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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研究

2019-09-10王莹

新教育论坛 2019年31期
关键词:开展研究

王莹

摘要: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风气逐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看,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课程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突出问题,为此,我们必须转变法制教育理念、建立法制教育体系、提高法制教育质量、丰富法制教育活动等,有效提升学校法制教育水平,为国家未来建设事业培养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接班人。

关键词:开展;法制教育活動;研究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特别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后,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梳理总结等方式方法,发现法制教育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影响了法制教育活动的效果。

一、法制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课程定位不够明确。对于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内容,但所占比重和分值都不大,同时对法制教育成效好坏环节缺乏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可见关于法制教育课程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二)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目前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标准,这种情况下,法制教育与其他课程相比,得不到足够重视,课时安排没有保证,时间安排没有规定的课时。

(三)教育内容不够系统。目前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法律教材重法律知识灌输,轻法律意识培养,教材多以介绍各法律部门的基本规定为主,内容广泛、庞杂,几乎涉及了法律专业所有的基础课程。

(四)保障条件不够有力。部分学校没有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缺乏法制教育相关经费,缺乏法律专业教师队伍,在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等保障方面还不够完善。

二、有效开展法制教育的对策措施

(一)转变法制教育理念。要落实好法制教育在教材编写、学年编制、课时分配等方面的要求,切实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法制教育进入规范化、经常化、正规化轨道。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校级领导主抓学生法制教育,明确学校法制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二)建立法制教育体系。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根据学生成长发育特点、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成套的法律教材,使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根据初中学生的心理特征、认知水平、生活经验和成长需求,在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须着力进行宪法意识、社会公平、平等权、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同犯罪作斗争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高中阶段的法律教育要适应学生已有知识水平和身心发展特点,考虑即将步入社会的现实需要,选择更广泛的内容和更深层次的观念教育。

(三)提高法制教育质量。各学校应努力配备具有专业法学背景的教师担任法制课程教师,也可以从社会上将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士聘请到学校担任法制课程教师,以加强法制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应针对学生的认知水平,采用简单易懂的教学方法,做到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条文灌输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为训练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教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此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坚持以学生为本,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正确地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

(四)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传统节日、法定节日和纪念日,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普法“手抄报”比赛,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组织有奖征文,开办法治宣传园地,印发普法手册,进行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激发守法自觉性。同时,结合学校课外活动、班团体活动、学生团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积极开展校园道德申诉等活动,不断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法制教育活动的有效实践。

学校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是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法治素质的有效途径,将为学生的一生奠定坚实的人生基础和行为准则,只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和新途径,才能不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才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出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肖建国.提高法制教育实效性要重视教育方法[J].思想理论教育,2006.

[2]陈本亮等.《法制在学校》,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版.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少年生命与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的深化研究》总课题下的《有效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研究》小课题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QGBS1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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