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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范督查考核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2019-09-10徐雅婵

环球市场 2019年21期

徐雅婵

摘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是为基层减负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创新方式方法,瞄准“风向标”,实行“清单制”,打好“组合拳”,把握“时度效”,有效为基层减负,有力促干部实干。

关键词:统筹规范;督查考核;减轻负担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把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松绑减负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委督查工作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既要更好发挥“利剑”作用,又要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创新方式方法,打破惯性思维、路径依赖,突出抓重点、抓统筹、抓队伍,不断增强政治性、权威性、统筹性、有效性,有效为基层减负,有力促干部实干。

一、瞄准“风向标”,提高政治站位

党的督查工作姓党、为党、听命于党,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党委督查工作的定位,找准坐标,明晰方向,聚焦聚力,防止“大水漫灌”。一要紧扣“两个维护”抓督查。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头等大事,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和根本要求,真正做到党中央、总书记有号召、有要求,党委督查部门就有响应、有行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逐项建立督办台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要突出主责主业抓督查。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把准督查的出发点、落脚点,从政治的视角谋划部署督查任务,以政治的眼光研判作出督查结论,确保督查工作方向不走偏、主责不失守、力量不分散。三要聚焦大事要事抓督查。党委督查涉及面宽,如果聚焦不准、不得要领,“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必然导致疲于应付、形式主义。要紧扣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心关注的大事要事、急事难事、重点难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真正达到“牵住牛鼻子”“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二、实行“清单制”,加强源头管控

解决督查检查过多过频问题,必须溯其源、节其流、清存量、控总量。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宁波市委办公厅扎实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专项清理,切实加强计划统筹、归口管理,实行“清单制”,着力解决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层层督查等突出问题。一是严控总量和频次。明确规定省直部门开展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年不超过一次,甚至可以不搞;同类事项一律合并开展,涉及多部门的一律组团实施;凡涉及人财物的事项一律不督,纯属部门业务性的工作一律不以党委和政府名义督查,能够通过日常调度了解情况的一律不搞专项督查。二是严控对象、内容和方式。明确规定部门一律不得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督查检查;无实质性要求或常规性的工作不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坚决撤销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事项。三是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年度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督查事项,实行“一事一报”,由相关单位党组研究提出申请,报同级党委审批,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防止简单“一刀切”。2019年度省级层面督检考计划只保留32项,同比减少90.6%。

三、打好“组合拳”,提升督查质效

顺应新时代督查工作的新要求,必须综合推进督查方式、导向、手段、格局等方面创新,推动抓落实更加精准、更有成效,督出嚴实作风,督出实绩导向。着力推进“四个转变”:一是从“大呼隆式”督查向精准督查转变。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开展案例式、点穴式督查,解剖麻雀、精准发力。大力倡导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式暗访督查,多到实地看、多听群众说,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看“门面”和“窗口”,力戒督查中的繁文缛节,力克落实中的花拳绣腿、表面文章。二是从注重过程留痕向突出结果导向转变。不简单地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晒工作痕迹代替工作评价。2018年,宁波省委从市州绩效评估改革入手,实行“督考合一”,突出考少考精、考准考实,专项考核由28项减为5项,考核指标由40项压减为17项。三是从以传统手段为主向以信息化手段为主转变[2]。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善用大数据分析,着力提升督查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让基层少折腾。近年来,宁波市委办公厅持续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省电子政务内网“一张网”,并专设“党中央决策落实”板块,搭建了“互联网+督查”的新平台。四是从主要依靠督查部门抓落实向党办系统联动抓落实转变。2018年,宁波市委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践行“五个坚持”加强统筹联动更好履行党办抓落实基本职能的意见》和抓落实“五项制度”,整合发挥督查督办、报告工作、信息报送、应急管理、统筹协调等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各级党办抓落实上下一盘棋、效能最大化[1]。

四、把握“时度效”,激励干部担当

我们党历来强调一级相信一级、一级依靠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督查不是越多越好、越频越好,督查问责也不是越宽越好、越重越好。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个结合”: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既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较真碰硬,又把好尺度、体谅基层,多做凝心聚力、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既要通过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又要倾听基层呼声、及时分析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充分发挥督查在推动科学决策、提高领导力方面的“资政”作用;严督严查与适当适度相结合,既要增强督查权威性,让督查“长牙齿…‘出利剑”,又要严明督查工作纪律,防止过急过度、随意问责[3]。中央提出整治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党委督查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带头讲政治、明纪律、守规矩,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严禁擅打旗号、擅自做主、擅用权力,严禁脱离群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严禁歪曲事实、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参考文献:

[1]王福晓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的思考[J].党政论坛,2017(01)

[2]杨巨帅.清单写满责任落实还靠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探索实践综述[J]中国纪检监察,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