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70年涅槃重生之路
2019-09-10王金瑞
王金瑞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一路风雨兼程,各行各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中国金融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世界金融版图占有重要地位。
而比起保险、证券、基金等领域,中国银行业算是金融行业里唯一能够见证新中国这70年辉煌与发展的。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业的支柱型产业,可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渗透到经济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中,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是中国经济在探索中前行的印证。
目前,中国银行业总资产超过280万亿元、居全球第一位;盈利水平及资产质量均居于全球可比同业前列;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有136家中资银行入榜;按一级资本排名的前十大银行中,中国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名列前茅……这一系列数字无一不是中国银行业实力的证明。
此外,多元化银行业服务体系也已初步形成。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4597家,机构类型20余种。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村镇银行1622家、农村商业银行1423家,农村信用社782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54家、城市商业银行134家、金融租赁公司70家、信托公司6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5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农村合作银行30家、汽车金融公司25家、消费金融公司24家。
站在70周年的起点回顾过去,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也充满了坎坷,从单一银行体系,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多层次的银行业体系;从国有大行的诞生,再到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的纷纷涌入,以及民营银行的试点等等,都是中国银行业逐渐繁荣壮大的见证。
1948年末,在合并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提前一个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根据稳定物价方便流通的原则,确定了人民银行钞票对各解放区地方货币的比价,以统一全国货币。
南汉宸任第一任总经理,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也成为了南汉宸上任的首要任务。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通过,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银行的法定地位,人民银行既是经营全国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又承担着货币发行和机构监管的职责,为促进国民经济恢复、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准备。同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划归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银行业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为支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国内的商业银行均被接收、改造,国内除了人民银行,未保留任何一家银行牌子。
1949年到1952年,南汉宸用四年的时间接管了国民党官僚资本的金融事业,对民族资本家的银行和钱庄进行彻底接管改造,以人民银行为统一管理机制,对原来的银行保留其编制和名称,先行改造;并且建立专业银行,如农民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同时还发行了中国人民自己的统一货币——第一批五十元面值的中国人民银行券(人民币)……
所有人都未曾想到南汉宸用四年时间就开创了中国银行业的“从无到有”,而就在这一年,南汉宸也因积劳成疾,晕倒在了银行的工作岗位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倒在银行岗位上的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至今,历任人民银行行长共计12任,包括南汉宸、曹菊如,胡立教、陈希俞,李宝华、吕培俭、陈慕华、李贵鲜、朱镕基、戴相龙、周小川、易纲。
1953-1956年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发展就离不开资金,资金问题摆在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任行长曹菊如的面前。后来曹菊如想了几个办法:把国家战时分散在企业、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大量现金通通收回来,集中到银行里;实行信用集中原则,以国家的建设为信誉,向民间大量放贷收拢资金;发行新版人民币等方式,解决了资金问题。
中国银行体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一统”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综合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也尝试建立过专业性的商业银行机构,但或与中国人民银行分分合合,或实质为财政机构、名不副实。比如,中国农业银行在此期间与中国人民银行“三分三合”。
后来的1956年至1965年十年时间,尽管银行业在“二五“时期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严重自然灾害,业务制度和原则惨遭破坏,但对于推动新中国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来说,依旧功不可没。
1967年到1977年,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国现代历史最灰暗的时期,也是中国银行业瘫痪的十年。
文革时期的银行制度被废除,银行业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银行的作用被削弱,商業性金融机构也被撤销,中国人民银行被并入财政部,内部管理一片混乱狼藉。
直到1977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银行工作会议,恢复了银行独立组织的系统,重新强调了银行的作用,银行业如沐春风。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1979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恢复,打破了大一统的金融体制格局。1979年3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独立。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以加强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综合平衡,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4年1月,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银行组织体系在改革中逐渐形成。
姜建清称,金融与财政的分离,改变了以往“大财政、小银行”的模式,国有银行开始成为国民经济改革发展融资的主渠道,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体系逐渐建立并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这是金融业发展的转折。金融与财政的分离还使银行的筹融资等功能得以恢复和强化,成为中国改革发展奇迹得以实现的重要支撑。
同时,在这一时间段,中国金融业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面孔,变得更加多元化:1979年10月,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信托公司成立,中信。1986年7月重新组建交通银行,新中国出现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986年9月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营业部开业。1987年4月招商银行成立,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银行。1987年12月深圳发展银行成立。1988年5中国平安保险在深圳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的保险公司。
