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语境中网络文学的话语表征与审美转向
2019-09-10张晶李晓彩
张晶 李晓彩
摘 要:20年来,网络文学从边缘到主流的位移,更多地依赖于外在性规训力量,即大众消费、群体审美的文化语境。网络文学IP热的背后,折射出诗性公共话语空间中,文学话语从大众狂欢到符号建构的权利转移,创作主体从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的群体合意,文学空间从文本视象到多媒体、超文本视像的交互生成。也由此带来了由形而下到形而上的公共审美回归和由单向度到立体化、通感型审美体验的复合。
关键词:IP语境;网络文学;话语表征;审美转向
中国网络文学的出场如果从1998年台湾蔡智恒(痞子蔡)在BBS上连载《第一次亲密接触》算起,至今历经整二十载。当世纪之交的文学场“艺术终结论”“文学消亡论”甚嚣尘上之时,网络赛伯空间这一由技术建构的人工虚拟空间,却呈现出一派话语狂欢的繁茂景象。希利斯·米勒说:“电脑屏幕上的文学,被这种新媒体微妙地改变了。它变成了异样的东西。新的搜索和控制形式,每一作品都与网上无数其他形象并置——这些都改变了文学。网上的文学作品,都共同居住在那个非现实的赛伯空间中,我们称之为网络文学。”{1}网络为文学开启了一个新时代。
然而,新世纪初的网络文学还很年轻,成长态势也并非都欣欣向荣。恣意灌水、随意拼贴、缺乏原创、恶搞经典、品味低俗的海量作品,成为人们质疑网络文学是“‘超我’崩盘,‘本我’贲张,满足欲望又生产欲望的‘幻象空间’”。{2}随着2003年起点中文网推出网络文学在线收费模式,到2011年、2012年,以《步步惊心》《甄嬛传》为代表的网络文学作品先后被成功改编成影视作品,催生了全版权IP运营新模式,一种令人瞩目的高度类型化、商业化、大众化的网络文学大踏步地登上了主流文学的“大雅之堂”。综观二十年来网络文学的研究现象,学界关注最多的有两方面,一是网络文学的媒介独特性,一是网络文学的文学异质性。在笔者看来,网络性和文学性成为网络文学内在性的规训力量,在规制网络文学的文本样态和审美特征的过程中,却无法约束其“本我”贲张的原始冲动。网络文学的主流化回归更重要地依赖于外在性规训力量,即商业市场经济的现实语境。网络文学IP热的背后,折射出大众消费的现实语境询唤诗性的公共话语空间,以审美的最大公约数来规制作品的内容题材、人物形象、情节发展、语言表达等艺术呈现,以利益的最大化来实现文学话语诸要素之间的“权利对话”。“IP”以资本运营方式和审美消费逻辑规训了网络文学的话语表征与审美转向。刘勰说“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时运交移,质文代变”。{3}胡适断言:“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4}网络文学IP化发展实则是顺时而生。
一、IP语境:网络文学话语的外在规训力量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意思是知识产权。就目前IP产业发展来看,网络文学IP的实质就是将拥有一定价值基础并且有能力超越媒体平台进行多种形式开发的优质内容的版权素材,开发为包含影视、游戏、动漫、周边衍生品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产品。一个优质的IP,包括故事内容、粉丝规模、品牌影响力三个方面,其中故事内容是作品的根本和灵韵。问题是,什么样的故事内容是优质的?本雅明说:“小说是由孤独的个人创作出来,并由孤独的个人来阅读的。”{5}如果按照本雅明的审美逻辑,文学的故事性依赖于个人的品好,那就无所谓优劣之分。然而,在网络赛伯空间,在IP价值语境中,文学的故事性优劣显然不能依个人意愿来评判,而是取决于大众的审美趣味、消费心理和阅读方式。
近年来随着诸如《鬼吹灯》《甄嬛传》《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琅琊榜》《花千骨》《失恋三十三天》《欢乐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作品成功的影视改编,IP以资本的强势扩张昭示了网络文学的大众消费语境,文学借网络之媒由“独乐乐”变为“众乐乐”,借IP之势由文学文本转变为多媒体呈现,网络文学由“粉丝规模”到“粉丝经济”的转变得以实现。“艺术构成生产与流通情感与欲望的社会经济的一个部分”。{6}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为例,作为唐七的成名作,小说讲述了上古神话里,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三生三世的爱恨纠葛。其五朵桃花五种爱情样态的隐喻,十四万岁时空穿越的荡气回肠,赢得了最多可能性读者的青睐。自上线以来,在线阅读点击数10亿次,实体书畅销500万册,被评为中国泛娱乐指数盛典“中国IP价值榜——网络文学榜top10”。2017年随着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开播,漫画、电影、音乐、游戏、衍生品、舞台剧等全产业大IP全面启动。
