一。当我们课堂在立足于新教材基本史实之上明历史之模糊时,这段史实的养育价值与教育意义就会呈现倍增效应。

中世纪欧洲形成的封建制与西周时的封邦建国是完全两个不同的历史概念,欧洲封建制的核心是层层领主与附庸的关系,层层叠加,一层对一层负责,“我的领主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欧洲封建制不但让欧洲人将国家统治起来,而且用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让欧洲社会在混乱无序中走向了有序稳定。不但调整了社会,而且凝聚了力量,决定欧洲存亡的普瓦提埃战役胜利正是依赖于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取胜的。它成为近代欧洲文明的影响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了基本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早期欧洲的混战、动乱与动荡,让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均缺乏安全感,人人自危,个个恐惧。因此,寻求保护与安全的意愿十分强烈。这种免于恐惧的安全感寻找,是从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开始的。那些在本地方拥有超强实力者往往是他们依附的首选对象,自觉、自愿、自发投靠强者,为其效忠。如此一来,以契约为基础的领主与附庸的关系便产生了。领主进行有一定限度的统领权利,附庸也有一定限度的效忠义务。领主保障和维护附庸安全,附庸为领主征战、服军役,陪领主出席法庭,领主的长子长女成人出嫁时要出一定的财物表达效忠的心意。当领主被俘时,凑钱将其贩回。初步形成了具有相互制约作用的双向权利与义务,构成一定的契约性,并且被记载和习惯化。

二是产生了具有法理基础上的“抵抗权”。领主与附庸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具有一定程度的双向选择权。若附庸违约,领主有权毁约放弃附庸;如果领主违约,附庸同样可以不认领主,另行择木而栖。双向选择让弱者反抗强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被合法化了,抵抗权也就成为了后来资产阶级革命合法性与正义性的重要影响因素。面对后来欧洲形成的王权统治时代,附庸们也不是以简单武力讨伐之,而是想方设法将曾经的约定付诸实践,要求国王遵守并作出承诺。英国的大宪章,乃至后来的光荣革命和议会都是这种抵抗权的保留与发展。当限制与承诺走向契约化、书面化、明确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时,“抵抗权”就成为了近代欧洲法治的基础。如英国的大宪章,不但让反对者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当时把大宪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而且组成了一个25人委员会,具体监管和督查约翰国王执行约定的情况,以后国王征税都必须经过25人委员会同意,税种与税额多少都必须协商同意才能进行,这就是后来议会制度的雏形。

三是强化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人身上的依附关系、经济上的盘剥关系,这是欧洲封建制中领主与附庸关系的典型特征。这种关系一经确定,改变的难度非常大,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强制性和规范性,有些习惯和做法还在施行过程中逐渐变成了法律,并且具有倍加效应和从众效应,进一步强化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封君授封土地给封臣,受封者对其土地是“占有”或“保有”,双方均不得随意侵犯或变動,国王无权支配王国范围内的任一个被国王封授出去的采邑或庄园,它已为贵族所有,国王不能随意在封授出去的土地上随意征税征租或加租加税。这与中国的“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是完全不同的。国王的一切开支与消费,均来自于自己的直辖领地。同时,国王也无权随意进入贵族领地,不能拿走受封出去的土地上的任何东西。英国俗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即是基于这种理念的。

四是具备了比较普遍的契约观念与精神。法国官相查理马特的改革,是一次让欧洲走出黑暗时代的改革,同时又是一场契约精神的扬立与普及。日耳曼人传统的“马尔克制度”注入了本次改革,让古韵有了新的生机与新的生命力,基本确定了正常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如英王约翰法国人作战需要增加经费,但数目超过了原先的约定,结果遭到贵族强烈反对,贵族主要反对的不是国王的加税,而是国王不遵守契约的行为,贵族强力维护的正是双方约定的契约精神。

三、救学术之滞后

新教材上的历史知识随着历史研究的进展随时有可能被新的历史学术成果补充、替代,甚至推翻。再加上新教材本身的稳定性与相对封闭性特点,新学术成果难以及时进入教材。当我们把新的历史学术成果当作一种动态的、生成的历史教育资源时,课堂教学就应该及时以新换旧、多元延展拓展,“让历史课堂教学不断体现时代性与科学性,引导学生从多视角历史视域中进一步分析和理解历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思维能力,让精神滋养更加丰裕。”[3]过去乃至现在,对中世纪欧洲历史仍或多或少存在两大认知误区:一是认为近代欧洲文明的源头是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延伸、移植与翻版,是近代欧洲文明的唯一源头。二是认为中世纪欧洲史是黑暗与蒙昧的,毫无可取之处。如何让学生学习和了解全面完整的中世纪欧洲历史就需要借助史学新成果了。