在专业银行成立的同时,从1980年起,外资银行也开始进入中国。例如,1980年,日本输出人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1981年,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营业性机构。在不断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针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将对外开放的区域逐步从经济特区扩展到沿海城市和中心城市。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随后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一个在中央银行领导下的,政策性的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根据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1994年开始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相分离了,1994年4月14日国家开发银行挂牌营业,1994年7月1日中国进出口银行挂牌营业,1994年11月1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挂牌营业,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业务
1995年开始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后来改为城市商业银行,后来又叫北京银行。虽然名字不断变化,但是大体上都是由各地的城市信用社组建而来。
同时,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在此期间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提供法律保障。至此,我国的银行业完成了商业化的转身。
1999年第一次剥离14万亿元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后,四大家银行的不良贷款存量仍然居高不下。数据显示,2002年底,按照“一逾两呆”分类为1.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4%;按照五级分类为2.0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6.12%。另外,资本金缺口巨大,4家国有银行资本金总额7494.3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4.27%。同时,银行内控管理依然不足、信贷结构失衡、风险控制薄弱,基层机构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依然突出,并且普遍没有建立和落实对分支机构内控制度的检查和评价制度。
2003年,国务院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大决策付诸实施。改革的基本思路为,通过国家注资和剥离坏账,对商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解决历史存量问题;通过股份化,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变商业银行传统的产权和经营机制,健全公司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充实资本金,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推动银行改革。这是既参照了国际上银行重组的经验,又融合了中国的具体国情的商业银行“重组、股改、上市”三部曲。
这为中国银行业改革提供了一条清晰、务实和可靠的路径。2004年,国务院启动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与1994年、1998年的商业银行改革不同的是,本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彻底的市场化方式,措施包括国家注资、财务重组,彻底消化历史包袱。并且,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引入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在境内外公开市场上市,接受市场监督。经过改革,国有银行化解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得以轻装上阵,解决了体制、机制性障碍,为后续的高速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港交所上市,2007年5月在境内返回A股上市。2005年10月,建设银行在香港上市,2006年成功回归A股市场。2006年6月和7月,中国银行也先后在香港和境内成功上市。2006年10月,工商银行成为在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同时上市的第一家金融企业,募集资金220亿美元。2010年7月,农业银行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创当时全球IPO规模之最,融资规模为221亿美元,至此国有银行股改上市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这一阶段中,除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与发展之外,其他类型的银行业机构也随经济高速增长,而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多元化、市场化的金融体系逐步形成。
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根据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多家股份制银行先后上市,城商行发展迅速,部分城商行竞争力显著提升,大批外资分行改为外资独资法人机构。
“回望过去40年国有银行的艰辛改革历程,股份制改革是国有银行在荆棘与磨砺中膛出的一条道路,可能也是最合理的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姜建清强调,股改上市并不是国有银行改革的终点,它只是大型商业银行改革的新起点。
2013年以后,银行为了规避监管和信贷规模控制,不断进行创新,利用通道、理财、委外等发展表外业务,借用同业科目发展类信贷业务,实现信用扩张,但加剧了银行体系风险。同时,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信贷市场多个市场因资产管理业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旦一方发生风险,整个金融系统交叉传染性增强。在宏观经济方面,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GDP从过去的双位数高速增长降低到个位数,经济结构需要调节,国际部分地区的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情况出现,商业银行面临着经营和发展产生压力和挑战。
此外,银行业结束了2007年以来多年不良贷款双降趋势,开始反弹,直到2016年,银行业不良率才开始有企稳的迹象,2017年一季度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4%。
紧接着,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成为2017年以来的银行业的工作基调。2017年3月底开始,银监会连续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通知,组织开展“三三四十”(“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治理,重点规范银行业经营管理行为,整肃金融秩序,强化廉洁从业,严禁利益输送。
2018年强监管继续,银监会重点围绕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多方面开展整治工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4月28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出台,要求加强对资管产品投资的非标资产的管控,并对产品投向做出了规定,还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當实行净值化管理,限制了商业银行对非标资产的投资。
《2019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下一阶段银行业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通过优化供给和增强竞争改善金融服务;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以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这句或可折射出整个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面对新常态下的新挑战,中国银行业能否通过持续的创新谋变迎来新一轮增长,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