IP热的背后,反映出网络文学不同于个体化审美的传统文学,而是趋于群体性审美的新型话语系统。群体性审美表现为营构群体公共诗性话语空间,寄托群体共同的情感归属,合议群体公认的故事逻辑,展现群体整体的话语风貌,满足群体性的消费欲望。“在网络文学的生产过程中,粉丝的欲望占据最核心的位置。……粉丝既是‘过度的消费者’,又是积极的意义生产者。他们不仅是作者的衣食父母,也是智囊团和亲友团,与作者形成一个‘情感共同体’”。{7}网络文学粉丝群体的规模大小直接制约了其IP价值的大小,因此,最大范围的“圈粉”就成为文学叙事的主要任务。《欢乐颂》铺设了在上海谋发展的五个女性形象的五种生存状态、《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中以大学生为中心的青春悸动与成长、《琅琊榜》中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权谋之斗,这些作品既有特定群体的现实影射,又最大范围地迎合了受众群体的消费欲求。大众消费、群体审美成为当今网络文学生存的现实语境,也是文学话语重新建构的外在性规训力量。
二、对话与融通:网络文学的话语表征
话语是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具体言语行为,即一定的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在特定社会语境中通过文本而展开的沟通活动。按照福柯的界定:“话语是由一组符号序列构成的,他们被加以陈述,被确定为特定的存在方式。”{8}符号序列如何被陈述,以及被确定为怎样的存在方式取决于形成话语系统的复杂语境。就文学话语而言,形成文学话语的复杂语境,即布迪厄所说的“文学场中的特定引力”。在文学场中,“诸种客观力量被调整定型的一个体系(其方式很像磁場),是某种被赋予了特定引力的关系构型,这种引力被强加到所有进入该场域的客体和行动者的身上。”{9}以IP为典型语境的大众消费文化是网络文学话语诸要素构型的外在性规训力量,不仅规制了公共诗性空间的审美风貌,还借助网络这一媒介平台生成了各种行动者(作家、读者、粉丝、批评家、编辑、出版商、IP运营商……)的行为权力和文本样态。
1. 从话语狂欢到符号建构的权利转移
从历史的维度看,从《诗经》到《红楼梦》,文学的话语权自古以来都是开放性的。然自近现代以来,中国文学逐渐成为文化精英、知识精英的专属领地, 普通大众可望不可即。“位高权重”的身份使名义上“在场”的文学实则活得异常艰难。“它要选择什么样的生存策略才能摆脱文学“在场”与文学活法“不在场”的命运纠缠?这便是我们今天在思考文学生态与活法时的现实语境,也是阐释网络文学需要廓清的现实背景。”{10}网络为文学开启了一个开放、自由、平等的平台,成为多元话语的狂欢场。文学话语不再是权威的专利,而是自由的表达,平等的对话,甚至是任意的喧嚣。一时间网络成了“人人都能当作家”的圆梦舞台,成为一个“大狗小狗都可以汪汪叫”的世界,甚至成为了众多网絡写手祈求“淘取第一桶金”的阿拉斯加。BBS上曾有个口号:“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11}文学话语权的释放带来网络文学数量贲张的同时,也造成了声誉的岌岌可危。玄幻、穿越等类型小说同质化泛滥,戏谑、恶搞性语言四处蔓延,仿效、抄袭等现象此起彼伏,话语狂欢并未给文学编织出壮丽的图景,反而成为人们对文学前景的忧虑。
文化产业的差异化审美,为话语主体的“符号建构”带来了契机,也为文学的精品化创作注入活力。依据斯科特·拉什的说法,“在文化产业化阶段,文化产品的确定性大大降低,这是因为消费者作为信息社会的文化主体,具有更加自主的个性,并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与文化产品发生联系,这种不确定性使得生产与消费的差异性逻辑大于同一性逻辑。差异性要求文化生产是涉及创意型生产。”{12}这种确定性即所谓的“同一”的问题,而不确定性则是“差异”和“创意”的问题。
