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打造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新格局
2019-09-10
一、坚持高位推进 牵住“牛鼻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组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升格为二级局,突显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时代责任。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33个有关部门参加的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社会组织改革工作汇报,使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改革方向推进。
二、坚持党建引领 把好“方向盤”
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全过程,推动社会组织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在省社管局设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厅级),加强领导力量。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全年安排省社会组织党委工作经费150万元和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852万元。成立省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组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开展“社会组织跟党走”系列活动和社会组织党建“牵手帮扶”活动,省社会组织党委党的工作覆盖达100%,隶属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党组织440个、党员1833人。
三、坚持打非治违 净化“大环境”
一是联打联治。横向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纵向推动省、市、县(区)、镇(街)四级联动,有效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二是标本兼治。建立投诉举报及奖励、情报预警、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监管,根据不同类型非法社会组织特点,采取引导登记、教育劝散、依法取缔等不同处理方式,既震慑警示,又引导预期。三是正确导向。积极营造打击整治声势,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通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69批次,21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截至11月30日,全省发现非法社会组织326家,已处置299家,其中“国字号”非法社会组织76家。联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社会组织案件,抓获157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超2亿人民币。
四、坚持强化监管 打出“组合拳”
以信息化为载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评价为手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为支撑,创建“1+5+9”新型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以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作为制度制定的切入点,研究制定5个相关政策,推动建立联合监管等9个机制。全省对已登记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932件。省本级对101家多年不参加年检、名存实亡的“僵尸”社会组织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有问题的160多家社会组织主动约谈,85%以上社会组织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五、坚持狠抓基层 激活“一池水”
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广汕头市推进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经验,全省已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401个,在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基层社会组织42467个,占全省总数的62.6%。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困境和留守儿童“牵手行动”。省级社会组织在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超1.55亿元,积极开展助力“三区三州”等地脱贫攻坚项目105个,受益贫困人口300多万。
(来源: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