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PBL与微课的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9-09-10刘伊
摘 要: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在不断开展,税法的条例规定都在不断地变化中,同时,由于税法课程自身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以及内容的偏理论性,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税法的学习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因此,通过前期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尝试,本研究主要尝试将《税法》课程与PBL教学法以及微课的教学方式来进行综合,从而让《税法》课程的教学更加合理化。
关键词:税法;PBL;微课
《税法》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要学生了解我国现行税制,然后应用于现行税制中各税种的规定从而解决实际纳税问题。财经类专业,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已经将《税法》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税务工作已经成为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许多企业已独立于财务部,单设税务部门,与此相适应,《税法》课程必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同时,减税降费政策的开展越来越惠及民生。2019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确保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顺利推进、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及时落地、深化增值税改革平稳实施、社保费及非税收入降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但这些政策的落地,势必需要将课本中的条例进行修正,所以从某方面来说,对于税法教师的课堂教学带来了些许的影响。作为税法课程的教师,应如何应对频频变更的条例,将最新的条例以什么样的方式注入到课堂才能事半功倍呢?
一、研究背景
高校《税法》课程对于财务类专业而言是专业核心课程,而课程本身的特点也较突出。随着我国减税降费等措施的频频出台,税法的条例也是瞬息万变。而对于教学的师生而言,往往手里的教材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从现状出发,就需要也很有必要借助一些外力来加快师生的学习步伐,跟上时代的更新变化。本研究在《税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尝试,选择了能与《税法》课程比较好的相结合较好的一种方法: PBL与一种技术:微课。
二、理论分析
PBL 是一套设计学习情境的完整方法(Problem-Based Learning,简称PBL,也称作问题式学习),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PBL有五大特征:
1.从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始学习,这个问题被称为驱动问题(driving question)。
2.学生在一个真实的情境中对驱动问题展开探究,解决问题的过程类似学科专家的研究过程。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学习及应用学科思想。
3.教师、学生、社区成员参加协作性的活动,一同寻找问题解决的方法,与专家解决问题时所处的社会情境类似。
4.學习技术给学生提供了脚手架,帮助学生在活动的参与过程中提升能力。
5.学生要创制出一套能解决问题的可行产品(products)。这些又称制品(artifacts),是课堂学习的成果,是可以公开分享的。
微课是教师运用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如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课例片段),同时还包含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教师点评等辅助性教学资源,它们以一定的组织关系和呈现方式共同”营造”了一个半结构化、主题式的资源单元应用”小环境”。微课教学一共有一下八个特点:
1.教学时间较短。教学视频是微课的核心组成内容,”微课”的时长一般为5-8分钟左右,最长不宜超过10分钟,”微课”可以称之为课例片段或”微课例。
2.教学内容较少。”微课”的问题聚集,主题突出,更适合教师的需要:”微课”主要是为了突出课堂教学中某个学科知识点(如教学中重点、难点、疑点内容)的教学,或是反映课堂中某个教学环节、教学主题的教与学活动。
3.资源容量较小。”微课”视频及配套辅助资源的总容量一般在几十兆左右,师生可流畅地在线观摩课例,查看教案、课件等辅助资源;也可灵活方便地将其下载保存到终端设备上实现移动学习、,非常适合于教师的观摩、评课、反思和研究。
4.资源组成”情景化”,资源使用方便。”微课”选取的教学内容一般要求主题突出、指向明确、相对完整。它以教学视频片段为主线”统整”教学设计(包括教案或学案)、课堂教学时使用到的多媒体素材和课件、教师课后的教学反思、学生的反馈意见及学科专家的文字点评等相关教学资源。
5.主题突出、内容具体。一个课程就一个主题,或者说一个课程一个事;研究的问题来源于教育教学具体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或是生活思考、或是教学反思、或是难点突破、或是重点强调、或是学习策略、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观点等等具体的、真实的、自己或与同伴可以解决的问题。
6.草根研究、趣味创作。正因为课程内容的微小,所以,人人都可以成为课程的研发者;正因为课程的使用对象是教师和学生,课程研发的目的是将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手段紧密地联系起来,研发内容一定是教师自己熟悉的、感兴趣的、有能力解决的问题。
7.成果简化、多样传播。因为内容具体、主题突出。
8.反馈及时、针对性强。由于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开展”无生上课”活动,参加者能及时听到他人对自己教学行为的评价,获得反馈信息。
三、措施建议
《税法》课程从本质上而言是一项学习法律规定的课程,所以大部分的内容都是遵循条例来进行分析,而各个税种的主体框架是一致的,所以在遇到条款规定变动比较大的情况,可以将税法课程更加趋向于“原理化”,也就是将教学重点由原来的条例讲述,变成税法的原理教学,这样可以让学生做到举一反三,也可以避免过多的变化造成教学上的不便。
其次,在原理化教学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片段化。将《税法》课程的大部分的知识通过片段的形式进行整理,挑出重点,适当地减少不重要的杂乱的知识点对时间的占据。
基金项目:2018年长沙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基于PBL与微课的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改革研究”;201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基于投入产出角度的“营改增”背景下高校横向科研的税收筹划研究”(EFA160402)
作者简介:
刘伊(1991-,女),湖南邵阳人,会计师,研究方向:税务。
(作者单位:长沙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