伴随着网文IP开发的不断发展,对作品个性化、差异性和创意性的追逐首先体现在作者的符号化、品牌化。作者作为一种话语符号,本身就蕴含了某种意义,某种感觉,某种意境,是经过大众市场检验的价值存在。当下,网络文学作者被贴上了不同的标签,大神级、小神级、白金级、VIP级、签约型、普通型等。每一种标签都代表着不同的创意值、含金量、粉丝群。如唐家三少,起点中文网白金级签约作家,也称为起点大神,其代表作《天火大道》《斗罗大陆》《绝世唐门》等均已改编页游与手游,新作品《龙王传说》实体书和漫画的累积销量近1亿册,并衍生手游改编,百度指数在前十之列。返璞归真、通俗易懂是唐家三少小说的风格,看似形成套路的文笔结构,实则语言平实真挚,人物、情节、伏笔、悬念和线索都布置得细致、精巧。独具特色的“符号”价值让唐家三少有了做“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IP”的雄心壮志。网络文学作家的“符号价值”日益凸显,已然成为网文IP中的有力保障。除此之外,网文作家的“符号建构”将文学的“差异性”进一步深化,尽管近年来玄幻、仙侠、穿越类题材作品热度不减,但在几个热门网文IP中可以看到作品类型的多元化趋势,如军事、谍战、现实主义、主旋律题材等。在网文IP语境中,作家的“符号建构”直接影响到作品的“符号化”“品牌化”“精品化”书写,作品的符号化消费助推人气IP的孵化,IP的开发又拓展了消费受众的范围,消费范围的扩大进一步增加网文作家的“符号”价值,由此实现网文发展的良性循环。
2. 由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的群体合意
埃德加·莫兰认为,文化产业化的审美标准是“创新的——标准化”。 就网络文学IP来说,“创新性”是文学创作独特性与个体性的要求,“标准化”是对文学创作类型化与群落式的发展要求。独特性与类型化,个体性与群落式构成了网络文学IP生存的内在焦虑。以起点中文网为例,网络小说分门别类地汇集在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现实、军事、历史、游戏、体育、科幻、灵异、女生网、二次元等门类之下,每一种门类都聚集着不同情感需求的消费群体,每一部作品都群聚着或多或少的粉丝受众。“类型小说对人类的情感需求做出分门别类的回应与安置。读者缺少某种情感体验,就会去欣赏能提供某种情感体验的‘类型小说’或‘类型电影’,在幻想中代入、融合故事主人公的情感体验,特别是高峰体验,以达到心理补偿与平衡,产生愉悦感,恢复积极的心态。”{13}可见,网络文学不同于审美个体性的现代文学,其类型化、群落式文学样态反映了情感共通的群体性审美。然而,个体与群体、个性与共性如何调适成“群体合意”的“情感共同体”,这就需要考察IP语境中网络文学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的话语表征。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网络文学中每一个“个体”作为平等的“主体”进行交流和发声提供了平台。当每一个读者意识到自己具有主动行为能力时,就不再满足于被动地阅读和观赏,而是会以对话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文学文本的建构中。读者通过跟帖、论坛、弹幕、贴吧、微博、微信、QQ 群等社交媒体和各种移动客户终端来指点作品的得失,催促写手及时“更新”,预设作品结局,建议作者调整构思,或者直接续写内容表达自己的看法,从而影响作品的情节发展和故事走向。传统文学中“隐含的读者”不再沉默,而是“反客为主”,积极参与,在消解了传统文学主体性“话语霸权”的同时,与作者共同构建了文学文本的话语空间。
当资本参与到网络文学话语建构中来时,主体与主体的交流与对话就自然演变成了主体群与主体群之间的对话,即文化间性。作者变成了“写作团队”,读者变成了“粉丝团队”,运营商变成了“开发团队”。IP成为各个群体对话与交流的引擎。以“粉丝团队”为主体的点击率、粉丝数、转发量、点赞或吐槽数等成为“写作团队”的智囊团和动力源。“玄幻、穿越、情色等‘类型化’作品总是占据着个文学网站的周榜和月榜,这就造成了一种‘定制式’的写作,人物脸谱化、角色分工、情节悬念、环境场景等各要素都有一个固定的‘套路’,这就使得流水线的写作成为可能。”{14}粉丝团队的规模影响了写作团队的“组建”,制约了文学的类型及艺术呈现,决定了IP开发的成败。而写作团队作为写作主体群,成员个体也需要不断调节自我,融入团队,形成统一的审美趣味、写作手法、语言风格。因此,网络文学话语借助网络平台形成了主体间性的创作模式,随着IP资本的注入,又形成了文化间性的创作模式。由主体间性到文化间性,网络文学话语具有了群体审美的文化表征。
3.从文本视象到超文本视像的空间交互
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15}艺术的美,源于内在的理念,即意念、意蕴、内涵,并诉诸于外在的感性形式,即视觉的、听觉的、触觉的、嗅觉的、想象的表现。文学是诉诸于语言的艺术,是通过语言来建构想象的诗意空间。在文学文本中,由语言及语象,由语象及意象,由意象及意境,由意境及哲思,语言和形象本就是凝结为一体的话语表征。如魏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指出:“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16}文学文本呈现的象是通过语言文字重构的内视之象。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里说:“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17}古往今来,文学内视之象的呈现方式随着语言媒介载体的演变而有所差异,口语媒介中文本视象以载歌载舞的形式生动传达,纸质媒介中文本视象以语辞编码和译码的形式间接生发,网络媒介中文本视象以“全能语言”的视觉化叙事、超文本链接、多媒体延伸等方式直观化呈现。