事实上,史学界对它的研究已产生了一批新的学术成果,上述两大认知误区早已不是史学界的主流观点。美国历史学家哈斯金斯认为中世纪是一个充满活力与生机勃勃的时代,“是十字军的时代、城镇兴起的时代、西方最早的官僚国家形成的时代。”[4]12世纪罗马式建筑步入顶峰,哥特式建筑开始兴起,方言文学开始出现,拉丁古典著作、诗歌和罗马法走向复兴,吸收阿拉伯人成就的希腊科学和大量希腊哲学得到了恢复,并且诞生了第一批欧洲大学。正是那个黑暗、沉沦、蒙昧千年的中世纪欧洲在民族与国家、民主与法律制度、文化形态与宗教信仰、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等方面蕴含了近代欧洲文明许多方面的起源。被历史高歌盛赞的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不可能一蹴而就或横空出世的,它的源头和历史积淀正是欧洲中世纪文明。[5]《世界文化史》[6]一书也进一步指出:教会是中世纪的文化中心,特别是一些修道院保存了不少珍贵的文献资料,对欧洲各地的文化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为人类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对西方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中世纪早期(公元500-1000年)古典文化和基督教文化、日耳曼文化相融合,促成了欧洲的诞生。中世纪中期(1000-1300年)经济起飞,城市兴起,政治文化教育发达,三百年间精彩迭现。中世纪晚期(1300-1500年)经过教廷分裂、英法百年战争、瘟疫流行等后,欧洲文化重新复兴,宗教革新、文艺复兴和科学革命依次出现,理性时代的近代欧洲呼之欲出。

第一,古希腊罗马文明不是近代欧洲文明的唯一源头。

应该说近代欧洲文明是多种文明相互交融的结果。“是由几种文明混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文明”,“欧洲文明是在吸纳日耳曼和古典文明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文明。”[7]侯建新教授认为,近代欧洲文明有三大来源:一是源自古希腊罗马文明。中学历史教材对此有专门论述。

二是源自日耳曼文明。日耳曼人虽然被罗马人称为野蛮人,但他们所创造的文明并非全部是“野蛮文明”,他们在入主欧洲的过程对欧洲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带来了某些观念、社会方式和生活习俗的影响。中世纪欧洲并不是庄园独霸天下,也“不是欧洲唯一的乡村组织形式。”[8]欧洲“中世纪真正的中心在村社,”[9]这种日耳曼人入主欧洲前的村社制度被习惯性称为马尔克(mark),是“对日耳曼人原来生活方式的概括性称呼。”[10]在马尔克这个架构里,有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有敞田制和轮耕制,甚至还有公共放牧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对中世纪的欧洲和后来的欧洲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中世纪农村庄园的庄园法庭,“每个出席法庭的人都有裁决的权利,后来改为法庭陪审团也是由佃户组成,”[11]同级裁决制度与陪审团制度,对近代欧洲文明的发展与完善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是源自基督教文明。基督教文明在罗马帝国时诞生。起初,它不但“不是罗马帝国的主流宗教。”[12]而且还深受打压、排挤与迫害,基督教自己也有三百年教难的说法。经过信众们的坚韧抗争,在罗马帝国晚期时成为了主流宗教,不但对欧洲文明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对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如结婚、生老病死等)、思维方式都产生了全方位渗透式的影响,近代欧洲文明也因此被之为基督教文明。

依据以上侯教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欧洲文明主要源自三个方面,希腊罗马文明主要影响了欧洲文明的政治理念与政治制度;日耳曼文明给欧洲文明注入了新的血液与活力;基督教文明深刻影响了欧洲文明中“人的思维方式和社会架构。”[13]三大因素的相互交融与影响,共同构成了欧洲文明的主要来源。事实上,欧洲近代社会最重要的接轨不是古希腊罗马文明,欧洲中世纪文明才是欧洲文明之源的主要因素,真正的欧洲也是由此开始的,它不但让欧洲“历史获得新生,”[14]而且成为了人类历史上又一种全新的次生文明。

