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历史与时代价值
2019-09-10孟思瑶
摘要:韦伯的研究方法包含着三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即价值关联、理想类型和价值中立。先对其进行一定梳理,寻找它对当代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马克斯?韦伯;价值关联;理想类型;价值中立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社会理论家,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的马克斯·韦伯提出的,下面将从韦伯讲起,探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历史与时代价值。
一、马克斯·韦伯的学术贡献
作为经典社会学理论家之一,马克斯?韦伯对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这种贡献当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是他的方法论学说。他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在政治和政府的社会学上,韦伯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便是一篇名为《政治作为一种职业》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韦伯提出了对国家的定义:亦即国家是一个“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的实体,这个定义成为西方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他对于哲学的深入思考造就了他极高的思想成就[2]。
二、什么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
韦伯的社会科学定义表明社会科学的两个特点:其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社会科学需要理解人的动机问题;其二,人们不可能达到世界“本质规律”的认识,而只能通过创造概念达到对社会一定程度上的认识。韦伯在对社会科学做了这样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从逻辑上说,它包含着三个有机的构成部分,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部分,都不可能形成正确的方法论。[1]
(一)价值关联
在韦伯看来,人类世界的联系是无限丰富多样的,人们不可能认识所有联系,只能认识其中的一部分就此提出了“价值关联”概念。他认为,人们认识外界事物的时候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只会消极地接受外部世界反映到头脑中的印象,人们会主动用一些范畴对世界加以组织,然后才能达到认识。且人们头脑中的这些范畴并不是先天的,而是来自于人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存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每个社会都有流行一些有普遍意义的文化观念内化到人们的思想当中,成为人们观察外部现象的前提。这使得人们在观察社会现象时区分出了哪些现象是有意义的,哪些现象是无意义的。从某一种文化观念出发,某些特定的社会现象就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人们感兴趣的东西,而其余的大量的现象则由于文化上的排斥而被认为是无意义的,是不值得被认识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外部世界的真正本质是不可认识的,因为人们只是观察到了其中的小部分。
(二)理想类型
价值关联确定了哪些社会现象需要被认识的这一问题,理想类型这一概念解决如何认识这一部分社会现象的问题。理想类型是一种思想图像,“这种思想图像将历史活动的某些关系和事件联结到一个自身无矛盾的世界之上面,这个世界是由设想出来的各种联系组成的,这种构想在内容上包含着乌托邦的特征,这种乌托邦是通过在思想中强化实在中的某些因素而获得的。”[3]理想类型方法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它是一种思维图像,另一方面它也是一个乌托邦。从思维图像的角度说,理想类型是对现实社会的一些特定的社会现象中抽象出来的,并且在抽象的过程中是按照一定的思维规律进行的,这种思维是无矛盾的,逻辑统一的,这种思维图像不考虑事物的历史过程,而是根据这种历史现象是否与这种思维图像接近而决定是否被纳入其中的。从乌托邦的角度来说,这种思维图像并不是现实的一种描述,它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真实的存在的,但是它为描述现实提供一种手段,我们可以根据现实是否接近这种思维图像而经验地描述现实。韦伯关于西方新教徒经济伦理行为的描述是理想类型在社会学研究上的应用典型。
(三)价值中立
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是社会科学研究中要坚持“价值中立”原则。韦伯承袭休谟的思想,认为一个社会科学家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两类问题,一类是价值判断问题,一类是经验事实问题。一个社会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必须是只能对经验问题做出判断,而对价值判断问题保持沉默。在他看来,价值问题是一个主观选择的问题,是研究者主观上的好恶,一种事物如果符合研究者的期望,便称之为“好”,如果不符合研究者的期望,便称之为“恶”,这是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的,因而价值判断没有对错之分,社会科学家对此无能为力。所以韦伯说:“只有在依照绝对明确地给定目的而考虑实现目的的恰当手段的情况下,真正可以经验地解决的问题才会出现。”[3]
价值中立、价值关联、理想类型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价值关联解决了认识中的选题问题,理想类型使得用抽象的概念把握个别的现象成为可能,价值中立使得社会科学避免了科学研究中外在因素的干扰,从而得到科学的结论。
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时代价值
社会科学方法论主要介绍了理想与价值判断之科学批判的意义,经验知识与价值判断的原则区分。韦伯坚持“社会唯名论”,认为社会学应该研究人的层面,研究人与人的交往是解释社會现象的最佳途径[4]。它有助于我们站在理智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对事物进行客观的分析,在我们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无论是在进行实证研究的资料分析,还是进行理论研究,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都常常是我们思维所应当遵守的准则。
引用文献:
[1]赵玉丽,2010.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探析[A].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
[2]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9%A9%AC%E5% 85%8B%E6%96%AF%C2%B7%E9%9F%A6%E4%BC%AF/955480?fromtitle=%E9%9F%A6%E4%BC%AF&fromid=7277117&fr=aladdin
[3]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 M].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4]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9698510.html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胡景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王伟光,1995.简论社会科学方法论及其基本原则[J].北京社会科学. 1995.02,24-31.
[3]周碧波,2015.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误区及哲学反思[J].社科纵横. 2015.05,24-31.
[4]袁振国,1995.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审视—M.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给我们的启示[J].上海高教研究. 1995.06,18-21.
作者简介:孟思瑶(1995.10~),女,河北唐山,大连工业大学,2018级硕士,设计学(景观)。
(大连工业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 11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