在视觉时代,网文的粉丝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视觉化叙事的能力。就网络小说来说,其文本视象的视觉化表达主要体现在行文构思、情景设计以及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的立体化、视觉化。以阿耐小说《欢乐颂》中樊胜美的出场片段为例:“但骨感的现实无法阻挡樊胜美勃发丰满的理想。樊胜美的理想是扎根海市,深入繁华。为了理想,樊胜美调休两小时提前下班,踩着高跟鞋从近郊的制造公司人事部大办公室冲出来,顶着一名身强力壮男子投下的阴影,奋勇抢得近郊稀罕的出租车,赶到地铁站换乘回家,洗澡化妆做头发换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终于选定一件烟灰色双宫丝连衣裙。该连衣裙剪裁简洁大方,不透不露,却将樊胜美包裹得凹凸有致。樊胜美娴熟地在穿衣镜前摆了几个POSE,得意地哼哼唧唧,‘我,有料!我,有品!你,值得拥有。’聲音之美妙,直逼李冰冰。”{18}作者从第三人称全能视角的叙事角度,用跟镜头式的不间断场景转接,以远景、中景、近景到特写的递进式人物推进,充分调动视觉、听觉、触觉等感性语辞进行由内到外,立体化的勾勒描绘,一个现实骨感、理想丰满的樊胜美形象跃然纸上。尽管文学语言不可能穷形尽相,但视觉化叙事使文本视象具有更强的交互性,为内视之象向外视之像的空间转化提供了便利。
从现代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互联网语言是一种集文字、图像、声音、动漫于一体的“全能语言”。这就决定了网络文学的叙述能力,既能视觉化叙述,又能抽象化分析;既能提供想象化的视象,又能提供直观化的图像和声音;既能做线性叙事,又能做非线性的超文本延伸。网络文学IP语境中,最大程度地调动各种语言功能来满足尽可能多的受众审美需求,是赢得粉丝,获得利益的保障。德里达说:“文学是一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讲述任何事情的建制。文学的空间不仅是一种建制的虚构,而且是一种虚构的建制,它原则上允许人们讲述一切。”{19}从文本视象到超文本视像的空间拓展依赖于功能强大的网络语言。超文本文学指的是将文字、图像、声音、动漫等多路径进入结构组成的电子文本。同传统的纸质文学文本相比,网文的超文本视像空间不仅可以为读者提供多样的文本形式,还可以让读者可以从任何一个网络节点进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个性喜好随意浏览。
多媒体亦称“超媒体”,是超文本的延伸。在网络文学IP语境中,网络文学的多媒体转化指的是对网文IP的影视改编、游戏开发、动漫打造、衍生品制造等。由文本的内视之象到多媒体的外视之像,是网文超文本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它以多媒体的高科技仿真手段俘获人体感官体验,模糊虚拟与真实的边界,让大众随时享受文本、图像、影像带来的交互快感。格瑞普斯诺指出“媒介对定义人们周围的世界具有重大意义,因而也同样有助于人们定义我们自己。我们以图像、声音、文字等不同的方式呈现对世界的理解,以及对世界的表征。”{20}
三、消解与整合:网络文学的审美转向
杰姆逊曾说:“美、艺术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其不属于任何商业(实际的)和科学(认识论的)领域……美是一个纯粹的,没有任何商品形式的领域。而这一切在后现代主义中都结束了。在后现代主义中,由于广告,由于形象文化、无意识以及美学领域完全渗透了资本和资本的逻辑。商品化的形式在文化、艺术、无意识等等领域是无处不在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处在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且文化也就有了不同的含义。”{21}如果说初创期的网络文学还处于话语狂欢,自由自在的“无功利”状态,那么到了IP语境中,纯粹不依附于“商业”和“科学”的文学作品极其罕见,更多的则是功利性的诉求,直接的表现便是粉丝经济和IP产业开发。反映在审美消费逻辑上,一是对传统主流文化、精英文化样式的瓦解,将巴赫金具有区域意义的文化狂欢行为转变为没有疆域的全民性文化行为;二是,将具有消费属性的各种文化元素进行重新整合,凝结为具有最大通约性的全媒体、全语言、全民性的大众文化审美样式。在消解与整合的基础上,IP语境中的网络文学发生了由形而下到形而上的公共审美回归,由单向度到立体化审美通感体验的复合。