第二,欧共体也有中世纪欧洲封建制的文化与社会心理基因。

二战后,欧洲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组成欧洲共同体,其历史渊源之一便是中世纪欧洲封建制中的庄园与村庄的影响。在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中,村庄与庄园是相互对应与相互依存的,就一般情况而言,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庄园。也有一个村庄有多个庄园、或一个庄园有多个村庄的现象。以何种方式呈现,由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如“领主的势力、传统的习惯、村落的大小等。”[15]村庄普遍实行敞田制和轮耕制(敞田制是中世纪欧洲轮耕和强制公开放牧制,“村社中每个人的份地面积是固定的,”[16]以条田为单位,位置不固定,“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依次轮换,”[17]休耕地可变成公共牧场。),村民在敞田上劳作,面积是不变的。但由于轮耕制村民所耕种的土地地点是不断变化的。A块地是甲村民今年耕种的,他就拥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下一季耕种另一块,也同样拥有另一块的权利,上一块的私有权利则丧失。面积不变,耕种的地方可变,他所拥有的不变面积的权利经常发生转移,原来耕种的土地可能变成公共用地如牧场或秋耕地。这样一来,调配运筹与计算就蕴藏着巨大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求所有人都要有较强的公共意识与共同体意识。“村社就是一个共同体,”[18]有共同遵守的村法,具有极强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如老祖宗遗传下来的东西谁也不能违背,谁违背了,谁冒犯了整个共同体,谁就是侵犯公共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公敌。中世纪欧洲法庭在判决一个案例后,往往会写上这样一句话:“以上是全体佃户和领主共同同意的,”[19]或“是经过了全体村民共同体同意的”[20],彰显了法庭的权威性和不可违抗性。长此以往,村民就带着这种千百年养成的共同体意识进入了城市、行会、商会和公司,乃至欧洲的民族国家。可以说中世纪欧洲所形成共同体意识成为了后来各种欧洲共同体乃至欧盟的底色与渊源。

第三,对中世纪欧洲历史“黑暗”一说的追根溯源。

把中世纪欧洲称之为 “黑暗时代”,在当时也不是指中世纪欧洲历史的真正黑暗,或者说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黑暗。中世纪欧洲是“黑暗时代”的说法最早是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彼得拉克在十四世纪三十年代提出来的,是文艺复兴时代才开始出现的概念,具体是指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彼得拉克以前的时代。这个概念本身在当时来说,不是对中世纪欧洲的历史是好还是不好的本质概述,而是基于他自己不太了解的一种叙述。如同古希腊罗马对“野蛮人”的描述一样,把与自己不同、语言不通的异族统称为“野蛮人”。至于“野蛮人”的真正生活,与他们自己有什么不同,是否光明或黑暗?都不是很了解。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学者觉得他们自己发现了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真谛,获得了光明与新生文化。在基于文化自信中把自己和古希腊罗马之间的时代一概称之为“黑暗时代”。他们提出的“黑暗时代”,更多的是当时的人文学者们基于自己对中世纪欧洲历史的不了解,并不是指中世纪欧洲本身的发展历史一团糟。后来,苏联的主流历史学家基于对基督教的批判和褒扬文艺复兴,于是就把这段历史称之为“黑暗时代”了。新中国成立后,主流历史学家基本沿用了苏联说法,也把这段历史称为“黑暗时代”。[21]

每一个时代都有其自身的局限与精彩,中世纪欧洲,确实有诸多让后人觉得黑暗与蒙昧的地方,如宗教迫害、审判异端和火刑杀人等。但同时,中世纪欧洲不仅仅只有“黑暗”、“蒙昧”等标签。其黑暗迷糊中也有自己的光亮点,其蒙昧无知中也有它自己的觉醒。他们在昏庸无道中也创造和累积了近代欧洲文明的诸多因素,如民主制度、法律制度、知识积累、大学创立、宗教信仰、教堂建设、城市扩张、草坪文化、建筑雕刻、图画艺术、行会商业、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22]既有一段基督教走向极端化的不堪回首,也有人们信仰领域拓展的美好时光,以及那个时代所体现出来的苦修精神之意志、内心静穆之程度、超然物外之灵性等。当我们向学生讲述中世纪欧洲这段历史时,应全面公正、客观理性,避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或选择性解释,或避而不谈,或漠视不见,或取其一点不及全部,或刻意打扮与整容等,都是对历史真相的伤害。新教材历史知识只有在尽可能接近历史真相的基础上,才能抒真情、育真人。

【注释】

[1][2]教育部:《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课<中外历史纲要>(下)》,2017年,第15-22页。

[3]毛经文:《落红不是无情物 化作春泥更护花——基于" 历史解释"评析2018年高考文综Ⅰ卷历史题》, 《历史教学》2018年第8期。

[4][15]历史教学编辑部:《零距离互动——侯建新教授与李惠军老师在 “津沪两地‘同构异表’课例探微”活动上的对话》,《历史教学》2017年第9期。

[5]参见(美)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著,夏继果译:《12世纪文艺复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

[6]參见(美)林恩·桑戴克著,陈廷璠译:《世界文化史》,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

[7][8][9][10][11][12][13][14][16][17][18][19][20]侯建新:《早期欧洲文明建构及影响》,《历史教学》2017年第9期。

[21] 《欧洲中世纪简史》, 学术网文,来自百度百科,浏览日期2019年4月20日 。

[22]参见孙霞丽:《爱洛伊丝的修道思想和修道实践研究》,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猜你喜欢

中世纪新教材文明
地理新教材封面图像解读
体现新课标 用好新教材
挺立于课本之中的“树”
漫说文明
文明过春节
火山奇迹
对不文明说“不”
中世纪的理性与信仰
文明歌
对一道新教材习题及解答的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