1. 由形而下到形而上的公共审美回归
“文以载道”的审美承担和历史责任历来都备受重视。先秦儒家诗论强调“兴观群怨”、“讽喻美刺”,鲁迅则将文学视为治疗“国民劣根性”的药方,莫言《红高粱家族》也是人性生命美学的赞歌。而初登历史舞台的网络文学颠覆了这一传统,充斥着形而下的审美倾向:解构经典、消解崇高、拒绝深度,满足欲望,为冲动而写,为宣泄而写,为展示而写。在表现手法上,用戏谑调侃、戏仿拼接、身体叙事等打造生活化、个性化的文本。如网络恶搞诗歌,“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鼻孔来寻找光明”;“问世界情为何物,直教人拿头撞树”;“美眉几时有,把酒问室友。不知隔壁姑娘,是否有那男友。我欲凿墙看去,又恐墙壁太厚,夯疼我的手。改用望远镜,屋里人已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来有。但愿没多久,她两就分手。”{22}
如果网络文学滞留于“形而下”的审美叙事,就不会有后来的“登堂入室”,更不会成为撬动IP产业链的支点。具备深度开发潜力的优质IP,其故事内容应具备强大的包容性,最大程度地满足最大多数的受众审美需求。如何做到这一点?《孟子·告子上》中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23}审美的最大通约性,即大众的同耆、同听、同美、同理、同义。这是超越私人化、感官化、欲望化空间的公共诗性空间,由“个人孤独狂欢”到“集体情感共鸣”的公共性、精神性、文化性的审美世界。因此,回归理性、召唤崇高、书写经典成为众多网络作家新的风向标。最近,中国作协发表“中国网络文学20年20部优秀作品”的推选结果,多个网文大IP入选,其中猫腻的《间客》位列第一,也预示了IP语境中网络文学由形而下向形而上,由私人欲望空间向公共审美空间的审美转向。以《间客》中的一段文字为例:“如果少年时代碰见一个女生,明明长的很漂亮,但你却根本不想去窥视她的身体,更不敢在脑中幻想那些与情欲有关的事情,那就证明你喜欢上了她。而且是真正的那种喜欢。”{24}
2. 由单向度到立体化的审美通感复合
《毛诗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25}原始文学常常与乐、舞乃至原始的戏剧混合杂糅,成为集语言、音律、舞蹈于一体的通感型体验性艺术。列维—斯特劳斯所谓的“原始思维”,维柯提到的“诗性智慧”,无不表明文学起源于人类原始宗教和仪式,是理性与感性交织而成的通感型艺术。随着语言艺术表意能力的日益发达,文学逐渐摆脱了音律、肢体语言的束缚,成为一种专门致力于内视空间审美建构的单向度想象性艺术。人类审美思维随着艺术门类的设立,长期彼此隔离,互相掣肘,又时而相互交融。
网络媒介信息表达集文字、图像、声音等媒介于一身,将想象、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嗅觉等感性审美思维予以复合贯通。网络文学的审美通感,即是在多媒介、非线性、超文本的话语空间里,充分享受文字语言的内视美与蕴藉美、图像语言的直观美与活性美、声音语言的韵律美与节奏美,动漫语言的二次元审美。随着网文IP的资本运营力度不断加大,对网络文学进行影视改编、游戏改造、甚至立体化、虚拟化现实的仿造,如迪士尼主题乐园、哈利波特的魔幻影像世界,都是通过“极物之真”的拟像世界建构,进一步将人类审美通感思维引向身体,以立体化通感思维达到人类审美的高峰体验。鲍德里亚曾将电子仿真时代的现实称为“超真实”,在他看来,“拟像和仿真的东西因为大规模类型化而取代了真实和原初的东西,世界因电子仿真而变得拟像化了”。{26}在网文IP营构的拟像世界里,文学发生的原始情境再次重现,人类以原始的诗性思维在新的拟像空间中“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27}随着中国网文IP的不断深入,网文大IP的全方位开发也将为人们带来立体化、通感性、体验性的诗意审美世界。
四、反思与启示
20年来,网络文学从“杂草丛生”的蛮荒之地发展为“绿树成荫”的春和景明,也让人们产生了从“不屑一顾”到“刮目相看”的态度扭转,其中粉丝的用心浇灌和细心培养功不可没。就像某网络作家声称的:为粉丝需求而写,不在乎作品能不能成为经典。 粉丝群体的审美消费需求左右了网络作家的写作态度、题材内容、文本样式和IP价值,也催生了文学与市场的嫁接,导致网络文学出现大众消费气质的话语表征与审美转向。
然而,从艺术价值的角度来看,文学的价值在于基于创作主体自主性基础上的文学作品的独特个性、作品思想境界和文化批判的时代超越性,以及具有深度的人文哲思和艺术意蕴。但是,让我们焦虑的是,网络文学IP的产业化倾向,首先对作家的自主性创作产生直接的影响,成为“明星”作家,跻身富豪榜前列成为作家浮躁心态的真实写照。其次,市场大众消费、群体审美的风标将作家的个性气质消陨在“异口同声”的群体召唤中,成为“类型化”“标准化”“模式化”写作的牺牲品。再次,读图时代,视觉中心的霸权地位,过分倚重多媒体语言的视觉叙事,消解了语言文字的深度,弱化了作品的审美意蕴和艺术哲思。最后,为粉丝而写,一味迎合市场需求,导致作品文化批判锋芒的钝化,艺术境界的时代超越性严重不足,从而使文学经典成为难以企及的神话。
可以说,IP语境中网络文学的话语表征与审美转向是顺时而生的自我救赎,也是时代造化的必然选择。网络文学的成长与成熟,不仅需要有粉丝受众的细心呵护,也需要有多种能量的全面滋养,惟其如此,网络文学才会茁壮成长。
注释:
①希利斯·米勒著,秦立彦译:《文学死了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②邵燕君:《〈甄嬛传〉,网络文学的快感机制的奥秘》,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73766005288940&wfr=spider&for=
pc
③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中华书局出版社1986年版,第396页。
④⑤李盛涛:《网络小说的生态性文学图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第144页。
⑥阿苏利,黄琰译:《审美資本主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9页。
⑦邵燕君:《网络文学经典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页、第5页。
⑧周宪:《从文学规训到文化批判》,译林出版社 2014年版,第2页。
⑨{19}蒋述卓、李凤亮主编:《传媒时代的文学存在方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0页、第15页。
{10}欧阳友权等著:《网络文学本体论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11}http://bbs.tianya.cn/post-free-2237533-1.shtml
{12}斯科特·拉什、西莉亚·卢瑞著,要新乐译:《全球文化工业:物的媒介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转引自张邦卫、杨向荣等著:《网络时代的文学书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97页。
{13}{14}禹建湘:《网络文学关键词100》,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165页、第128页。
{15}黑格尔,朱光潜译:《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3页。
{16}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转引自楼宇烈著:《王弼集校释》下册,第609页。
{17}{25}{27}郭绍虞主编,王文生副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38页、第63页、第241页。
{18}阿耐:《欢乐颂》,https://www.biqugexsw.com/27_27495/
{20}杨晓峰、王君玲:《消费主义与媒介文化》,甘肃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21}欧阳友权主编:《网络文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1页。
{22}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245766784922917204.html
{23}《孟子·告子上》,转引自《中华根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第10页。
{24}https://www.juzimi.com/article/33133
{26}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版,第51页。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